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夫论

卷八·五德志

更新时间:2021-04-13 02:09:42

  世传三皇五帝,多以为伏羲、神农为二皇〔一〕;其一者或曰燧人〔二〕,或曰祝融〔三〕,或曰女娲〔四〕。其是与非,未可知也。我闻古有天皇、地皇、人皇〔五〕,以为或及此谓,亦不敢明。凡斯数〔六〕,其于五经,皆无正文。故略依易系,记伏羲以来,以遗后贤。虽多未必获正,然罕可以浮游博观〔七〕,共求厥真。

  〔一〕淮南子原道训云:“泰古二皇”,高诱注:“二皇,伏羲、神农也。”独断云:“上古天子,庖牺氏、神农氏称皇。”

  〔二〕尚书大传及礼纬含文嘉。说见风俗通皇霸篇。礼记曲礼疏云:“宋均注援神契引甄耀度数燧人、伏羲、神农为三皇。”

  〔三〕礼号谥记。说见风俗通。白虎通亦引之。

  〔四〕春秋运斗枢。说见风俗通。

  〔五〕史记秦始皇纪:‘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索隐云:“泰皇当人皇也。”初学记九引春秋纬云:“天皇、地皇、人皇,兄弟九人,分九州,长天下。”御览七十八引徐整三五历纪云:“天皇、地皇、人皇为太古。”

  〔六〕“数”下脱一字。○铎按:邵校本臆补“者”字。

  〔七〕○俞樾云:‘“然罕”二字绝句,言此义为世所罕闻也。篇中所陈,与太史公五帝纪、三代世表绝异。太史公曰:“余读谍记,黄帝以来,皆有年数。稽其历谱谍,终始五德之传,古文咸不同乖异。”然则当时原有异同。今依潜夫说,则舜无娶曾祖姑之嫌,而稷、契皆非尧弟,故自舜始举之,于理为近也。’孙诒让札迻八云:‘“罕”疑当作“幸”。谓冀幸可以浮游博观,与学者共求其真也。’○铎按:俞读固非,孙改恐亦未是。罕,少也。“罕可”盖犹后世言“少可”、“差可”耳。陶潜感士不遇赋:“罕无路之不涩”,“罕”义与此同,盖汉末、魏、晋时方俗有此语。

  大人迹出雷泽,华胥履之生伏羲〔一〕。其相日角〔二〕,世号太?〔三〕。都于陈〔四〕。其德木〔五〕,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六〕。作八卦,结绳为网以渔〔七〕。

  〔一〕御览七十八引诗含神雾云:“大迹出雷泽,华胥履之生宓牺。”又引孝经钩命决云:“华胥履迹,怪生皇牺。”注云:“迹,灵威仰之迹也。”

  〔二〕御览引孝经援神契云:“伏羲氏日角,衡连珠。”五行大义五引孝经钩命决云:“伏羲日角,珠衡,戴胜。”

  〔三〕汉书古今人表:“太昊帝宓羲氏”,张晏曰:“太昊,有天下号也。”按律历志云:‘易曰:“炮牺氏之王天下也。”言炮牺继天而王,为百皇先,首德始于木,故为帝太昊。作罔罟以佃渔,取牺牲,故天下号曰炮牺氏。是班氏以太昊为身号,炮牺为世号矣。先儒言身号、世号往往歧异,今就与本书合者录之。

  〔四〕昭十七年左传云:“陈,太?之墟也。”杜注:“太?居陈。”

  〔五〕御览引春秋内事云:“伏羲氏以木德王。”

  〔六〕昭十七年左传。

  〔七〕易系辞下传。○铎按:下系:“作八卦,作结绳而为罔罟。”下“作”字涉上衍。王念孙说,见经义述闻。

  后嗣帝喾〔一〕,代颛顼氏〔二〕。其相戴干〔三〕,其号高辛〔四〕。厥质神灵〔五〕,德行只肃,迎送日月〔六〕,顺天之则,〔七〕能叙三辰以周民〔八〕。作乐六英〔九〕。世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雄、叔豹、季狸,忠肃恭懿,宣慈惠和,天下之人谓之八元〔一0〕。

  〔一〕钱宫詹大昕云:“太史公三代世表谓尧、舜、禹、稷、契皆出黄帝。稷、契与尧同父,尧不能用,至舜始举之。舜娶尧二女,乃是曾祖姑。此皆昔人所疑。惟潜夫论五德篇谓帝喾为伏羲之后,其后为后稷;尧为神农之后,舜为黄帝后,禹为少昊后,契为颛顼后。少昊、颛顼不出于黄帝,尧不出于喾,则舜无娶同姓之嫌,而稷、契之不为尧所知,亦无足怪。于情事似近之。又考春秋命历序称黄帝传十世二千五百二十岁,少昊传八世五百岁,颛顼传二十世三百五十岁,帝喾传十世四百岁。然则颛顼非黄帝孙,尧亦非帝喾子。可以正史记之谬,与潜夫论亦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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