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文类聚

卷五十四·刑法部

更新时间:2021-04-10 14:11:53

  刑法

  ◇刑法

  《尔雅》曰:律,法也。

  又,律法铨也,[易坎卦,主法律,铨衡轻重也。]

  《管子》曰:正月之朔,百吏在朝,君乃出令,布宪于国,五乡五师五属大夫,皆受宪于君矣。

  又曰:法者所以兴功惧暴,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又曰:凡国无法,则众不知所为,无度则事无仪,有法不正,有度不直,则治僻,治僻则国乱,故曰:正法直度,罪杀无赦,杀戮必信,民畏而惧,武威既明,令不再行。

  又曰:法者,天地之位,象四时之行,以治天下,四时之行,有寒有暑,圣人法之,故有文有武,天地之位,有前有后,有左有右,圣人法之,以建经纪,春生於左,秋杀於右,夏长於前,冬藏於后,生长之事文也,收藏之事武也,是故文事在左,武事在右,圣人法之,以行法令,以治事理也。

  《申子》曰:君必有明法正义,若悬权衡以称轻重,所以一群臣也。

  又曰:尧之治也,善明法察令而已,圣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数而不任说,黄帝之治天下,置法而不变,使民而安不安,[《太平御览》六百三十八二字无。]乐其法也。

  又曰:昔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号令不同,然而俱王天下,何也,必当国富而粟多也。

  《家语》曰:孔子初仕,为中都宰,[中都,鲁邑。]制为养生送死之节,长幼异食,强弱异任,男女别涂,路不拾遗,器不雕伪,市不二价,行之一年,而四方诸侯皆则焉,定公谓孔子曰:学子之法,以治鲁国,何如,孔子对曰:虽天下可,何但鲁国而已矣。

  《韩子》曰: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是以有道之君,贵虚静而重变法。

  又曰:圣人立法,赏足以劝善,威足以胜暴,备足以必完。

  又曰:释法术而心治,尧不能正一国,使中主守法术,拙匠执规矩尺寸,则万不失一。

  又曰:董安于行石阜山中,见深涧峭如墙,深百仞,因问其乡左右曰:人尝有入者乎,对曰:无有,安于喟然叹曰:吾能治矣,使吾法之无赦,犹入涧之必死也,则民莫之犯,何为不治,[事具水部涧篇。]

  又曰:越王问於大夫种曰:吾欲伐吴,可乎,对曰:可矣,君赏厚而信,罚严而必,君欲知之,何不试焚宫室,於是遂焚宫室,民莫救火,乃下令曰:人救火而死者,比敌死之赏,胜火而死者,比胜敌之赏,不救火,若比降北之罪,民之涂其体,被濡衣,走火者,左三千人,右三千人,此知必胜之势也。

  《文子》曰:文子问老子,法安所生,曰:法生於义,义生於众,適合乎人心,此治之要也,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於人间,及己自正。

下一页

上一篇:卷五十三·治政部下

下一篇:卷五十五·杂文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