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廣雅》,原作《廣志》,誤。按《廣雅》是訓詁書,《廣志》是方物志。這條羅列著不同的若干字歸結到同一事物的解釋,正是《廣雅》的體裁。事實上也正見於《廣雅‧釋木》,文作:「●、●、櫙,也」,故為改正。「橏」,音占;「●」,音掩;「蓲」,音歐。據王念孫《廣雅疏證》,這條和柰無關,由於「柰」字俗亦寫作「」,故誤認「也」為果樹的「柰」。王氏說,「」是「死木」;「●」與「橏」同,也是「死木」;「●之言奄也,……奄然亡也」;「櫙之言邱也,……皆死之義也。」總之,都是解釋「死木」。按《玉篇》有「●,柰也」的解釋,如果《玉篇》作者顧野王是採自《廣雅》,則《廣雅》原作「柰也」,因此將此條當作蘋果的「柰」解釋,在南北朝時已不止《要術》。
(二)「《廣志》曰」,原作「又曰」,由於上一條已誤《廣雅》為《廣志》,因此此條題作「又曰」,其實此條纔是《廣志》文,茲為改正。
《藝文類聚》卷八六引《廣志》止於「酒泉有赤柰」。《初學記》卷二八、《太平御覽》卷九七十引同《要術》,但《初學記》有脫文,《御覽》則有增益。
(三)僅金抄作「冬成柰」,他本均作「東城柰」。據下文「冬生」及曹植稱「冬柰」,字應作「冬成」。又《藝文類聚》卷八六引梁劉孝儀《謝始興王賜柰啟》稱:「子建暢其寒熟。」「寒熟」亦「冬成」意。
(四)《曹子建集》(《四部叢刊》本)卷八載有《謝賜柰表》,是:「即夕殿中虎賁宣詔,賜臣等冬柰一奩。柰以夏熟,今則冬生,物以非時為珍,恩以絕(原倒作「絕以」)口為厚,非臣等所宜荷之。」《藝文類聚》卷八六、《初學記》卷二八、《太平御覽》卷九七十亦有引到,互有異文。
(五)「詔曰」云云,《太平御覽》卷九七十、《初學記》卷二八引作:「此乃從梁州(《初學記》作「京州」,均「涼州」之誤)來,道里既遠,來轉暖,故變色(《初學記》作「故柰中變色不佳耳」)。《藝文類聚》未引。
(六)《太平御覽》卷九七十引有《晉宮闕名》一條,是:「華林園有白四百株。」華林園在洛陽。楊衒之《洛陽伽藍記》卷一「景林寺」條記載華林園有「柰林」。
(七)《西京雜記》文作:「……柰三:白柰,紫柰(原注:「花紫色」),綠柰(原注:「花綠色」)。」《要術》少「白柰」一種,或因他項資料已有引到而略去?
(八)此條是《要術》約舉其他資料所見的柰的不同名目。「素柰」,有左思《蜀都賦》:「朱櫻春就,素柰夏成」(見《文選》卷四)等記載。「朱柰」,《初學記》卷二八引孫楚《井賦》有:「沉黃李,浮朱柰。」《藝文類聚》卷八六引梁劉孝儀《謝始興王賜柰啟》據孫《賦》引稱:「孫《井》浮朱。」
(九)《藝文類聚》卷八七引《廣志》作:「《廣志》曰:「林檎似赤柰子,亦名黑檎。」又曰:「一名來禽,言味甘熟則來禽也。」」「黑擒」是「里檎」之誤。
(十)「里琴似赤柰」,僅金抄如文(但「琴」下有衍文,後加校改,看不清);黃校、張校誤作「里琴以赤柰」,明抄、湖湘本、津逮本等再誤作「理琴以赤柰」,但明抄的「理」原作「里」,王旁是後人依據明代刻本硬添上去的。由於「理」、「以」之誤,同時又漏校金抄,這句可以變成用赤柰來理琴瑟,實被錯本所誤,而出在《廣志》文中,尤為不經。《要術》引文,自有層次,先引柰,後引林檎;先後之序,各篇都作如此安排。此處自亦不例外,故引《廣志》文先後二見,毫不足異。「里琴」、「來禽」都是「林檎」的異名,「以」,必須是「似」,金抄同《藝文類聚》、《太平御覽》所引,是唯一正確的字。
(十一)「薉」,通「穢」,原指雜草;這裏「浮薉」指接近地面的根係所生的根櫱。用它繁殖時是栽,用不到時礙同雜草,就得除去,所以也稱為「薉」。黃校、明抄誤作「藏」,湖湘本、《津逮》本此注全脫,茲據金抄改正。
(十二)「又法」及下文「作柰法」、「作林檎法」、「作柰脯法」四條,除標題作大字外,原均作雙行小字,茲一律改為大字。
(十三)「尺」,明抄誤作「亦」。
(十四)金抄作「翻」,即翻轉,亦即《種棗》篇的「反斧」,除《學津》本從《輯要》引作「反」外,其餘各本作「」,通「翻」。此即《種棗》篇的「嫁棗」法,亦用於林檎。
(十五)「駮」即「駁」字,《津逮》本訛作「●」,明抄、湖湘本訛作「●」,據金抄改正(《學津》本、漸西本從《輯要》引同)。(十六)「痛抨」,黃校、明抄、湖湘本等誤作「病秤」,漸西本誤作「痛拌」,僅金抄作「痛抨」(按金抄的「」旁概寫作「才」,實際是「抨」字,不是「枰」字),下文「抨」字二見,故從金抄。「痛」是盡量地,「抨」是搗攪,參看卷五《種紅藍花梔子》篇「作米粉法」及卷六《養羊》篇「抨酥法」。
(十七)「皮」,明抄、湖湘本誤作「受」,吾點及景校改作「皮」(當係據王禎《農書》),金抄同,茲改正。
(十八)「嗅看無臭氣」黃校陸錄作「臭看無臭氣」,黃校劉錄、張校、明抄作「臭看無氣」,湖湘本、《津逮》本等作「看無臭氣」;金抄則作「嗅○看無氣」,「○」號在金抄是表示脫文,但無從知悉所脫何字。茲參照金抄及黃校陸錄作如上文,意義也很明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