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

卷七

更新时间:2021-03-04 07:15:57

  「五三」「方麴」,這是《食經》用語。《要術》有方形麴而不以麴形為名。自此條至本篇末,均採自《食經》。

  「五四」「起」,亦《食經》用語。下文「愈瘧酒法」的「上生白沫,起」,義同。在《要術》本文叫做「發」。現在俗語也叫做「作」。

  「五五」「令得七斗汁」,這裏首次提到出酒量,但最後共出酒若干,仍無線索可尋,因此仍無從計算其出酒率。

  「五六」「濟令清」,指出糟取酒。「濟」,古文作「泲」,也寫作「●」。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十五《十誦律》「●」字下解釋:「又作泲,同。……《廣雅》:「●,漉也。」謂●出其汁也。」此酒作法,和上篇的「釀白醪法」相像,上篇的「經宿米消,取生疏布漉出糟。別炊好糯米一斗作飯,熱著酒中為汛」,就是這裏的「凡三酘。濟令清。又炊一斗米酘酒中……」。所謂「濟令清」,就是「漉出糟」。卷八《作酢法》篇引《食經》「水苦酒法」有「泲取汁」,字正作「泲」,而「濟令清」也正是「泲取汁」的意思。「濟」、「泲」也都是《食經》的特用詞。漢以前文獻亦多作「泲」,又叫做「縮」。就字的本身說,「濟」是濟渡,表示和水分離;又通「擠」,則是擠出水液中的固體成份,都和漉或過濾具有同樣的作用。

  《周禮‧春官》「司尊彝」:「醴齊縮酎。」《禮記‧郊特牲》:「縮酌用茅,明酌也。」鄭玄注:「五齊,醴尤濁,和之以明酌,泲之以茅,縮去滓也。……酒已泲,則斟之以實尊彝。」「醴齊」即連醅的甜米酒,要漉去醅,使成清酒,然後才可以「酌」,故稱「縮酌」。所以孔穎達直接解釋說:「縮,泲也。……泲謂泲漉也。」

  「五七」「黍浮」,飯渣浮上缸面。「黍」仍是「飯」的通名,不是黍米飯。

  「五八」「縹色上」,酒色開始微帶青色。

  「五九」《食經》此酒釀法,其重要步驟和《北山酒經》相同。(一)「漬精稻米一斗,擣令碎末,沸湯一石澆之」,在《酒經》這是「臥漿」,即泡製酸漿。(二)燙泡三日後米漿極酸,「合三斗釀米炊之,氣刺人鼻,便為大發」,這在《酒經》是「蒸醋麋(通糜)」,就是將原料米加酸漿蒸成酸飯。《酒經》是蒸,《食經》應是煮,即現在所謂「煮糜」。《酒經》並認為「腳麋若炊得稀薄如粥,即造酒尤醇,搜(借作溲)拌入麴時,卻縮水,勝如旋入別水也」。至於「大發」,實際是燙米過程中發得極酸,即《酒經》所描述的「漸漸發起泡沫,如魚眼、蝦跳之類,大約三日後必醋矣」,則「氣刺人鼻,便為大發」句應在「三日極酢」下更合適。(三)「攪成」,這是將蒸熟的酸飯攪爛成「糜」,即《酒經》所謂「便用棹篦拍擊,令米……皮折心破,裏外●爛成麋」,《食經》的米有一部分先經粉碎,更容易攪爛。(四)「用方麴十五斤酘之」,這在《酒經》是「用麴」,即和麴入糜,《酒經》稱:「酒要辣,更於酘飯中入麴」,《食經》也是在酘飯中入麴,但一下子用麴十五斤,雖然還有第二酸飯,也覺麴多米少,過於苦辣,未知有否誤字。(五)「米三斗,水四斗,合和釀之也」,這是《酒經》的「投醹」,即第二酘,也是最後一酘,於是進入成酒階段。即墨黍米黃酒的舊式釀造法,和《食經》、《酒經》的這種釀造程序頗多相似。此酒釀造程序複雜,而敘述極簡,不易明瞭,《要術》本文決不如此簡晦,也反映《要術》是抄自《食經》原文。

  「六0」此酒釀造程序和上文「作白醪酒法」相同,也和上篇「釀白醪法」相若。「濟出」還是《食經》的特用語;「酘酒中」,指酘飯於漉去糟後的酒液中,即上篇所謂「為汛」的操作。

  「六一」朗陵,縣名,漢置,南朝宋廢。故城在今河南省確山縣西南。

  「六二」「細剉麴如雀頭」,即《要術》本文所謂「大如棗、栗」,但沒有交代用麴量。《要術》本文用麴夏用小塊,冬用細末,此法夏亦用小塊麴,均與《北山酒經》夏細冬粗不同。又此酒與下文「夏雞鳴酒」都是一種釀酒,即以一定的麴、米、水封釀於酒中,釀法簡單,成熟快,但不易貯存。

  「六三」「酘麴」,這裏實際就是浸麴。下麴稱為「酘」,與上文「冬米明酒法」的「用方麴十五斤酘之」相同,均《食經》用語。

  「六四」「酃酒」,以用酃湖水釀酒得名。酃湖在今湖南省衡陽縣東。《北堂書鈔》卷一四八「湘東酃水」條引《吳錄》:「湘東酃縣有酃水,以水為酒。」《文選》左思《吳都賦》:「飛輕軒而酌綠醽。」唐李善注引《湘州記》:「湘州臨水縣有酃湖,取水為酒,名曰酃酒。」明馮化時《酒史》卷上載晉張載《酃酒賦》標題下注文:「衡陽東有酃湖,釀酒甚美,所謂酃酒。」《賦》文云:「造釀在秋,告成在春。」《要術》所載無成熟時期,據張《賦》,也是一種「重釀酒」。又此條是《要術》抄自「食經》文,《食經》也不過採錄名酒的釀造法,都不知道它們是否曾經釀造過,尤其此酒用竹箬覆甕,而且燥了要換,是用鮮箬,在《要術》是很困難的。

  「六五」「宿」,早先,預前。

  「六六」「蓽撥」,這裏和胡椒並用,胡椒科草本,其子實辛香,可用以浸酒。「雞舌香」即丁香,見卷五《種紅藍花梔子》篇注釋「一六」。此酒與上文引《博物志》的「胡椒酒」,同屬配製酒,在《要術》中僅此二例。

  「六七」煮熟的酒飯,俗稱「糜」,因稱其煮飯過程為「煮糜」。現在山東即墨等地還是這樣稱呼。它和蒸飯的不同點是經過不斷的攪拌甚至擊拍使成糊飯,故稱為「糜」。它可以是粥狀的,但也可以是糊飯,甚或焦化的爛飯。

  「六八」「以水五斗漬之」,二斗秫米用五斗水,用水量超過用米量一倍以上,這在《要術》的各種酒中是「液比」最高的。紹興酒等連浸米、蒸飯加上落缸時的水分在內,沒有達到原料米的一倍。

  「六九」「」音審,《廣韻》上聲「寑」韻:「,木名,《山海經》云:「煮其汁,味甘,可為酒。」」今本《山海經》無此記載。清徐文靖《管城碩記》卷二三:「《齊民要術》、《沈約集》、《皮日休集》皆有酒。……謝靈運《山居賦》:「苦以木成,甘以熟。」自注云:「木酒味苦,酒味甘,並至美,兼以療病:治核,木治痰冷。」《六書故》亦作「棯」,《爾雅》:「還味,棯棗」,是釀酒取棯汁為酒也。」但「」雖也寫作「棯」,未必等於《爾雅》的「棯棗」。清郭柏蒼《閩產錄異》卷二「果屬」記載有「冬年」說:「粵東亦產,取以釀酒,名「稔酒」。」「冬年」即「倒捻子」,也叫「都念子」(參看卷十「果蓏〔七〕」注釋「九」)。唐劉恂《嶺表錄異》卷中:「倒捻子……花似蜀葵,小而深紫,南中婦女,得以染色。」《本草綱目》卷三一「都念子」引唐陳藏器《本草拾遺》,其藥效主治「痰嗽噦氣」。則所謂「酒」,或許是倒捻子的花葉汁釀製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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