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院刻、金抄、明抄同,此字字書未收;他本作「●」,誤。「●」,各本同,湖湘本、津逮本訛作「節」。按戴凱之《竹譜》有「●●」二竹,種:「●●二種,至似苦竹,……●筍亦無味,江漢間謂之苦●。見沈《志》。●音聊,●音禮。」《要術》「●●」極可能是「●●」之誤。
(十一)院刻、金抄作「頸」,《太平御覽》卷九六三引《竹譜》同;戴凱之《竹譜》作「脛」,《要術》卷十「筍〔五二〕」引《筍譜》亦作「脛」;他本均作「頭」,誤。
(十二)「寸」,明抄誤作「升」,他本不誤。
(十三)「糜」是粥,此段四「糜」字,明抄均作「麋」,字通,湖湘本均訛作「●」,茲從院刻、金抄作「糜」。
(十四)「熱」,明抄誤作「熟」,他本不誤。
「一」「後條」,指卷十「竹〔五一〕」條,引錄有主要是南方的許多種竹。
「二」「莖」,竹的莖稈。
「三」「根」,指地下莖,俗稱「竹鞭」。合軸型的竹的竹鞭具有在地下橫走的特性,橫走竹鞭的節上生芽,有的芽發育成筍,有的芽繼續橫走長成新的竹鞭,筍長成竹稈,這樣不斷的延廣,久之成為大片散生新竹的竹林。西南向陽,易於延伸。「西南引少根」即指向西南延伸的竹鞭上長出的幼年竹。
「四」「炰」,這裏同「缹」,卷九《素食》篇有缹瓜茄等法,是一種油燜法。「酢」是「醋」的本字,這裏是指作成酸泡筍。
「五」「」,音眉,下文引《竹譜》:「竹筍,冬生。」《太平御覽》卷九六三「竹」引《竹譜》:「竹,江漢間謂之箭竿,一尺數節,葉大如扇,可以為篷。」戴凱之《竹譜》:「是箭竹類。一尺數節,葉大如履,可以作篷,亦中作矢。其筍冬生。」與《詩義疏》「冬夏生」異。戴凱之所謂「箭竹類」是指可以作箭而言,其實此竹在竹的分類上屬於箬竹屬。
「六」元李衎《竹譜詳錄》卷六:「●●竹,……今浙東沿海山中處處有之,大如足指,堅厚修直,腹中白腴闌隔,狀如溼生衣。初生時,正紫色,漸漸變紅,年老則色白也。枝葉一如四季竹,亦四季生筍可食。生南康者,未解籜時,輒有細蟲食其筍。籜脫之後,蟲食處成赤紋類繡畫者。浙東人家多取為籬,勻整可愛。」
「七」「黃苦竹」,卷十「竹〔五一〕」引《孝經河圖》:「竹之醜(類)有四:有青苦者,白苦者,紫苦者,黃苦者。」
「八」永寧,縣名,漢置,即今浙江省永嘉縣。長澤、南漢大概都是縣以下的小地名。
「九」「更」,更番相接,一年不斷。浙東方言稱出土、嘗新為「上」。
「一0」「棘竹」是竹屬的竹,參看卷十「竹〔五一〕」注釋「一七」。
種紅藍花、梔子(一)「一」第五十二燕支、香澤、面脂、手藥、紫粉、白粉附花地欲得良熟。二月末三月初種也。(二)
種法:欲雨後速下,或漫散種,或耬下,一如種麻法。亦有鋤掊而掩種「二」者,子科大而易料理「三」。
花出,欲日日乘涼摘取。不摘則乾。摘必須盡。留餘(三)即合「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