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宜割地一方種之。梓、楸各別,無令和雜。
種梓法:秋,耕地令熟。秋末初冬,梓角熟時,摘取曝乾,打取子。耕地作壟,漫散即再勞之。明年春,生。有草拔令去,勿使荒沒。後年正月間,斸移之,方兩步一樹。此樹須大,不得穊栽。
楸既(十五)無子,可於大樹四面掘坑取栽移之「一四」。亦方兩步一根,兩畝一行「一五」。一行百二十樹(十六),五行合六百樹。十年後,一樹千錢,柴在外。車板、盤合「一六」、樂器,所在任用。以為棺材,勝於柏松(十七)。
《術》曰:「西方種楸九根,延年,百病除。」
《雜五行書》曰:「舍西種梓楸各五根,令子孫孝順,口舌消滅也(十八)。」
梧桐:
《爾雅》曰(十九):「榮,桐木。」注云:「即梧桐也。」又曰:「櫬,梧。」注云:「今梧桐。」
是知榮、桐、櫬、梧,皆梧桐也。桐葉花而不實者曰白桐。實而皮青者曰梧桐,按今人以其皮青,號曰「青桐「一七」」也。
青桐,九月收子。二三月中,作一步圓畦種之。方、大則難裹,所以須圓、小。治畦下水,一如葵法。五寸下一子,少「一八」與熟糞和土覆之。生後數澆令潤澤。此木宜濕故也。當歲即高一丈。至冬,豎草於樹間令滿,外復以草圍之,以葛十道束置「一九」。不然則凍死也。明年三月中,移植於廳齋(二十)之前,華淨妍雅,極為可愛。後年冬,不復須裹。成樹之後,樹別下子一石。子於葉上生(二一),多者五六,少者二三也。炒食甚美。味似菱芡,多噉亦無妨也。
白桐無子,冬結似子者,乃是明年之花房「二0」。亦繞大樹掘坑,取栽移之。成樹之後,任為樂器。青桐則不中用。於山石之間生者,樂器則鳴(二二)。「二一」
青、白二材,並堪車板、盤合、木屧「二二」等用。
柞「二三」:
《爾雅》曰(二三):「栩,杼也。」注云:「柞樹。」
按俗人呼杼為橡子,以橡殼為「杼斗」,以剜剜(二四)似斗故也。橡子儉歲可食,以為飯;豐年放豬食之,可以致肥也。
宜於山阜之曲,三遍熟耕,漫散橡子,即再勞之。生則薅治,常令淨潔(二五)。一定不移「二四」。十年,中椽,可雜用。一根直十文。二十歲,中屋槫(二六),一根直百錢。柴在外。斫去尋生,料理還復。
凡為家具者,前件木,皆所宜種。十歲之後,無求不給。
(一)「種」,院刻、金抄、明抄、湖湘本卷首總目有,此處無,茲據總目加。
(二)見《爾雅‧釋木》,文同。注是郭璞注,「名守宮」作「名為守宮槐」。孫炎,亦《爾雅》注者。「聶」音摺,合攏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