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志·卷三十三

更新时间:2021-03-04 00:18:46

  五行四

  《五行传》曰:“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谓水失 其性而为灾也。又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恆寒,厥极贫。时则 有鼓妖,时则有鱼孽,时则有豕祸,时则有耳疴,时则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 鱼孽,刘歆传以为介虫之孽,谓蝗属也。

  水不润下:

  魏文帝黄初四年六月,大雨霖,伊、洛溢至津阳城门,漂数千家,流杀人。初, 帝即位,自鄴迁洛,营造宫室,而不起宗庙,太祖神主犹在鄴。尝于建始殿飨祭如 家人之礼,终黄初不复还鄴,而圆丘、方泽、南北郊、社、稷等神位,未有定所。 此简宗庙,废祭祀之罚也。京房《易传》曰:“颛事者知,诛罚绝理,厥灾水。其 水也,雨杀人已陨霜,大风天黄。饥而不损,兹谓泰。厥灾水杀人。避遏有德,兹 谓狂。厥灾水,水流杀人也;已水则地生虫。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寒杀人。 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谷不收。大败不解,兹谓皆阴。厥水流入国邑,陨霜 杀谷。”

  吴孙权赤乌八年夏,茶陵县鸿水溢出,流漂二百余家;十三年秋,丹阳故鄣等 县又鸿水溢。案权称帝三十年,竟不于建业创七庙,但有父坚一庙,远在长沙,而 郊禋礼礼阙。嘉禾初,群臣奏宜效祀,又弗许。末年虽一南郊,而北郊遂无闻焉。 且三江、五湖、衡、霍、会稽,皆吴、楚之望,亦不见秩,反礼罗阳妖神,以求福 助。天意若曰,权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示此罚,欲其感悟也。

  太元元年,又有大风涌水之异。是冬,权南郊,疑是鉴咎征乎?还而寝疾。明 年四月,薨。一曰,权时信纳谮诉,虽陆议勋重,子和储贰,犹不得其终。与汉安 帝听谗、免杨震、废太子同事也。且赤乌中无年不用兵,百姓愁怨。八年秋,将军 马茂等又图逆云。

  魏明帝景初元年九月,淫雨过常,冀、兗、徐、豫四州水出,没溺杀人,漂失 财产。帝自初即位,便淫奢极欲,多占幼女,或夺士妻,崇饰宫室,妨害农战,触 情恣欲,至是弥甚。号令逆时,饥不损役,此水不润下之应也。

  吴孙亮五凤元年夏,大水。亮即位四年,乃立权庙;又终吴世,不上祖宗之号, 不修严父之礼,昭穆之数有阙。亮及休、皓又并废二郊,不秩群神。此简宗庙,不 祭祀之罚也。又是时,孙峻专政,阴胜阳之应乎。

  吴孙休永安四年五月,大雨,水泉涌溢。昔岁作浦里塘,功费无数,而田不可 成,士卒死叛,或自贼杀,百姓愁怨,阴气盛也。休又专任张布,退盛冲等,吴人 贼之之应也。吴孙休永安五年八月壬午,大雨震电,水泉涌溢。

  晋武帝泰始四年九月,青、徐、兗、豫四州大水。七年六月,大雨霖,河、洛、 伊、沁皆溢,杀二百余人。帝即尊位,不加三后祖宗之号。泰始二年,又除明堂南 郊五帝坐,同称昊天上帝,一位而已。又省先后配地之礼。此简宗庙,废祭祀之罚, 与汉成帝同事。一曰,昔岁及此年,药兰泥、白虎文秦凉杀刺史胡烈、牵弘,遣田 璋讨泥。又司马望以大众次淮北御孙皓。内外兵役,西州饥乱,百姓愁怨,阴气盛 也。咸宁初,始上祖宗号,太熙初,还复五帝位。

  晋武帝咸宁元年九月,徐州水。二年七月癸亥,河南魏郡暴水,杀百余人;八 月,荆州郡国五大水。去年采择良家子女,露面入殿,帝亲简阅,务在姿色,不访 德行。有蔽匿者,以不敬论。搢绅愁怨,天下非之。阴盛之应也。咸宁三年六月, 益、梁二州郡国八暴水,杀三百余人;七月,荆州大水;九月,始平郡大水;十月, 青、徐、兗、豫、荆、益、梁七州又水。是时贾充等用事日盛,而正人疏外者多。 咸宁四年七月,司、冀、兗、豫、荆、扬郡国二十大水。

  晋武帝太康二年六月,泰山、江夏大水。泰山流三百家,杀六千余人;江夏亦 杀人。是时平吴后,王浚为元功,而诋劾妄加;荀、贾为无谋,而并蒙重赏。收吴 姬五千,纳之后宫。此其应也。太康四年七月,司、豫、徐、兗、荆、扬郡国二十 大水,伤秋稼,坏屋室,有死者。太康六年三月,青、凉、幽、冀郡国十五大水。 太康七年九月,西方安定等郡国八大水。太康八年六月,郡国八大水。晋惠帝元康 二年,有水灾。元康五年五月,颍川、淮南大水;六月,城阳、东莞大水杀人;荆、 扬、徐、兗、豫五州又大水。是时帝即位已五载,犹未郊祀,烝尝亦多不身亲近。 简宗庙,废祭祀之罚也。班固曰:“王者即位,必郊祀天地,望秩山川。若乃不敬 鬼神,政令违逆,则雾水暴至,百川逆溢,坏乡邑,溺人民,水不润下也。”元康 六年五月,荆、扬二州大水。按董仲舒说,水者,阴气盛也。是时贾后乱朝,宠树 贾、郭。女主专政之应也。元康八年五月,金墉城井水溢。汉成帝时有此妖,班固 以为王莽之象。及赵伦篡位,即此应也。伦废帝于此城,井溢所在,又天意乎!元 康八年九月,荆、扬、徐、兗、冀五州大水。是时贾后暴戾滋甚,韩谧骄猜弥扇, 卒害太子,旋亦祸灭。元康九年四月,宫中井水沸溢。

  晋惠帝永宁元年七月,南阳、东海大水。是时,齐王冏秉政专恣。阴盛之应。 晋惠帝太安元年七月,兗、豫、徐、冀四州水。时将相力政,无尊主心。

  晋孝怀帝永嘉四年四月,江东大水。是时,王导等潜怀翼戴之计。阴气盛也。

  晋元帝太兴三年六月,大水。是时王敦内怀不臣,傲很作威,后终夷灭。大兴 四年七月,大水。明年有石头之败。

  晋元帝永昌二年五月,荆州及丹阳、宣城、吴兴、寿春大水。

  晋明帝太宁元年五月,丹阳、宣城、吴兴、寿阳大水。是时王敦疾害忠良,威 权震主,寻亦诛灭。

  晋成帝咸和元年五月,大水。是时嗣主幼冲,母后称制,庾亮以元舅民望,决 事禁中。阴胜阳也。咸和二年五月戊子,京都大水。是冬,苏峻称兵,都邑涂炭。 咸和四年七月,丹阳、宣城、吴兴、会稽大水。是冬,郭默作乱,荆、豫共讨之, 半岁乃定。咸和七年五月,大水。是时帝未亲务,政在大臣。阴胜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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