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刀●」,「●」是割劃,金抄誤作「刀酈」,明抄誤作「力●」,湖湘本等誤作「刀剔」,王禎《農書》引作「刀●」,漸西本同,茲改正。
(二十)「水」,僅金抄有,他本脫,必須有,茲據補。
(二一)「則」,黃校、張校、明抄誤作「得」,他本不誤。
(二二)「米」,各本均作「米麵」,「米麵」不能生吃,誤,據《種棗》篇「酸棗」及《種梅杏》篇「杏李」改正。
(二三)「曝」,明抄誤作「爆」,他本不誤。
「一」「柰」,吳其濬《植物名實圖考》以為就是蘋果。「林檎」,即沙果,亦名花紅。
「二」「」,音廉,同「奩」;「一」猶言一盒。
「三」「壓桑法」,指壓條繁殖法,見卷五《種桑柘》篇。
「四」「洩」,露出,根頭露於坑中。我國原產的梨,一般容易發生根櫱。這個採用使根部受傷來刺激根櫱發生的方法,現在於棗樹的根櫱繁殖,頗多採用。
「五」「凡樹栽者,皆然矣」,同樣的方法,《要術》亦用於楸和白桐,見卷五《種槐柳楸梓梧柞》篇。
「六」「飲」,指吸去水分。
「七」「如作米粉法」,見卷五《種紅藍花梔子》篇,是在水研米粉澄清後放上吸濕物質使吸乾水分的方法。
「八」「梳掌」,指劃成像梳把的片子。
種柿第四十《說文》曰(一):「柿,赤實果「一」也。」
《廣志》曰(二):「小者如小杏。」又曰(三):「●棗「二」,味如柿。晉陽「三」●,肌(四)細而厚,以供御。」
王逸曰(五):「苑中牛柿。」
李尤曰(六):「鴻柿若(七)瓜。」
張衡曰(八):「山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