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刑法部·卷十

更新时间:2021-03-03 16:11:22

  ○锁

  《说文》曰:锒铛,锁也。

  《汉书·食货志》曰:王莽为货,有诽诅者,郡国槛车铁锁传送长安锺官。

  又《王莽传》曰:民犯钱,伍人相坐,没官为奴婢,其槛车儿女步,以铁锁银锁其颈,传至锺官,奴以千万数。

  华峤《后汉书》曰:崔钧为西河太守,与袁绍起兵,董卓收钧父烈,下之郿狱,银铛。卓诛,烈得归长安也。

  王隐《晋书》曰:石勒锁荀晞颈以为司马而反煞之。

  《南史》曰:丹徒县令沈巑之以清廉抵罪,巑之,吴兴武康人,性疏直,在县自以清廉,不事左右,浸润日至,遂锁系尚方。叹曰:"一见天子足矣。"上召问曰:"复欲何陈?"答曰:"臣坐清所以获罪。"上曰:"清复何以获罪?"曰:"尾馛承奉要人。"上曰:"要人为谁?"巑之以手扶四面,指曰:"此赤衣诸贤皆是。若臣得更鸣,必令清誉日至。"巑之虽危言,上亦不责。后知其无罪,重除丹徒令。

  又曰:褚玠除山阴令,县人张次的、王休达等与诸猾吏贿赂通奸,全丁大户类多隐没。玠锁次的等,具状启台。宣帝手敕慰劳,并遣使助玠搜括,所出军人八百馀户。

  《三国典略》曰:梁湘东王以鲍泉围湘州久不陷,使平南将军王僧辩代为都督,数泉十罪。舍人罗重欢帅□□三百与僧辩俱发,先令通泉曰:"罗舍人被令送王竟陵来。"泉愕然,顾左右曰:"得王竟陵助我,贼不足平。"俄而重懽先入,僧辩继之。泉方拂席而坐,僧辩曰:"鲍郎,卿有罪,今旨令我锁卿,勿以故意相待。"罗重欢宣令,即锁之於床侧。泉举止自若,谓重欢曰:"稽缓王师,甘授其罪,但恐后人更思鲍泉之愤耳。"僧辩意甚不平,泉乃为启自申,并谢淹迟之罪。湘东怒解,遂释之。

  宋躬《孝子传》曰:缪斐字文雅,东海兰陵人。父忽得患,医药不给。斐昼夜叩头,不寝不食,气息将尽。至三更中,忽有二神引锁而至,求罢椿:"尊府君昔经见侵,故有怒报。君至孝所感,昨为天曹所摄,锁银铛。"斐惊视,父己差。父云:"吾病,恒见二人见持,向来忽不见。"斐乃具说。父曰:"吾曾过五子胥庙,引二神象置地,当此是也。"

  刘欣期《交州记》曰:居风山去郡四里,夷人从太守斐庠求市此山,云出金。既不许,寻有一妪行田,见金牛出食,斫得鼻锁长丈馀。后人往往见牛夜出,其色光耀数十里。

  ○钳

  《说文》曰:钳,铁有所劫束也。钛胫钳也。(钛音递。)

  《史记》曰:卫青,平阳人。其父为吏,与给事平阳侯家妾通,生青,为侯家人。少时归其父,使牧羊。先母之子皆奴畜之,不以为兄弟。青尝至众居室,有一钳徒相青曰:"贵人也,官至封侯。"青叹曰:"人奴。得无笞骂即足矣,安得封侯?"

  《晋令》曰:徒着钳者,刑竟录输所送狱官。

  《晋律》曰:钳重二斤,翘长一尺五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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