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定朔、弦、望夜半入转,各半列衰以减转分。退者,定余乘衰,以通法除, 并衰而半之;进者,半余乘衰,亦以通法除:皆加所减。乃以定余乘之,盈通法得 一,以减加时月度,为夜半月度。各以每日转定分累加之,得次日。若以入转定分, 乘其日夜漏,倍百刻除,为晨分。以减转定分,余为昏分。望前以昏、望后以晨加 夜半度,各得晨、昏月。
各视每日夜半入阴阳历交日数,以其下屈伸积,月道与黄道同名者,加之;异 名者,减之。各以加、减每日辰昏黄道月度,为入宿定度及分。
○五曰步轨漏术
爻统千五百二十。
象积四百八十。
辰八刻百六十分。
昏、明二刻二百四十分。
各置其气消息衰,依定气所有日,每以陟降率陟减、降加其分,满百从衰,各 得每日消息定衰。其距二分前后各一气之外,陟、降不等,皆以三日为限。雨水初 日,降七十八;初限,日损十二;次限,日损八;次限,日损三;次限,日损二; 次限,日损后。清明初日,陟一;初限,日益一;次限,日益二;次限,日益三; 次限,日益八;末限,日益十九。处暑初日,降九十九;初限,日损十九;次限, 日损八;次限,日损三;次限,日损二;末限,日损一。寒露初日,陟一;初限, 日益一;次限,日益二;次限,日益三;次限,日益八;末限,日益十二。各置初 日陟降率,依限次损益之,为每日率。乃递以陟减、降加气初消息衰,各得每日定 衰。
南方戴日之下,正中无晷。自戴日之北一度,乃初数千三百七十九。自此起差, 每度增一,终于二十五度,计增二十六分。又每度增二,终于四十度。又每度增六, 终于四十四度,增六十八。又每度增二,终于五十度。又每度增七,终于五十五度。 又每度增十九,终于六十度,增百六十。又每度增三十三,终于六十五度。又每度 增三十六,终于七十度。又每度增三十九,终于七十二度,增二百六十。又度增四 百四十。又度增千六十。又度增千八百六十。又度增二千八百四十。又度增四千。 又度增五千三百四十。各为每度差。因累其差,以递加初数,满百为分,分十为寸, 各为每度晷差。又累其晷差,得戴日之北每度晷数。
各置其气去极度,以极去戴日度五十六及分八十二半减之,得戴日之北度数。 各以其消息定衰所直度之晷差,满百为分,分十为寸,得每日晷差。乃递以息减、 消加其气初晷数,得每日中晷常数。
以其日处在气定小余,爻统减之,余为中后分。不足减,反相减,为中前分。 以其晷差乘之,如通法而一,为变差。以加、减中晷常数,冬至后,中前以差减, 中后以差加;夏至后,中前以差加,中后以差减。冬至一日,有减无加;夏至一日, 有加无减。得每日中晷定数。
又置消息定衰,满象积为刻,不满为分。各递以息减、消加其气初夜半漏,得 每日夜半漏定数。其全刻,以九千一百二十乘之,十九乘刻分从之,如三百而一, 为晨初余数。
各倍夜半漏,为夜刻。以减百刻,余为昼刻。减昼五刻以加夜,即昼为见刻, 夜为没刻。半没刻加半辰,起子初算外,得日出辰刻。以见刻加而命之,得日入。 置夜刻,五而一,得每更差刻。又五除之,得每筹差刻。以昏刻加日入辰刻,得甲 夜初刻。又以更筹差加之,得五夜更筹所当辰。其夜半定漏,亦名晨初夜刻。
又置消息定衰,满百为度,不满为分。各递以息减、消加气初去极度,各得每 日去极定数。
又置消息定衰,以万二千三百八十六乘之,如万六千二百七十七而一,为度差。 差满百为度。各递以息加、消减其气初距中度,得每日距中度定数。倍之,以减周 天,为距子度。
置其日赤道日度,加距中度,得昏中星。倍距子度,以加昏中星,得晓中星。 命昏中星为甲夜中星,加每更差度,得五夜中星。
凡九服所在,每气初日中晷常数不齐。使每气去极度数相减,各为其气消息定 数。因测其地二至日晷,测一至可矣,不必兼要冬夏。于其戴日之北每度晷数中, 较取长短同者,以为其地戴日北度数及分。每气各以消息定数加减之,因冬至后者, 每气以减。因夏至后者,每气以加。得每气戴日北度数。各因所直度分之晷数,为 其地每定气初日中晷常数。其测晷有在表南者,亦据其晷尺寸长短与戴日北每度晷 数同者,因取其所直之度,去戴日北度数。反之,为去戴日南度。然后以消息定数 加减之。
二至各于其地下水漏以定当处昼夜刻数。乃相减,为冬、夏至差刻。半之,以 加、减二至昼夜刻数,为定春、秋分初日昼夜刻数。乃置每气消息定数。以当处差 刻数乘之,如二至去极差度四十七分,八十而一,所得依分前、后加、减初日昼夜 漏刻,各得余定气初日昼夜漏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