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

卷六

更新时间:2021-03-04 07:15:51

  「三0」「茹」,圍裹起來,使保持一定溫度。卷七、卷八作酒醋各篇,用此字極多。

  「三一」「飧」,原指水泡飯,但在《要術》是指特製的酸漿水飯(見卷九《飧飯》篇)。這裏「醋飧」,就是指此種酸漿水飯。

  「三二」「降」,作「差比」解釋,意謂比於其他各月,冬天要包裹得特別暖些,不是說冬天以下的各月要裹得很熱。

  「三三」「肥盡」,乳脂完全分出。

  「三四」「浥浥」,半乾狀態。

  「三五」「漉取」,撈出。「漉」不是過濾,是在水液中取得固體物質。下文「作漉酪法」,雖似濾法,但仍以獲取固體物為目的。

  「三六」「暍」,借作「餲」或「饐」字用;「暍氣」即「餲氣」,指食物變質。

  「三七」「割卻半上,剜四廂各作一圓孔」,「半上」疑應作「上半」,指截去碗壁的上半,以剩下的下半壁,在四面各剜一個圓孔,然後將長柄裝在碗底上。這樣形製的杷子,適宜於上下徹底的攪動。

  「三八」「以夾榆木為杷子抨酥」,應連成一句,中間「作杷子法」是插進去作說明的。「夾榆」即卷五《種榆白楊》篇的「梜榆」,特別適宜於作鏇作器的。注文的最早形式是在大字正文下面寫成單行小字的,所以在傳抄中很容易和正文混淆,《水經注》和《洛陽伽藍記》等書是突出的例子。《要術》本篇製酥酪各法全是雙行小字,但其中應是注文的形式很多,說明現在的樣子不是原書的形式。這裏「作杷子法」實際上也是注文,否則,行文沒有這個式樣的。

  「三九」滾水加水沖涼,濃汁加水沖淡,乾物加水液調稀,乃至食物中加某種液汁調味,在《要術》都叫做「解」。這裏「水解」即指在開水中加水沖涼。

  「四0」在酒醅中潷取上層清酒,在沉澱物上面撇去上層清水,在水面上掠取上浮物質,在《要術》都叫做「接」。這裏的「接」,就是指最後一種操作。

  「四一」「不津」,不滲漏。卷七有《塗甕》篇。

  「四二」「如香澤法」,如卷五《種紅藍花梔子》篇「合香澤法」,用緩火煎去水分。

  「四三」本段內取得的乳皮,是製酪過程的副產物。這裏用以製酥,和「抨酥」取得的酥合在一起煎製(「與大段同煎」)。

  「四四」百合科藜蘆的根,用作外用藥,可治疥癬、白禿等惡瘡,並能毒殺蚤、蝨、臭蟲等。

  「四五」「●」音府,和「咀」都是嚼的意思。古時把藥物咬碎叫做「●咀」。但藜蘆有毒,這裏已經成為弄碎它的代用詞。《名醫別錄》陶弘景《序例》:「凡湯酒膏藥,舊方皆云●咀者,謂秤畢擣之如大豆,又使吹去細末。……今皆細切之。」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七《正法華經》解釋「●咀」說:「謂以物拍碎也。」正是弄碎它的意思。韓鄂《四時纂要‧正月》篇載有此方,正作「敲打。」

  「四六」「熏黃」是劣質的雄黃。《唐本草》注:「雄黃,……惡者名熏黃,用熏瘡疥,故名之。」唐陳藏器《本草拾遺》:「外黑者為熏黃,主惡瘡,殺蠱,熏瘡疥蠛蝨,及和諸藥熏殺。」宋蘇頌《圖經本草》:「有青黑色而堅者名熏黃,有形色似真而氣臭者名臭黃。」「臭」,俗寫作「」,漸西本作「黃」,非。

  「四七」「著脂烙之」,使羊蹄貼著赤鐵上,灌脂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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