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夫论

卷三·浮侈

更新时间:2021-04-13 02:07:17

  〔一五〕汉书薛宣传云:“历行属县。”

  〔一六〕周礼小祝:“及葬,设道赍之奠”,注:‘杜子春云:“赍当为粢,道中祭也。汉仪,每街路辄祭。”’后汉书桓荣后晔传云:“父鸾卒,杨赐遣吏奉祠,因县发取祠具,晔拒不受。”

  〔一七〕易节彖曰:“不伤财,不害民。”

  今按鄗、毕之郊,文、武之陵〔一〕,南城之垒,曾析之冢〔二〕。周公非不忠也,曾子非不孝也,以为褒君显父〔三〕,不在聚财:扬名显祖〔四〕,不在车马。孔子曰:“多货财伤于德,弊则没礼〔五〕。”晋灵厚赋以雕墙,春秋以为非君〔六〕。华元、乐吕厚葬文公,春秋以为不臣〔七〕。况于群司士庶,乃可僭侈主上,过天道乎〔八〕﹖

  〔一〕汉书楚元王传:‘刘向云:“文、武、周公葬于毕。”’史记周本纪集解引皇览云:“文王、武王、周公冢,皆在京兆长安镐聚东社中。”正义引括地志云:“武王墓在雍州万年县西南三十八里毕原上。”崔实政论:“文、武之兆,与平地齐。”

  〔二〕传注云:“南城山,曾子父所葬,在今沂州费县西南。”按续汉书郡国志,泰山郡有南城县,注:“故属东海。”汉书地理志东海郡作“南成”。曾析,论语作曾皙,孔安国曰:“曾参父也。名点。”○铎按:名点字■,名字相应。析,省借字。

  〔三〕白虎通谥篇云:“人臣之义,莫不欲褒称其君。”孝经云:“以显父母。”

  〔四〕礼记祭统云:“显扬先祖,所以崇孝也。”

  〔五〕仪礼聘礼云:“多货则伤于德,弊美则没礼。”荀子大略篇引聘礼志作“币厚则伤德,财侈则殄礼。”此以为孔子语,而文又异,或别有所本。

  〔六〕宣二年左传。○铎按:程本“以”作“之”,“之”字当在“为”下,“为之”即“谓之”也。或据闵二年左传:“衣之■服,遠其躬也;佩以金玦,弃其衷也。”汉书五行志“之”作“以”,谓“之”犹“以”,不可从也。

  〔七〕成二年左传“吕”作“举”,吕氏春秋安死篇高诱注引传作“吕”。按文十八年、宣二年传并作“吕”。○铎按:魏志文帝纪作“乐莒”,吕、莒、举古同声而通用。

  〔八〕汉书贡禹传云:‘后世争为奢侈,转转益甚,臣下亦相放效,衣服履■刀剑,乱于主上。主上时临朝入庙,众人不能别异,甚非其宜。然非自知奢僭也,犹鲁昭公曰“吾何僭矣﹖”今大夫僭诸侯,诸侯僭天子,天子过天道,其日久矣。’

  景帝时,武原侯卫不害坐葬过律夺国〔一〕。明帝时,桑民摐阳侯坐冢过制髡削〔二〕。今天下浮侈离本,僭奢过上,亦已甚矣〔三〕!

  〔一〕见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旧脱“武”字,据表补。

  〔二〕未详。周礼冢人郑注:‘汉律曰:“列侯坟高四丈,关内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

  〔三〕○铎按;周礼考工记:“轮已崇,则人不能登也。”注:“已,太也。”

  凡诸所讥,皆非民性,而竞务者,乱政薄化使之然也〔一〕。王者统世,观民设教,乃能变风易俗,以致太平〔二〕。

〔一〕崔实政论云:“王政一倾,普天率土莫不奢僭者,非家至人告,乃时势驱之使然。”汉书匡衡传云:“此非其天性,有由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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