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

卷四

更新时间:2021-03-04 07:15:34

  (三)這是《爾雅》郭注引《孟子‧告子上》文,《孟子》原文「樲棗」作「樲棘」。

  (四)這是《爾雅》郭注引《孟子‧盡心下》文。「曾皙」,《要術》各本原作「曾子」,誤。按《孟子》原文是:「曾皙嗜羊棗,而曾子不忍食羊棗。」郭注亦作「曾皙」。曾子,名參;曾皙是曾參的父親。嗜羊棗的是曾皙,不是曾參,各本承誤未改,由於未對原書,茲據《孟子》及郭注改正。

  (五)《初學記》卷二八、《太平御覽》卷九六五「棗」引《廣志》,與《要術》所引有不同,除棗名有互異外,「西王母棗……三月熟」下,《初學記》多「在眾果之先」,《御覽》多「眾果之先熟者也,種洛陽宮後園」;「灌棗」下《御覽》多「此四者,官園所種」,《初學記》同,但有誤字。

  (六)金抄、黃校、張校作「陽」,明抄作「暘」。

  (七)各本作「肥」,漸西本從吾點校改作「肌」,《初學記》、《太平御覽》引《廣志》亦作「肌」。果肉或瓜瓤,古稱「肌」或「膚」,作「肌」是正確的。

  (八)「獼」,黃校、張校、明抄等作「獮」,誤(秋獵叫「獮」,音鮮),據金抄改正。

  (九)《鄴中記》原書久佚,今所存《四庫全書》輯錄本,「苑」作「園」,(《藝文類聚》卷八七、《初學記》卷二八、《太平御覽》卷九六五引《鄴中記》同),餘同《要術》。

  (十)不見今本《抱朴子》,當是逸文。

  (十一)《重修政和證類本草》卷二三「大棗」條引《吳氏本草》只說明大棗的藥性,關於大棗的異名,則見於《名醫別錄》,是:「一名乾棗,一名美棗,一名良棗。」《名醫別錄》的「一名良棗」,可能即採自《吳氏本草》。

  (十二)「一」,各本作「者」,誤;據金抄改正。

  (十三)《西京雜記》卷一:「初修上林苑,群臣遠方各獻名果異樹,亦有製為美名,以摽奇麗:……棗七:弱枝棗、玉門棗、棠棗、青華棗、梬棗、赤心棗、西王棗(原注:「出崑崙山」)。」《要術》所引少一種「梬棗」。

  (十四)文選卷十六潘岳《閑居賦》無「丹棗」名稱,也不可能有,這裏有竄誤,也許由《西京雜記》的「梬棗」竄入,而「梬」又誤為「丹」。

  下文有關各篇,並引到《閑居賦》的犁、椑,茲錄該賦有關部分如下:

  「張公大谷之梨,梁侯烏椑之柿,周文弱枝之棗,房陵朱仲之李,靡不畢殖。」

  (十五)「豐肌」,金抄作「豊肥」,黃校、明抄作「曹肌」,均訛;僅張校作「豐肌」,茲據改。又《太平寰宇記》卷十八載青州土產「樂氏棗」引《要術》作「長肌」。

  (十六)「不」,各本無,僅《輯要》引有,《學津》本因從《輯要》加。按此處「不耕」與上文「地不耕」相符,此「不」字應有,茲據補。

  (十七)金抄作「不椎」,《輯要》引同;黃校、張校、明抄作「不斧」。下文「斫」即指用斧刃斫,則傷樹使果實萎落;「椎」正是「反斧」用斧背打,故從金抄。

  (十八)「簇」,湖湘本等如字,金抄、明抄作「蔟」,二字同,本書統一作「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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