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夫论

卷三·浮侈

更新时间:2021-04-13 02:07:17

  〔四〕说文云:“纺,网丝也。”王先生云:‘“而”当作“为”。’○铎按:“为”字古文作“●”,与“而”相似,故误。或曰:“而”犹“如”也。

  〔五〕“长”字衍。下文云:“此无益于奉终”,即其例。○铎按:“长”乃“最”字之误,上文:“此最无用而有害”,是其例。“最无益”与“空残灭”相对,少一字则句法参差矣。笺说失之。

  〔六〕“萦”与“荧”通。汉书酷吏田延年传:‘霍光因举手自抚心曰:“使我至今病悸。”’韦昭云:“心中惴息曰悸。”御览廿三引风俗通云:“夏至着五彩辟兵,题曰游光厉鬼,知其名者,无温疾。五彩,辟五兵也。”又永建中京师大疫云:“厉鬼字野重,游光亦但流言,无指见之者。其后岁岁有病,人情愁怖,复增题之,冀以脱祸。今家人织新缣,皆取着后缣绢二寸许系户上,此其验也。”卅一引云:“五月五日,以五彩丝系臂者,辟兵及鬼,令人不病温。”八百十四引云:“五月五日,赐五色续命丝,俗说益人命。”此文所云,盖即指此类。

  〔七〕“或”字旧脱,据御览八百十六引补。

  〔八〕“克”与“刻”通。说文云:“绮,文缯也。縠,细縳也。”

  〔九〕“寸窃”当作“刌切”。说文云:“切,刌也。刌,切也。”御览八十引春秋合诚图:“面八彩”,注云:“八彩,彩色有八也。”○铎按:韦昭国语解叙:“切不自料”,“切”即“窃”字,故此以“窃”为“切”。寸切,盖谓切之各长寸许耳。“作刌切”,则长度不明。上文“裂拆缯彩”,着其宽广之度,是其例。

  〔一0〕方言云:“揄铺、●、●、帗缕、叶输,毳也。”郭璞注:“今名短度绢为叶输。”“输”玉篇作“褕”。“榆叶”疑即“叶输”之误。○铎按:方言“叶输”,戴氏疏证本已据玉篇改正。

  〔一一〕广雅释器云:“无●,彩也。”●、穷声相近。后汉书马援传章怀注引何承天纂文曰:“都致、错履、无极,皆布名。”隶释国三老袁良碑:‘孝顺时拜梁相,册云:“赐玉具剑佩、书刀、绣文印衣、无极手巾各一。”’“无极”亦“无穷”之义。

  〔一二〕淮南子本经训云:“嬴镂雕琢,诡文回波”,高诱注:“诡文,奇异之文也。回波,若水波也。”

  〔一三〕说文云:“缝,以针紩衣也。紩,缝也。”又云:“●,会五采缯色。黹,针缕所紩衣。”“剌”与“黹”通。“碎”疑当作“●”。●、黹、缝、紩四字同义。○铎按:“碎刺”盖谓细密刺之为花纹,故下云“用功十倍”。

  〔一四〕“作”旧作“诈”。

  〔一五〕“●”旧作“●”。按“●”与“襦”同,周礼司服注郑司农云:“衣有●裳者为端”,释文:‘“●”本亦作“襦”。’庄子外物篇云:“未解裙襦。”

  〔一六〕说文云:“缣,幷丝缯也。”○铎按:本传作“单费百缣”。

  〔一七〕王侍郎云:‘长农”当作“良农”。’继培按:“良”字是也。桓十四年谷梁传云:“国非无良农工女也。”

  〔一八〕○铎按:“无有”疑当作“又无”,上文“无益于吉凶”,是其例。上言“既”,故下言“又”,作“无有益于世”,则句不相承,而又累于词矣。此书多以既、又连言,明闇篇;“既患其正义以绳己矣,又耻居上位而明不及下。”本篇下文:“既不生谷,又坐为蠹贼也。”皆其证。

  〔一九〕书吕刑云:“农殖嘉谷。”

  〔二0〕汉书宣帝纪元康二年诏曰:“譬犹践薄冰以待白日。”按礼记檀弓云:“殷人尚白,大事歛用日中。”郑注:“日中时亦白。”凡言“白日”者义如此。

  〔二一〕“完”旧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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