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卷二十

更新时间:2021-04-09 11:08:22

  宋制:进贤三梁冠,佩山玄玉。掌治水土,祠祀掌扫除乐器,大丧掌将校复土。

  历代皆有之。至后周为冬官,谓之大司空卿。(掌邦事,以五材九范之徒,佐皇帝,富邦国。大祭祀行洒扫,庙社四望则奉豕牲。)

  隋及大唐复为三公。(天宝十三年,策拜杨国忠为司空,其日雨土。)

  大司马

  大司马,古官也,掌武事。(司,主也。马,武也。)

  少皞有鴡鸠氏为司马。(鴡音雎。)

  尧时,弃为后稷,兼掌司马。

  周时,司马为夏官,掌邦政。

  项羽以曹咎、周殷并为大司马。(楚大司马景舍帅军伐蔡,蔡侯奉社稷而归之。楚发其赏,舍辞曰:“发诚布令而敌退,是王威也;相攻而敌退,是将威也,战而敌退,是众威也。臣不宜以众威受赏。”又司马穰苴本姓田,齐威王以古司马法而附穰苴,因号为司马穰苴。)

  汉初不置。武帝元狩四年,初罢太尉,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冠者,加於其上为一官也。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辅政。武帝又令大将军、骠骑将军皆有大司马之号。)宣帝地节三年,置大司马,不冠将军,亦无印绶、官属。(霍禹为大司马,冠小冠,无印绶。)成帝绥和元年,初赐大司马金印紫绶,置官属,禄比丞相,去将军。哀帝建平二年,复去大司马印绶、官属,冠军如故。元寿二年,复赐大司马印绶,置官属,去将军,位在司徒上。(汉律:丞相、大司马、大将军,俸钱月六万。)始直云司马,议者以汉有军候千人司马官,故加”大”。王莽居摄,以汉乃无小司徒,而定司马、司徒、司空之号,并加”大”。

  后汉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省大司马,以太尉代之,故常与太尉迭置,不并列。(吴汉为大司马,封无阳侯。)至灵帝末始置焉。

  魏文帝黄初二年,复置大司马,以曹仁居之,而太尉如故。则太尉、大司马、大将军各自为官,位在三司上。(吴有左、右大司马。)

  晋定令,亦在三司上。(晋诸公赞曰:“义阳王为太尉、大司马时,父孚为太宰,父子居上公,中代以来,未之有也。”又汝南王亮为大司马,正旦大会,乘车入殿。又陈骞为大司马,赐衮冕之服。)武冠,绛朝服,金章紫绶,佩山玄玉,与大将军同。

  宋时唯元嘉中用彭城王义康为之,冠玉与晋同。

  至齐以为赠。

  梁时置官属。

  陈以为赠。

  后魏、北齐与大将军为二大,位居三师之下,三公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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