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澡」,猶言「泡」、「浸」,明抄、湖湘本等作「燥」,誤,據金抄改正(王禎《農書》引同)。
「一」「赤實果」,段玉裁注:「言果又言實者,實,謂其中也;赤中,與外同色,惟●。」
「二」「●棗」,即君遷子,見《種棗》篇注釋。君遷子是我國北方柿的主要砧木,本篇即用以嫁接柿。
「三」晉陽,即今太原。
「四」「椑」,音卑,也叫「椑柿」。宋蘇頌《圖經本草》:「出宣、歙、荊、襄、閩、廣諸州,但可生噉,不堪乾。」《重修政和證類本草》卷二三:「生江淮南,似柿而青黑。」故稱「烏椑」。《本草綱目》卷三十:「椑乃柿之小而卑者,故謂之椑。他柿至熟則黃赤,惟此雖熟亦青黑色。搗碎浸汁,謂之柿漆,可以染罾扇諸物,故有「漆柿」之名。」即今柿樹科的油柿,也可以作為柿的砧木,其果實圓形或卵圓形。
「五」「乾」是「老熟」,指脫澀,不是乾製柿餅。揚雄《方言》卷十:「乾,……老也。」說明古時方言有以「老」為「乾」。澀柿未經脫澀不能吃,古人因認為至可吃時即至脫澀後始為「老熟」是很自然的。
柿有甜柿、澀柿二大類。甜柿在樹上自然脫澀,成熟時摘下來就可以吃,這就是《要術》所說的「柿有樹乾(老)者」的一類。澀柿必須經過人工脫澀才能吃,這就是《要術》所說的「亦有火焙令乾(老)者」的一類。《要術》首先揭明「柿有」、「亦有」,正是說明柿有自然脫澀和人工脫澀的二大類,是合理的。
《要術》寫作體例,先寫自己的東西,後引他書對自己寫的這一點作附說;繼續寫另一點時,繼續先寫自己的,後引別人的。這個原則,在全書中幾無例外。這裏在寫過柿的栽培以後,接著轉入脫澀,而後面引到《食經》文,正是關於脫澀的。從這個體例上,也反證「樹乾」、「焙乾」是指的脫澀。
「六」「乾令汁絕」,到灰汁全乾時。《食經》文原是這樣形式的。將柿果浸入灰汁中,目的在破壞果皮的細胞組織,使不能行正常呼吸作用,迫使進行「分子間呼吸」。經過這樣處理後,再拿出來,等灰汁全乾了,再放入盛器中,經過十日,使果肉完成由可溶性單寧物質轉化為不可溶性的過程,就達到脫澀的目的,可以吃了。
安石榴「一」第四十一陸機曰(一):「張騫為漢使外國十八年,得塗林。塗林,安石榴也。」
《廣志》曰(二):「安石榴有甜、酸二種(三)。」
《鄴中記》云(四):「石虎苑中有安石榴,子「二」大如盂,其味不酸。」
《抱朴子》曰(五):「積石山有苦榴(六)。」
周景式《廬山記》曰(七):「香爐峰頭有大磐石,可坐數百人,垂生山石榴「三」。三月(八)中作花,色如石榴而小淡,紅敷「四」紫萼,燁燁「五」可愛。」
《京口記》曰(九):「龍剛縣有石榴。」
《西京雜記》曰(十):「有甘石榴」也。
栽石榴法:三月初,取枝大如手大指者,斬令長一尺半,八九枝共為一窠,燒下頭二寸。不燒則漏汁矣「六」。掘圓坑深一尺七寸,口徑尺。豎枝於坑畔,環圓布枝(十一),令勻調也。置枯骨、礓石「七」於枝間,骨、石,此是樹性所宜。下土築之。一重土,一重骨、石,平坎止。其土令沒枝頭一寸許也。水澆常令潤澤。既生,又以骨、石布其根下,則科圓滋茂可愛。若孤根獨立者,雖生亦不佳焉。
十月中,以蒲裹而纏之。不裹則凍死也。二月初乃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