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

卷五

更新时间:2021-03-04 07:15:42

  其欲作器者,經年乃堪殺。未經年者,軟未成也。

  筍:

  《爾雅》曰(三):「筍,竹萌也。」

  《說文》曰(四):「筍,竹胎也。」

  孫炎曰:「初生竹謂之筍。」

  《詩義疏》云(五):「筍皆四月生。唯巴竹筍,八月生,盡九月,成都有之。「五」,冬夏生,始數寸,可煮,以苦酒浸之,可就酒及食。又可米藏及乾(六),以待冬月也。」

  《永嘉記》曰:「含●(七)竹「六」筍,六月生,迄九月,味與箭竹筍相似。凡諸竹筍,十一月掘土取皆得,長八九寸。長澤民家,盡養黃苦竹「七」。永寧南漢「八」,更年上「九」筍,大者一圍五六寸。明年應上今年十一月筍,土中已生,但未出,須掘土取;可至明年正月出土訖。五月方過,六月便有含●筍。含●筍迄七月、八月。九月已有箭竹筍,迄後年四月。竟年常有筍不絕也。」

  《竹譜》曰(八):「棘竹「一0」筍,味淡,落人鬢(九)髮。●、●(十)二筍,無味。雞頸(十一)竹筍,肥美。竹筍,冬生者也。」

  《食經》曰:「淡竹筍法:取筍肉五六寸(十二)者,按鹽中一宿,出,拭鹽令盡。煮糜(十三)一斗,分五升與一升鹽相和。糜熱(十四),須令冷,內竹筍糜中一日。拭之,內淡糜中,五日,可食也。」

  (一)院刻、金抄作「即」,明抄、湖湘本作「則」。

  (二)「筍」,或作「筍」,《要術》中二字互見。此處及引《爾雅》、《說文》均作「筍,而引《詩義疏》則前一字作「筍」,後一字又作「筍」,甚為紛雜。《要術》各本,漸西本一律改為「筍」。本書亦統一作「筍」。

  (三)見《爾雅‧釋草》,無「也」字。下文「孫炎曰」,係注《爾雅》文,照他處例,應列在引《爾雅》文後,這裏是倒錯。邢昺疏引孫炎注作:「竹初萌生謂之筍。」

  (四)《說文》原文是:「筍,竹胎也,從竹旬聲。」「筍」,《要術》原引作「筍」,是後人傳抄搞亂,字應作「筍」。

  (五)《詩經‧大雅‧韓奕》「維筍及蒲」孔穎達疏引陸璣《疏》:「筍,竹萌也,皆四月生。唯巴竹筍,八月九月生,始出地,長數寸,(按同煮),以苦酒、豉汁浸之,可以就酒及食。」與今本《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同,但與《要術》所引《詩義疏》大異。說者均以《詩義疏》即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據此,其說不確。

  (六)「乾」,指乾藏,沒有問題。「米藏」,各本同,似頗費解,其實不然。漸西本從吾點校改作「采藏」,不必。按下文引《食經》有米粥醃筍法,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多用米飯或粥清醃藏瓜菜,「米藏」即指此類,是利用澱粉糖化產生乳酸防腐的菹藏法,不是錯字。

  (七)本段內三「●」字,明抄、湖湘本均如文,音惰,院刻、金抄均作「隨」。按「隨」「惰」相通,但此字一般作「●」,如晉戴凱之《竹譜》作「●●」,他書亦作「●」,茲從明抄。

  (八)今傳晉戴凱之《竹譜》一卷,是最早的竹譜。其書正文為四字韻語,其下分條作注。《要術》此處所引「《竹譜》」,內容與戴《譜》注文相合,當出戴《譜》,不過文字較簡,當是節引。又引《竹譜》及下條《食經》文,自「曰」字以下原均作雙行小字,茲一律改為大字。

  (九)金抄及明清刻本作「鬚」,《太平御覽》卷九六三引《竹譜》同(戴凱之《竹譜》正文作「鬢」,注文作「鬚」);黃校、張校、明抄作「●」,是「鬢」的俗寫,茲從院刻作「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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