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說甚緣故,且聽下文分解。
南昌縣一鎖一杖、長沙縣一杖一夾、桃花塢一鎖一放,今吳縣又一杖一夾,此所謂自作孽,不可活也。
張宏藥博,在第一回中。劉忠殺宏,在第七回中。遙遙報應,自然而然。人生奸訛,可不畏哉。
張宏藥傅,自衡纔編中出現﹔張博為神,自劉忠夢中出現。可見陰陽交聞。有奇冤自有奇報,世人何必擔懮,美玉不死於江右,不死於湖南,乃死於吳縣之獄。張宏不死於水,不死於藥,乃死於劉忠之刀。其父子之間,死則同時,人恨其不早。孔子曰:死生有命。由此觀之,均非正命也。
此處為張博報仇,一大結局。又為美玉覓娶,一大結局。輕輕一回之中,消卻無數大恨。
今人祭禮,多以豬、雞、魚三牲。今劉忠祭城隍,卻以張宏為豬,旁用雞魚配之於中,省得豬價數金,可謂省錢熱鬧。
張博平日為善,今劉忠殺人以為祭,其享之乎。從古至今,未有用此犧牲者,吾當為之一笑。
秀英一女子,乃敢千里而訪美玉。美玉一男兒,竟不能一番而娶。嬌客秀英隨機應變,全無半點優患。美玉常遭杖夾,竟無一毫生氣。豈人為哉?實天遣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