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志·卷三十四

更新时间:2021-03-04 00:18:52

  宋文帝元嘉十八年秋七月,天有黄光,洞照于地。太子率更令何承天谓之荣光, 太平之详,上表称庆。

  地震:

  吴孙权黄武四年,江东地连震。是时权受魏爵命,为大将军、吴王,改元专制, 不修臣迹。京房《易传》曰:“臣事虽正,专必震。”董仲舒、刘向并云“臣下强 盛,将动而为害”之应也。

  魏明帝青龙二年十一月,京都地震,从东来,隐隐有声,屋瓦摇。魏明帝景初 元年六月戊申,京都地震。是秋,吴将硃然围江夏,荆州刺史胡质击退之。又公孙 渊自立为燕王,改年,置百官。明年,讨平之。

  吴孙权嘉禾六年五月,江东地震。赤乌二年正月,地又再震。是时吕壹专政, 步骘上疏曰:“伏闻校事,吹毛求瑕,趣欲陷人,成其威福,无罪无辜,横受重刑, 虽有大臣,不见信任。如此,天地焉得无变。故嘉禾六年、赤乌二年,地连震动, 臣下专政之应也。冀所以警悟人主,可不深思其意哉!”壹后卒败。

  魏齐王正始二年十一月,南安郡地地震。正始三年七月甲申,南安郡地震;十 二月,魏郡地震。正始六年二月丁卯,南安郡地震。是时曹爽专政,迁太后于永宁 宫,太后与帝相泣而别。连年地震,是其应也。

  吴孙权赤乌十一年二月,江东地仍震。是时权听谗,寻黜硃据,废太子。

  蜀刘禅炎兴元年,蜀地震。时宦人黄皓专权。按司马彪说,奄宦无阳施,犹妇 人也。此皓见任之应,与汉和帝时同事也。是冬,蜀亡。

  晋武帝泰始五年四月辛酉,地震。是年冬,新平氐、羌叛。明年,孙皓大遗众 入涡口。叛虏寇秦、凉,刺史胡烈、苏愉并为所害。泰始七年六月丙申,地震。武 帝世,始于贾充,终于杨骏,阿党昧利,苟专权宠,终丧天下,由是也。末年所任 转敝,故亦一年六震,是其应也。裴叔则曰:“晋德所以不比隆尧、舜者,以有贾 充诸人在朝。”

  晋武帝咸宁二年八月庚辰,河南、河东、平阳地震。咸宁四年六月丁未,阴平、 广武地震;甲子,阴平、广武地又震。

  晋武帝太康二年二月庚申,淮南、丹阳地震。太康五年正月壬辰,地震。太康 六年七月己丑,地震。太康七年七月,南安、犍为地震;八月,京兆地震。太康八 年五月壬子,建安地震;七月,阴平地震;八月,丹阳地震。太康九年正月,会稽、 丹阳、吴兴地震;四月辛酉,长沙、南海等郡国八地震;七月至于八月,地又四震, 其三有声如雷。太康十年十二月己亥,丹阳地震。

  晋武帝太始元年,地震。

  晋惠帝元康元年十二月辛酉,京都地震。元康四年二月,蜀郡山崩杀人;上谷、 上庸、辽东地震。五月壬子,寿春山崩,洪水出,城坏,地坠方三十丈,水出杀人。 六月,寿春大雷震,山崩地坼,家人陷死,上庸郡亦如之。八月,上谷地震,水出, 杀百余人。居庸地裂,广三十六丈,长八十四丈,水出,大饥。上庸四处山崩地陷, 广三十丈,长百三十丈,水出杀人。十月,京都地震;十一月,荥阳、襄城、汝阴、 梁国、南阳地皆震;十二月,京都又震。是时贾后乱朝,据权专制,终至祸败之应 也。汉邓太后摄政时,郡国地震。李固以为:“地,阴也,法当安静。今乃越阴之 职,专阳之政,故应以震。”此同事也。京房《易传》曰:“无德专禄,兹谓不顺。 厥震动,丘陵涌水出。”又曰:“小人剥庐,厥妖山崩。兹谓阴乘阳,弱胜强。” 又曰:“阴背阳,则地裂。父子分离,夷、羌叛去。”元康五年五月丁丑,地震; 六月,金城地震。元康六年正月丁丑,地震。元康八年正月丙辰,地震。

  晋惠帝太安元年十月,地震。是时齐王冏专政。太安二年十二月丙辰,地震。 是时长沙王专政。

  晋孝怀帝永嘉三年十月,荆、湘二州地震。时司马越专政。永嘉四年四月,兗 州地震。

  晋愍帝建兴二年四月甲辰,地震。是时幼主在上,权倾于下,四方云扰,兵乱 不息。建兴三年六月丁卯,长安地震。

  晋元帝太兴元年四月,西平地震,涌水出;十二月,庐陵、豫章、武昌、西陵 地震,山崩。干宝曰:“王敦陵上之应。”太兴二年五月癸丑,祁山地震,山崩杀 人。是时相国南阳王保在祁山称晋王,不终之象也。太兴三年四月庚寅,丹阳、吴 郡、晋陵地震。其年,南平郡山崩,出雄黄数千斤。

  晋成帝咸和二年三月,益州地震;四月己未,豫章地震。是年,苏峻作乱。咸 和九年三月丁酉,会稽地震。是时政在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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