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卷五十五

更新时间:2021-04-09 11:12:18

  高阳氏尚赤,(以十一月为正。)荐玉以赤缯。

  高辛氏尚黑,(以十三月为正。)荐玉以黑缯。

  陶唐氏尚白,(以十二月为正。)荐玉以白缯。

  有虞氏尚赤。(以十一月为正。并出尚书中候。)

  夏后氏尚黑。(以建寅为正。此时物生色黑。礼三正记云:“正朔三而改,文质再而复。”又书传略说云:“天有三统,物有三变,故正有三生三死,土有三王,王有一生一死。故元命苞云夏以十三月为正,息卦受泰,其色尚黑,以平明为朔。古者易姓而王,示不相袭,明受之於天也。”)大事敛用昏,(昏时亦黑。此大事谓丧事也。)戎事乘骊,(戎,兵也。马黑色曰骊。)牲用玄,(玄,黑类也。)以黑为徽号。(崔灵恩云:“徽谓旌旗斿也。”卢植云:“徽,章也。号所以书之於绥。若夏,则书其号为夏也。”)朝燕服收冠而黑衣。宫室之制,屋。(诗云:”夏屋渠渠。”)十寸为尺。(白虎通曰:“夏法日,日数十也。日无所不照,至尺所度,无所不极,故以十寸为尺。”)

  殷人尚白。(以建丑月为正。物芽色白。元命苞曰:“殷以十二月为正,息卦受临,其色尚白,以鸡鸣为朔。”)大事敛用日中,(日中,时亦白也。)戎事乘翰,(翰,白色马。)牲用白,以白为徽号。朝燕服冔冠而缟衣。宫室之制,屋。(韩诗曰:“殷商屋而夏门也。”)十二寸为尺。(白虎通云:“法十二月,言岁中无所不成。”)

  周人尚赤。(以建子之月为正。物萌色赤。元命苞曰:“周以十一月为正,息卦受复,其色尚赤,以夜半为朔。”)大事敛用日出,(日出时亦赤。)戎事乘騵,(騵,〈马亚〉马白腹。騵音原。)牲用骍,(骍,赤类。)以赤为徽号。朝燕服冕冠而玄衣。宫室之制,屋。(传曰:周,夏屋而商门。)八寸为尺。(白虎通云:“周据地而生,地者阴,以妇人为法,妇人大率奄八寸,故以八寸为尺。王者改正朔,本天有三统,谓三微之月也。周以十一月,殷以十二月,夏以十三月也。”崔灵恩云:“若以书传中候文,依三正记推之,则三皇五帝之所尚,可得而知也。以周人代殷用天正而尚赤,殷人代夏用地正而尚白,夏以人正代舜而尚黑,则知虞氏之王当用天正而尚赤,陶唐氏当用地正而尚白,高辛氏当用人正而尚黑,高阳氏当用天正而尚赤,少皞氏当用地正而尚白,黄帝当用人正而尚黑,炎帝当用天正而尚赤,共工氏当用地正而尚白,太皞当用人,正而尚黑也。”)

  秦水德。汉书律历志:“秦自以水德,故十月为岁首。”

  汉火德。初亦以十月为岁首,及文帝立,公孙臣言“汉当土德,应黄龙见”。丞相张苍以为汉乃水德,河决金隄,其符也。年始冬十月,色外黑内赤。(十月阴气在外,故黑。阳气尚伏在内,故赤。)明年,黄龙果见於成纪。帝於是令博士诸生申明土德,草改历及服色事。至武帝元封七年,用儿宽等议,改用夏正,以建寅月为岁首。刘向以为赤帝斩蛇之符,为火德。

  后汉并同前汉。

  魏土德。文帝以建寅月为正,服尚黄,腊以丑,牲以白,节毛尚赤,节幡尚黄。郊祀朝会四时之服如汉制,宗庙所服如周礼。明帝青龙五年三月,用博士秦静等议,改为景初元年,以建丑月为正。孟夏四月制,服色尚黄,牺牲用白,戎事乘黑首之白马,建大赤之旗,朝会建大白之旗。春夏秋冬孟仲季月虽与正岁不同,至於郊祀、迎气,礿祠烝尝、巡狩、蒐田、分至启闭、班宣时令、中气早晚、敬授人事,诸若此者,皆以正岁斗建为节。按服色尚黄,据土行也。牺牲旂旗,一用殷礼,行殷之时故也。周礼巾车职,建大赤以朝,大白以即戎,此则周以正色之旗以朝,以先代之旗即戎。魏用殷礼,变周之制,故建太白以朝,大赤即戎也。又诏曰:“今祭皇皇帝天、皇皇后地、天地郊、明堂、宗庙,皆宜用白。其别祭五郊,各随方色。祭日月星辰之类,用骍。社稷山川之属,用玄。此则尊卑方色阴阳众义畅矣。”三年正月,帝崩。齐王立,以明帝建丑月崩,若以其月正朝会设乐,不合於礼,於是改以建寅之月为岁首。(袁准正论曰:“自非继乱,不宜改正也。”)

  晋金德。武帝泰始二年,散骑常侍傅玄上议:“帝王受命,应历禅代,则不改正朔,遭变征伐则改之。舜正月上日,受终於文祖,无改正之文,唐虞正朔皆同,明矣。至殷周革命,乃改。魏受汉禅,亦已不改,至於服色,皆从其本,唯节幡用黄。大晋以金德王天下,顺五行三统之序矣。”诏从之。由是正朔服色,并依前代。(孙盛晋阳秋论曰:“孔子修春秋,列三统,为后王法,令仍旧,非也。晋为金行,而服色尚赤,考之古道,乖违甚矣。”)

  东晋并同西晋。

  宋水德,亦如魏晋故事。

  齐木德,馀一依前代。

  梁火德,馀一依前代。

  陈木德,馀一依前代。

  后魏初为土德,言继黄帝之后也,故数用五,服尚黄,牺牲用白。至孝文太和十四年,用秘书丞李彪等议,承晋后,改为水德,祖辰腊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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