齐民要术

卷五

更新时间:2021-03-04 07:15:42

  (九)院刻、金抄作「染」,《四民月令》同;黃校、張校、明抄作「葉」,湖湘本作「藥」,均訛。

  「一」《本草綱目》卷十六記載有五種藍,其中三種是:「蓼藍,葉如蓼;五六月開花,成穗細小,淺紅色;子亦如蓼。歲可三刈,故先王禁之。……馬藍,葉如苦,即郭璞所謂「大葉冬藍」,俗中所謂板藍者。……花子並如蓼藍。……木藍,長莖如決明,高者三四尺,分枝布葉,葉如槐葉;七月開淡紅花;結角長寸許,纍纍如小豆角,其子亦如馬蹄決明而微小:迥與諸藍不同,而作澱則一也。」

  蓼科的蓼藍,一年生草木,我國原產,南北各地,均有栽培,也單稱為「藍」。《要術》的「藍」,即指此種。「茇赭藍」可能是藍的一個品種。

  馬藍,爵床科,多年生灌木狀草本,產於較暖地帶。其根供藥用,現在中藥上還稱為「板藍根」。郭璞注爾雅所稱的「大葉冬藍」,即指此。

  木藍,豆科,常綠灌木,葉似槐葉,亦稱槐藍。產於廣東、福建等省。廣志多記載有南方植物,所指即是此種。惟《要術》引崔寔《四民月令》注:「冬藍,木藍也。」而《唐本草》、《圖經本草》也都說木藍出嶺南,《四民月令》地區不可能種木藍。郭璞注《爾雅》稱馬藍為「大葉冬藍」,《本草衍義》、《救荒本草》稱馬藍為「大葉藍」或「大藍」,疑《四民月令》注的「木藍」為「大藍」之誤。

  「二」「深」,指泥層的厚度。

  「三」「荄」,音該,原義是草根、枯莖,這裏指殘餘的莖葉。

  種紫草「一」第五十四《爾雅》曰(一):「藐,茈草也。」「一名紫●草「二」。」

  《廣志》曰:「隴西紫草,染紫之上者。」

  《本草經》曰(二):「一名紫丹。」

  《博物志》曰(三):「平氏山之陽「三」,紫草特好也。」

  宜(四)黃白軟良之地,青沙地亦善;開荒黍穄下「四」大佳。性不耐水,必須高田。

  秋耕地,至春又轉耕之。三月種之:耬耩地,逐壟手下子,良田一畝用子二升半(五),薄田用子三升。下訖勞之。鋤如穀法,唯淨為(六)佳,其壟底草則拔之。壟底用鋤,則傷紫草。

  九月中子熟,刈之。候稃芳蒲反燥載聚「五」,打取子。濕載,子則鬱浥。

  即深細耕「六」。不細不深,則失草「七」矣。尋壟以杷耬取,整理。收草宜併手力,速竟為良,遭雨則損草也。一扼「八」隨以茅結之,擘葛彌善。四扼為一頭,當日即斬齊「九」,顛倒十重許為長行,置堅平之地,以板石鎮之令扁。濕鎮直而長,燥鎮則碎折,不鎮賣難售也。兩三宿,豎頭著日中,曝之浥浥然。不曬則鬱黑,太燥則碎折(七)。五十頭作一「洪」「一0」,「洪」,十字,大頭向外,以葛纏絡。著敞屋下陰涼處棚棧「一一」上。其棚下勿使驢馬糞及人溺,又忌煙,皆令草失色。其利勝(八)藍。

  若欲久停者,入五月,內著屋中,閉(九)戶塞向「一二」,密泥,勿使風入漏氣。過立秋,然後開出,草色不異。若經夏在棚棧上,草便變黑,不復任用。

  (一)見《爾雅‧釋草》,無「也」字。「藐」音邈。「茈」音紫,通「紫」。「一名紫●草」是注文,和郭璞注有不同,大概《要術》是摘引。「●」(音戾),明抄、湖湘本、《津逮》本如字,院刻、金抄作「芨」,誤。郭璞注是:「可以染紫。一名茈●,《廣雅》云:」「《廣雅》云」見《廣雅‧釋草》,文作:「茈●,茈草也。」

  (二)《神農本草經》「紫草」下記載:「一名紫丹,一名紫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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