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志·卷三十五

更新时间:2021-03-04 00:18:57

  州郡一

  ○扬州 南徐州 徐州 南兗州 兗州

  唐尧之世,置十有二牧,及禹平水土,更制九州,冀州尧都,土界广远,济、 河为兗州,海、岱为青州,海、岱及淮为徐州,淮、海为扬州,荆及衡阳为荆州, 荆、河为豫州,华阳、黑水为梁州,黑水、西河为雍州。自虞至殷,无所改变。周 氏既有天下,以徐并青,以梁并雍,分冀州之地以为幽、并。汉初又立徐、梁二州。 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南置交趾,北置朔方,改雍曰凉,改梁曰益,凡为十 三州,而司隶部三辅、三河诸郡。东京无复朔方,改交趾曰交州,凡十二州;司隶 所部如故。及三国鼎歭,吴得扬、荆、交三州,蜀得益州,魏氏犹得九焉。吴又分 交为广。魏末平蜀,又分益为梁。晋武帝太康元年,天下一统,凡十有六州。后又 分凉、雍为秦,分荆、扬为江,分益为宁,分幽为平,而为二十矣。

  自夷狄乱华,司、冀、雍、凉、青、并、兗、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 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江左又分荆为湘,或离或合,凡有扬、荆、湘、江、 梁、益、交、广,其徐州则有过半,豫州唯得谯城而已。及至宋世,分扬州为南徐, 徐州为南兗,扬州之江西悉属豫州;分荆为雍,分荆、湘为郢,分荆为司,分广为 越,分青为冀,分梁为南北秦。太宗初,索虏南侵,青、冀、徐、兗及豫州淮西, 并皆不守;自淮以北,化成虏庭。于是于钟离置徐州,淮阴为北兗,而青、冀二州 治赣榆之县。今志大较以大明八年为正,其后分派,随事记列。内史、侯、相,则 以升明末为定焉。

  地理参差,其详难举,实由名号骤易,境土屡分,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四 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算,寻校推求,未易精悉。今以班固马彪二 志、太康元康定户、王隐《地道》、晋世《起居》、《永初郡国》、何徐《州郡》 及地理杂书,互相考覆。且三国无志,事出帝纪,虽立郡时见,而置县不书。今唯 以《续汉郡国》校《太康地志》,参伍异同,用相征验。自汉至宋,郡县无移改者, 则注云“汉旧”,其有回徙,随源甄别。若唯云“某无”者,则此前皆有也。若不 注置立,史阙也。

  扬州刺史,前汉刺史未有所治(它州同),后汉治历阳,魏、晋治寿春,晋平 吴治建业。成帝咸康四年,侨立魏郡(别见),肥乡(别见)、元城(汉旧县,晋 属阳平)二县,后省元城。又侨立广川郡(别见),领广川一县,宋初省为县,隶 魏郡。江左又立高阳(别见)、堂邑二郡(别见),高阳领北新城(别见)、博陆 (博陆县,霍光所封,而二汉无,晋属高阳。)二县。堂邑,领堂邑一县,后省堂 邑并高阳,又省高阳并魏郡,并隶扬州,寄治京邑。文帝元嘉十一年省,以其民并 建康。孝建元年,分扬州之会稽、东阳、新安、永嘉、临海五郡为东扬州。大明三 年罢州,以其地为王畿,以南台侍御史部诸郡,如从事之部传焉,而东扬州直云扬 州。八年,罢王畿,复立扬州,扬州还为东扬州。前废帝永光元年,省东扬州并扬 州。顺帝升明三年,改扬州刺史曰牧。领郡十,领县八十。户一十四万三千二百九 十六,口一百四十五万五千六百八十五。

  丹阳尹,秦鄣郡,治今吴兴之故鄣县。汉初属吴国,吴王濞反败,属江都国。 武帝元封二年,为丹阳郡,治今宣城之宛陵县。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阳为宣城郡, 治宛陵,而丹阳移治建业。元帝太兴元年,改为尹。领县八,户四万一千一十,口 二十三万七千三百四十一。

  建康令,本秣陵县。汉献帝建安十六年置县,孙权改秣陵为建业。晋武帝平吴, 还为秣陵。太康三年,分秣陵之水北为建业。愍帝即位,避帝讳,改为建康。

  秣陵令,其地本名金陵,秦始皇改。本治去京邑六十里,今故治村是也。晋安 帝义熙九年,移治京邑,在斗场。恭帝元熙元年,省扬州府禁防参军,县移治其处。

  丹杨令,汉旧县。

  江宁令,晋武帝太康元年,分秣陵立临江县。二年,更名。

  永世令,吴分溧阳为永平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惠帝世,度属义兴,寻复 旧。义兴又有平陵县,董览《吴地志》云:“晋分永世。”《太康》、《永宁地志》 并无,疑是江左立。文帝元嘉九年,以并永世、溧阳二县。

  溧阳令,汉旧县。吴省为屯田。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湖熟令,汉旧县。吴省为典农都尉。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句容令,汉旧县。

  会稽太守,秦立,治吴。汉顺帝永建四年,分会稽为吴郡,会稽移治山阴。领 县十,户五万二千二百二十八,口三十四万八千一十四。去京都水一千三百五十五, 陆同。

  山阴令,汉旧县。

  永兴令,汉旧余暨县,吴更名。

下一页

上一篇:志·卷三十四

下一篇:志·卷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