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榆,小枝具硬刺,花與葉同時展放。果實呈歪錐形,背面具翅,初秋成熟。木質堅硬緻密。
「枌榆」即《爾雅》的「白枌」,即今白榆,三四月間,先葉開花,果莢春夏間成熟。北方常以果莢和麵粉或小米粉蒸食;青莢蒸過晒乾可釀酒,老熟的可製醬。《神農本草經》所著錄的「榆皮」,一般的解釋是指本種的皮,而陶弘景《名醫別錄》則說「八月採實」,則所指各別,因此《唐本草》注說:「榆,三月實熟,尋則落矣,今稱「八月採實」,恐本經(指《名醫別錄》)誤也。」陳藏器《本草拾遺》明白指出:「榆莢,……四月收實,作醬,似蕪荑。……江東有刺榆,無大榆,……刺榆秋實,故陶錯誤也。」據此,唐時江東仍無春夏間結莢的榆,陳藏器因稱春夏間結莢者為「北榆」,並說「南土無榆」。至吳其濬所見南方的榆,也還是榔榆。
「二」果仁的「仁」,宋元以前均作「人」(段玉裁說),在《要術》中亦均作「人」。
「三」《爾雅‧釋木》:「無姑,其實夷。」郭璞注:「無姑,姑榆也。生山中,葉圓而厚,剝取皮,合漬之,其味辛香,所謂「無夷」。」「無夷」即由無姑的果實「夷」得名,後來加草頭作「蕪荑」。因其果仁可製醬,故亦稱其醬為「蕪荑」。但郭注作「葉圓而厚」,有誤。據史游《急就篇》卷二「蕪荑」顏師古注:「無姑……生於山中,其莢圓厚,剝取樹皮,合漬而乾之,成其辛味也。」榆葉不圓,顏注作「其莢圓厚」,郭注的「葉」是「莢」字被後人搞錯的,而且《爾雅》明說「其實夷」,郭注也只能對「莢」作解釋,不應文不對題說葉不說莢。又,《爾雅‧釋草》有「莁荑,蔱蘠」,所指為草本,非此木本「蕪荑」。
「四」「植」,通「殖」。《淮南子‧主術訓》:「五穀繁植。」
「五」「放火燒之」,方法與上篇引《氾勝之書》的割桑苗放火燒過相同,有促進新條生長迅速旺盛的作用。元魯明善《農桑衣食撮要》「二月」「種舊椹」條有類似記載。《要術》對楮樹苗亦採用之,見下文《種穀楮》篇。
「六」《易經》「既濟」:「繻,有衣袽。」王弼注:「衣袽,所以塞舟漏也。」「袽」是破布爛絮之類,是塞船漏的雜亂東西。竹上刮下來的竹皮叫「竹茹」,《名醫別錄》有「敗船茹」的藥,即是塞漏船的敗竹茹。「袽」即「茹」字。《要術》的特用口語以「茹」當「裹」字用,即由堵塞一義引申而來。堵塞是用雜亂東西填塞下部,沒有一點空隙。這裏「科茹不長」也是下部叢脞過密的意思,即是說,小榆樹被摘去頂芽後,主幹長不高長不大,下部反而長出叢密的分枝,形成臃腫矮脞的樣子。
「七」「坑」,即溝坑。
「八」「既栽移者,燒亦如法」,既經移植的「栽」,成活後也要照樣燒過。
「九」「凡榆」,意謂「常榆」,即通常所指的榆,據注文「莢味甘,……春時將煮賣」,當指白榆。
「一0」「看好」,整齊勻直。
「一一」「梜榆」,從「梜者」看來,此榆木特宜於作鏇作材,可供鏇成中空器物之用,小者如盞、碗,大者如魁、缸,在木理上有其特性,和刺榆、凡榆不同,所以有「梜者」、「不梜者」的分別。但未詳是何種榆木。
「一二」「獨樂」,即「陀螺」,小孩玩具。
「一三」「魁」,《說文》:「羹斗也。」即盛羹的大碗。「榼」,《說文》:「酒器也。」「」即今「碗」字。
「一四」「●」,字書未收,當即「瓨」字,現在寫作「缸」,《輯要》引即作「缸」。
「一五」「●」即「」字,即今「墑」字。這裏指犁溝。清祁寯藻《馬首農言‧種植篇》:「今年耕墑,明年耕壟,則地力有餘矣。」《方言篇》:「犁溝謂之墑,兩犁之間謂之壟。」說明「墑」就是古所謂「畎」,也就是《要術》所稱的「●」,現在還稱理溝為「理墑」。
「一六」「又以鍬掘底,一坑作小」,再在溝底掘稍深的坑,略作長形的小坑形,以便於使白楊枝屈著溝底,使兩頭出土,向上豎起。
「一七」「一畝三壟,一壟七百二十株」,反映賈思勰當時的畝制是二百四十方步的長條畝,即一步長二百四十步為一畝。每步六尺,畝長一千四百四十尺,每二尺一株,一壟適得七百二十株。「一畝三壟」,其間隔也是二尺,三壟合成一步的畝寬(《種槐柳楸梓梧柞篇》移栽楸苗:「方兩步一根,兩畝一行」,說明畝寬是一步)。明董穀《碧里雜存》卷上「論畝」引當時農諺:「橫十五,豎十六,一畝田,穩穩足。」同樣是二百四十方步為一畝,但畝形略近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