鵝唯食五穀、稗子及草、菜,不食生蟲。《葛洪方》曰:「居「射工」(十七)之地,當(十八)養鵝,鵝見此物能食之,故鵝辟此物也。」鴨,靡不食矣。水稗實成時,尤是所便,噉此足得肥充。
供廚者,子鵝百日以外,子鴨六七十日,佳。過此肉硬。
大率鵝鴨六年以上,老,不復生伏矣,宜去之。少者,初生,伏又未能工。唯數年之中佳耳。
《風土記》曰(十九):「鴨,春季雛,到夏五月則任啖,故俗五六月則烹食之。」
作杬子「八」法(二十):純取雌鴨,無令雜雄,足其粟豆,常令肥飽,一鴨便生百卵。俗所謂「穀生」者。此卵既非陰陽合生,雖伏亦不成雛,宜以供膳(二一),幸無麛(二二)卵「九」之咎也。
取杬木「一0」皮,《爾雅》曰(二三):「杬,魚毒。」郭璞注曰:「杬,大木,子似栗,生南方,皮厚汁赤,中「一一」藏卵、果。」無杬皮者,虎杖「一二」根、牛李「一三」根,並任(二四)用。《爾雅》云(二五):「蒤,虎杖。」郭璞注云:「似紅草,麤大,有細節(二六),可以染赤。」淨洗細莖(二七),剉,煮取汁。率二斗,及熱下鹽一升和之。汁極冷,內甕中,汁熱,卵則致敗,不堪久停。浸鴨子。一月任食。煮而食之,酒食俱用「一四」。鹹徹則卵浮。吳中多作者,至數十斛。久停彌善,亦得經夏也。
(一)見《爾雅‧釋鳥》,文同。
(二)《廣雅》無此文,《太平御覽》卷九一九所引也題作「《廣雅》」,可能是根據《要術》,但《藝文類聚》卷九一「鵝」下引《廣志》有:「鴐鵝,野鵝也」,未知是《廣雅》逸文抑是「《廣志》」之誤。「鴐」音加,也寫作「●」。
(三)今本《說文》只是:「●,蔞鵝也。」《爾雅‧釋鳥》有:「鵱鷜,鵝」。郭璞注:「今之野鵝。」沈濤《說文古本考》:「鵱鷜二字連讀,故郭云野鵝,以別於舒雁之鵝。今學者乃以鵱為字句,鷜鵝二字連讀,誤矣。」據此,並證以《要術》所引,今本《說文》似有脫字。「鵱鷜」,張校、明抄、漸西本誤作「●●」,湖湘本、《津逮》本、《學津》本作「●●」,茲從金抄及《爾雅》作「鵱鷜」,音六、樓。
(四)「鳴聲驚人」下,《藝文類聚》卷九一及《太平御覽》卷九一九引沈充《鵝賦‧序》尚有:「三年而為暴犬所害,惜其不終,故為之賦云。」太康,晉武帝年號(公元二八○至二八九年)。
(五)金抄作「大蒼」,《藝文類聚》卷九一、《太平御覽》卷九一九引《鵝賦‧序》同;明抄作「大倉」,「倉」通「蒼」;他本作「太倉」,誤(作為地名,江蘇太倉州始置於明,作為倉儲,在這裏講不通)。
(六)見《爾雅‧釋鳥》,文同。
(七)「云」,據金抄補,他本均脫。《說文》「鳧」下有「也」字。「鶩」,明抄誤作「騖」。
(八)此條黃校、張校只是:「鶩,鴨」,明抄、湖湘本只是:「鶩,鴨也」(「鴨」,湖湘本誤作「雅」),僅金抄作:「鸗、鳧、鶩,鴨也。」《廣雅‧釋鳥》又多二字,作:「●、鴄、鸗、鳧、鶩,●也。」前三字音末、匹、龍。「●」即「鴨」字。
(九)《廣志》,明抄誤作《廣雅》;黃校、張校則脫「《廣志》曰:野鴨」五字;他本脫「《廣志》曰」三字,「野鴨」誤作「野雅」;僅金抄作「《廣志》曰」云云,全文無脫誤,茲據以校正。
「距」,黃校、張校誤作「矩」,湖湘本誤作「跙」;「鶩生百卵」的「鶩」,明抄誤作「騖」,湖湘本俗寫作「鶩」。「露華鶩」的「華」,黃校、明抄、湖湘本等脫,據金抄及《藝文類聚》卷九一「鴨」、《太平御覽》卷九一九「鶩」引《廣志》補(漸西本已補)。「生卵,並出蜀中」,黃校、明抄、湖湘本等誤作「生頓,並出蜀口」,據金抄及《藝文類聚》、《太平御覽》引改正。
(十)金抄作「子」(《輯要》引同,《學津》本從《輯要》),黃校、明抄、漸西本作「卵」(湖湘本、《津逮》本誤作「時」)。按就《要術‧養雞》、《養鵝鴨》二篇全文看來,「子」一般指種卵,「卵」則指未經交配受精的所謂「穀生」卵。這裏是指種卵,所謂「得子少」,實際是說受精率低,故從金抄,參看注釋「二」。
(十一)金抄、黃校作「藉」,明抄作「籍」,湖湘本脫。「籍」雖通「藉」,但金抄既作本字,故從金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