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

卷七

更新时间:2021-03-04 07:15:57

  「七0」「炊五斗米」,意即炊五斗米酘甕中,與下條「乃炊秫米飯」相同,省去「酘之」一類字。但《要術》本文無此省略法。

  「七一」「手一兩抑之」,指飯下甕後將飯面用手稍稍壓抑幾下。《北山酒經》卷下「酴米」記載下飯操作:「將麋(通糜)逐段排,用手緊按甕邊四畔,拍令實,中心剜作坑子。」這完全像現在黃酒落缸時的「搭窩」操作,不過現在只是用竹刷把之類將窩面輕輕敲實,使飯窩不下塌為度。

  「七二」「柯柂」,未詳。日譯本以為也許是「枸杞」之誤。《今釋》認為崔豹《古今注》中有芍藥一名「可離」的話,也許是「可離」的同音字。「柂」音離。

  「七三」「攪」,攪和。「中水」,疑「水中」倒錯。

  法酒「一」第六十七釀法酒,皆用春酒麴。其米、糠、瀋汁、饙、飯,皆不用人及狗鼠食之。

  黍米法酒:預剉麴,曝之令極燥。三月三日,秤麴三斤三兩,取水三斗三升浸麴。經七日,麴發,細泡起,然後取黍米三斗三升,淨淘——凡酒米,皆欲極淨,水清乃止,法酒尤宜存意,淘米不得淨,則酒黑——炊作再餾飯。攤使冷,著麴汁中,搦黍令散。兩重布蓋甕口。候米消盡,更炊四斗半米酘之。每酘皆搦令散。第三酘,炊米六斗。自此以後,每酘以漸加米。甕無大小,以滿為限。酒味醇美,宜合醅飲之。飲半,更炊米重酘如初,不著水、麴,唯以漸加米,還得滿甕。竟夏飲之,不能窮盡,所謂神異矣。

  作當梁法酒:當梁下置甕,故曰「當梁」。以三月三日日未出時,取水三斗三升,乾麴末三斗三升,炊黍米三斗三升為再餾黍,攤使極冷:水、麴、黍俱時下之。三月六日,炊米六斗酘之。三月九日,炊米九斗酘之。自此以後,米之多少,無復斗數,任意酘之,滿甕便止。若欲取者,但言「偷酒」,勿云取酒。假(一)令出一石,還炊一石米酘之,甕還復滿,亦為神異。其糠、瀋悉瀉坑中,勿令狗鼠食之。

  米法酒「二」:糯米大佳(二)。三月三日,取井花水「三」三斗三升,絹簁麴末三斗三升,米三斗三升——稻米佳,無者,旱稻(三)米亦得充事——再餾弱炊,攤令小冷,先下水、麴,然後酘飯。七日更酘,用米六斗六升。二七日更酘,用米一石三斗二升。三七日更酘,用米二石六斗四升,乃止——量酒備足,便止。合醅飲者,不復封泥。令清者,以盆蓋,密泥封之。經七日,便極清澄。接取清者,然後押之。

  《食經》七月七日作法酒方:「一石麴作「燠餅「四」」:編竹甕下,羅餅竹上,密泥甕頭。二七日出餅,曝令燥,還內甕中。一石米,合得三石酒「五」也。」

  又(四)法酒方:焦麥麴「六」末一石,曝令乾,煎湯一石,黍一石,合糅(五),令甚熟。以二月二日收水,即預煎湯,停之令冷。初酘之時,十日一酘,不得使狗鼠近之。於後無若(六)或八日、六日一酘,會以偶日酘之,不得隻日。二月(七)中即酘令足。常預煎湯停之,酘畢,以五升洗手,蕩甕。其米多少,依焦麴殺之。

  三九酒法(八):以三月三日,收水九斗,米九斗,焦麴末九斗——先曝乾之:一時和之,揉和令極熟。九日一酘,後五日一酘,後三日一酘。勿令狗鼠近之。會以隻日酘,不得以偶日也。使三月中,即令酘足。常預作湯,甕中停之,酘畢,輒取五升洗手,蕩甕,傾於酒甕中也。

  治酒酢法「七」:若十石米酒,炒三升小麥,令甚黑,以絳帛再重為袋,用盛之,周築令硬如石,安在甕底。經二七日後,飲之,即迴「八」。

  大州「九」白墮麴方餅法「一0」:穀三石:蒸兩石,生一石,別磑「一一」之令細,然後合和之也。桑葉、胡葉、艾,各二尺圍,長二尺許,合煮之使爛。去滓取汁,以冷水和之,如酒色,和麴。燥濕以意酌之。日中擣三千六百杵,訖,餅之。安置暖屋床上:先布麥厚二寸,然後置麴,上亦與二寸覆之。閉戶勿使露見風日。一七日,冷水濕手拭之令遍,即翻之。至二七日,一例側之。三七日,籠之「一二」。四七日,出置日中,曝令乾。

  作酒之法,淨削刮去垢,打碎,末,令乾燥。十斤麴,殺米一石五斗。

  作桑落酒法:麴末一斗,熟米二斗。其米令精細,淨淘,水清為度。用熟水一斗。限三酘便止。漬麴,候麴向發便酘,不得失時。勿令小兒人狗食黍。

  作春酒,以冷水漬麴,餘各同冬酒「一三」。

  (一)「假」,明抄誤作「酘」,據金抄、湖湘本等改正。

  (二)「糯米大佳」,各本同,是說如果用糯米代替粳米,那就更好,這是符合實際的。《今釋》改「大」為「亦」,日譯本仍舊不改,應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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