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夫论

卷四·述赦

更新时间:2021-04-13 02:07:45

  〔九〕淮南子泰族训云:“智伯有五过人之材。”史记卫将军传云:“以和柔自媚于上。”

  〔一0〕礼记曲礼云:“临财毋苟得。”

  〔一一〕第五伦也。见后汉书。

  〔一二〕诗正月郑笺云:‘“顾”犹“视”也,“念”也。’按为顾,谓曲法瞻■。论衡逢遇篇云:“节高志妙,不为利动;性定质成,不为主顾,“顾”亦谓委曲承意也。○铎按:惠栋云:‘顾其财与辞也。史记曰:“招权顾金钱”,又曰:“掉臂而不顾。”顾者,商贾人之语也。’

  〔一三〕旧脱“赦之”二字。按匡衡传云:“虽岁赦之,刑犹难使措而不用也。”此文多本衡语,今据补。崔实政论亦云:“虽日赦之,乱甫繁耳。”

  或云:“三辰有候〔一〕,天气当赦〔二〕,故人主顺之而施德焉。”未必然也〔三〕。王者至贵,与天通精〔四〕,心有所想,意有所虑,未发声色,天为变移〔五〕。或若休咎庶征,月之从星〔六〕,此乃宜有是事。故见瑞异,或戒人主〔七〕。若忽不察,是乃己所感致,而反以为天意欲然,非直也〔八〕。

  〔一〕“云”旧作“之”。初学记廿引“或三辰有候”。周礼:“凡以神仕者,掌三辰之●”,郑注:“日、月、星辰。”○铎按:本训篇用易“变化云为”,今作“之为”,误正类此。

  〔二〕开元占经六十五引黄帝占云:“天牢中常有系星三,以甲子、丙子、戊子、庚子、壬子暮视之,其一星去,有喜事;其二星去,有赐令爵禄之事;三星尽去,人君德令赦天下。甲子期八十一日,丙子期七十二日,戊子期六十日,庚子期八十日,壬子期六十二日而赦。”御览六百五十二引风角书云:“春甲寅日,风高去地三四丈,鸣条,从申上来,为大赦,期六十日。”又云:“候赦法,冬至后尽丁巳之日,南风从巳上来,满三日以上,必有大赦。”又引望气经云:“黄气四出,注期五十日赦。”

  〔三〕“然”旧作“杀”,“然”误为“煞”,又转作“杀”也。“未必然也”见史记自序。

  〔四〕御览七十六引春秋保干图云:“天子至尊也,神精与天地通。”淮南子天文训云:“人主之情,上通于天。”御览九、八百七十六引“情”并作“精”。览冥训亦云:“遭急迫难,精通于天。”

  〔五〕易纬是类谋云:“主有所贵,王侯元德,天下归邮。心有所维,意有所虑,未发颜色,莫之渐射出天地灾捉,挺患无形之外,准萌纤微之初,先见吉凶,为帝演谋,忽之可也,勿之无也。”此文本于彼。彼文有脱误。后汉书杨震后赐传云:“王者心有所惟,意有所想,虽未形颜色,而五星以之推移,阴阳为其变度。”亦本易纬。

  〔六〕书洪范。

  〔七〕“或”字误。王先生云:‘疑“感”之误。’

  〔八〕“直”当作“真”。汉书息夫躬传:‘王嘉曰:“天之见异,所以敕戒人君,欲令觉悟反正,推诚行善。”’孔光传云:“臣闻师曰,天右与王者,故灾异数见以谴告之,欲其改更。若不畏惧,有以塞除,而轻忽简诬,则凶罚加焉。”谷永传云:“窃闻明王即位,正五事,建大中,以承天心,则庶征序于下,日月理于上。如人君淫溺后宫,般乐游田,五事失于躬,大中之道不立,则咎征降而六极至。”又云:“臣闻灾异,皇天所以谴告人君过失,犹严父之明诫。畏惧敬改,则祸销福降;忽然简易,则咎?不除。”

  俗人又曰〔一〕:“先世欲赦,常先遣马分行市里,听于路隅,咸云当赦,以知天之教也,乃因施德。”若使此言也而信,则殆过矣。夫民之性,固好意度者也〔二〕,见久阴则称将水,见久阳则称将旱,见小贵则言将饥,见小贱则言将穰〔三〕,然或信或否。由此观之,民之所言,未必天下〔四〕。前世赎赦稀疏,民无觊觎〔五〕。近时以来,赦赎稠数〔六〕,故每春夏,辄望复赦〔七〕;或抱罪之家,侥幸蒙恩〔八〕,故宣此言,以自悦喜。诚令仁君闻此,以为天教而辄从之,误莫甚焉。

  〔一〕风俗通云:“止系风俗,见善不徙,故谓之俗人。”见意林。

  〔二〕韩非子解老篇云:“前识者无缘而忘意度者也。”

  〔三〕两“小”字当作“米”。○铎按:天之阴阳不言天,则物之贵贱亦可不言物。史记货殖传云:“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又云:‘计然曰:“知斗则修备,时用则知物,二者形,则万货之情可得而观矣。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是贵贱包民生食用百物言之,不独米也。且“小”与“久”对,皆状语,若作“米”,则文法参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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