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镜公案(繁体)

第四卷 雪冤類

更新时间:2021-03-13 14:55:24

范推府判曰:

天之生人也,惟氣之所聚而形隨之以立。人之有生也,雖以形相禪而實氣之所通,故華渚星臨,嫘祖感之而育少昊﹔而瑤光貫月,女樞之而誕高陽。意動虹繞,伏羲肇作﹔踐跡心悅,后稷挺生。至兔望月而受胎,若對視而卵實,皆以氣合,豈假形交?今文氏天癸已發,人合未諧。春夢方醒,忽聽鄰壁之好﹔芳心乍發,旋登嫂氏之?。姑起狂興而勃發生機,嫂惹餘陽而漏通春意。兩陰相合,雖無媾合之私﹔一氣潛通,實有滋潤之益。苗望澤而時雨降,自是舒華﹔花正發而瑞露滋,何不結實?即有在室之子,已無外通之夫。玉刻篆文,未傷完璞﹔蓮出濁水,不柒污泥。何嫌關睢之好逑,可作和璧之佳偶。必有螽斯之慶,永呈麟趾之祥。

按:此事判之甚難,幸范侯係南寧府人,親見龐侯判氣生子之事,故啟其察識,知氣通精聚,亦可結胎,不必形交體合也。不然,文氏難洗不白之疑,而嚴刑且不免矣。故知觀前人公案者,大有補於吏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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