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

卷六

更新时间:2021-03-04 07:15:51

  「三」「初輩」,第一批。

  「四」「覆」,上面蓋;「藉」,下面襯墊。

  「五」孵卵是家禽繁殖後代的本能,《要術》當時鴨也是進行以鴨孵鴨的。後來隨著家禽業的發展,並因鴨的就巢性不強,孵化率不高,乃逐漸為雞的代抱所代替。

  「六」「嗉」,指嗉囊,俗稱「嗉子」。苗鵝、苗鴨生長特別迅速,而消化道發育不完全,功能也不完善,「填嗉」有刺激和促進消化道發育的作用。《爾雅‧釋鳥》:「亢,鳥嚨;其粻,嗉。」郭璞注:「亢,即咽。」「嗉者,受食之處,別名嗉,今江東呼粻。」

  「七」「羌量」,據《集韻》解釋是:「鳥雛飢困貌」。按《集韻》收集《要術》中的異文僻字頗多,如卷一《種穀》篇的「●」、「●」等字,這個「羌量」的解釋也可能是根據《要術》推測而來。《方言》卷一:「自關而西秦晉之間,凡大人少兒泣而不止,謂之「唴」,哭極音絕,亦謂之「唴」;平原謂啼極無聲,謂之「唴」。」郭璞注:唴,「丘尚反」,「,音亮,今關西語亦然。」《廣雅‧釋詁三》作「唴喨」。「羌量」和「唴」、「唴喨」同音,都是群眾口語的借音字。所謂「羌量」是形容啞聲嘶叫的聲音。元刻本《輯要》引有異文,「喜軒虛」作「噎輒虛」,意有未周。

  「八」「杬子」,即鹹鴨蛋。

  「九」「麛」,音迷,指初生的幼獸;「卵」指正在孵化的鳥卵。「麛卵」,這裏借用為不傷害生命的意思。《禮記‧曲禮》:「士不取麛卵。」孔穎達疏:「麛乃是鹿子之稱,而凡獸子亦得通名也。卵,鳥卵也,春方乳長,故不得取也。」

  「一0」《爾雅》的「杬,魚毒」,和郭璞注的「杬木」是不相干的二種植物,顏師古指出郭注是錯的。「杬」,字亦從艸作「芫」,即瑞香科的芫花,落葉灌木,高一米左右,有毒,可毒魚,故又名「魚毒」,亦稱「毒魚」。宋蘇頌《圖經本草》:」芫花生淮源川谷,今在處有之。」現在南北各地都有。郭注所稱:「杬,大木,子似栗,生南方」,形態不同,產地亦異。《文選》左思《吳都賦》:「綿、杬、杶、櫨」,劉淵林注:「杬,大樹也。其皮厚,味近苦澀,剝乾之,正赤,煎訖以藏眾果,使不爛敗,以增其味。豫章有之。」其說與郭同。故顏師古注《急就篇》卷四「芫華」說:「郭景純(即郭璞)……誤耳。其生南方用藏卵、果者,自別一杬木,乃左思《吳都賦》所云「綿、杬、杶、櫨」者耳,非(《爾雅》)魚毒之杬也。」有毒的芫花,自不能藏卵、果,郭璞以杬木誤注《爾雅》芫花別名魚毒的「杬」。《要術》所稱的「杬木」,卻正是郭璞所誤注的,也就是劉淵林所指的。清郭柏蒼《閩產錄異》卷三「木屬」記載有「杬」說:「子似櫧而更堅,可食。」結合郭璞所說「子似栗」,疑是殼斗科屬的植物。

  「一一」「中」,可以,合用。

  「一二」蓼科的虎杖是高大粗壯的多年生草本,莖中空,呈圓柱形,嫩時有紅紫斑點,節有膜質鞘狀托葉。根莖木質,黃色,古時和甘草煮汁作為夏季的飲料。《圖經本草》:「苗莖如竹筍狀,上有赤斑點。……根皮黑色,破開即黃。……郭璞云:「……可以染赤」是也。……其汁染米作糜、益美。」《爾雅‧釋草》郭璞注所謂:「似紅草,麤大,有細刺,可以染赤。」無疑就是這一種。但說「有細刺」,則有不符,可能郭璞把「節」當作「刺」,而金抄此字正作「節」,更可能今本郭注是「節」字之誤。關於用虎杖根煮汁醃鹽鴨蛋,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五:「《齊民要術》有鹹杬子法,……今吳人用虎杖根漬之,亦古遺法。」

  「一三」「牛李」,《名醫別錄》:「鼠李,……一名牛李。」宋蘇頌《圖經本草》、寇宗奭《本草衍義》以至《本草綱目》所說均同,即鼠李科的鼠李,果實、樹皮供藥用,樹皮並可製黃色染料。又《本草綱目》卷二九「李」引《開寶本草》:「李有綠李、黃李、紫李、牛李、水李,並甘美堪食。」則「牛李」是李之一種,非《要術》此處所指。

  「一四」「煮而食之,酒食俱用」,煮熟以後,下酒過飯都可以。

  養魚第六十一種蓴、藕、蓮、芡、芰附《陶朱公養魚經》曰(一):「威王聘朱公「一」,問之曰:「聞公在湖「二」為漁父,在齊為鴟(二)夷子皮,在西戎為赤精子,在越為范蠡,有之乎?」曰:「有之。」曰:「公任(三)足千萬,家累億金,何術乎?」

  「朱公曰:「夫治生之法有五,水畜第一。水畜,所謂魚池也。以六畝地為池,池中有九洲。求懷子鯉魚長三尺者二十頭,牡鯉魚長三尺者四頭,以二月上庚日內池中,令水無聲,魚必生。至四月,內一神守;六月,內二神守;八月,內三神守。「神守」者,鱉也。所以內鱉者,魚滿三百六十,則蛟龍為之長,而將魚飛去;內鱉,則魚不復去,在池中,周遶九洲無窮,自謂江湖也。至來年二月,得鯉魚長一尺者一萬五千枚,三尺者四萬五千枚,二尺者萬枚。枚直五十,得錢一百二十五萬(四)。至明年,得長一尺者十萬枚,長二尺者五萬枚,長三尺者五萬枚,長四尺者四萬枚。留長二尺者二千枚作種。所餘皆貨(五),得錢五百一十五萬錢。候至明年,不可勝計也。」

  「王乃於後苑治池。一年,得錢三十餘萬。池中九洲、八谷,谷上立水「三」二尺,又谷中立水六尺。

  「所以養鯉者,鯉不相食,易長又貴也。」如朱公收利,未可頓求。然依法為池,養魚必大豐足,終天靡窮,斯亦無貲「四」之利也。

  又作魚池法(六):三尺大鯉,非近江湖,倉卒難求;若養小魚,積年不大。欲令生大魚法:要須載取藪澤陂湖饒大魚之處、近水際土十數載,以布池底,二年之內,即生大魚。蓋由土中先有大魚子,得水即生也。

  蓴「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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