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

本纪·卷二

更新时间:2021-03-04 04:00:11

  八月乙丑,立皇子子孟爲淮南王、子産爲临贺王。车驾幸 建康、秣陵县讯狱囚。

  九月庚寅,以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爲兼司徒。乙未,幸 廷尉讯狱囚。丙申,立皇子子嗣爲东平王。

  冬十月壬寅,皇太子冠,赐王公以下帛各有差。戊申,车 驾巡南豫州,奉太后以行。癸丑,行幸江宁县讯狱囚。加车骑 将军、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开府仪同三司。癸亥,以开府仪同 三司东海王褘爲司空,加中军将军义阳王昶开府仪同三司。己 巳,校猎于姑孰。

  十一月丙子,曲赦南豫州殊死以下。巡幸所经,详减今岁 田租。乙酉,诏祭晋大司马桓温、征西将军毛璩墓。上于行所 讯溧阳、永世、丹阳县囚。癸巳,祀梁山,大阅水师。于中江, 有白雀二集华盖,有司奏改元爲神雀,诏不许。乙未,原放行 狱徒系。浙江东诸郡大旱。

  十二月壬寅,遣使开仓赈恤,听受杂物当租。丙午,行幸 历阳。甲寅,大赦,赐历阳郡女子百户牛酒,蠲郡租十年。己 未,加太宰江夏王义恭尚书令。于博望梁山立双阙。癸亥,至 自历阳。

  八年春正月辛巳,祀南郊。是日,还宗祀文帝于明堂。甲 戌,诏曰:“东境去岁不稔,宜广商货,远近贩鬻米粟者,可 停道中杂税。其以仗自防,悉勿禁。”

  夏闰五月壬寅,乙太宰江夏王义恭领太尉。庚申,帝崩于 玉烛殿,时年三十五。七月丙午,葬于丹阳秣陵县岩山景宁陵。

  帝末年爲长夜之饮,每旦寝兴,盥嗽毕,仍复命饮,俄顷 数斗,凭几惛睡,若大醉者。或外有奏事,便肃然整容,无复 酒色。外内服其神明,莫敢弛惰。

  前废帝讳子业,小字法师,孝武帝长子也。元嘉二十六年 正月甲申生。孝武镇寻阳,帝留都下。三十年,孝武入伐,元 凶囚帝于侍中下省,将加害者数矣,卒得无恙。及孝武践阼, 立爲皇太子。始未之东宫,中庶子、二率并入直永福省。大明

  二年,出居东宫。七年,加元服。 八年闰五月庚申,孝武崩,其日,太子即皇帝位,大赦。 加骠骑大将军柳元景尚书令。甲子,置录尚书官,乙太宰江夏 王义恭录尚书事,加骠骑大将军柳元景开府仪同三司。

  秋七月庚戌,婆皇国遣使朝贡。崇皇太后爲太皇太后,皇 后曰皇太后。乙卯,罢南北二驰道,改孝建以来所变制度,还 依元嘉。丙辰,追崇献妃爲献皇后。

  八月己丑,皇太后崩。

  九月乙卯,文穆皇后祔葬景宁陵。

  冬十二月乙酉,以尚书左仆射顔师伯爲尚书仆射。壬辰, 以王畿诸郡爲扬州,以扬州爲东扬州。癸巳,加车骑将军、扬 州刺史豫章王子尚位司徒。 去岁及是岁,东诸郡大旱,甚者米一斗数百,都下亦至百 余,饿死者十六七。孝建以来,又立钱署铸钱,百姓因此盗铸, 钱转僞小,商货不行。

  景和元年春正月乙未朔,大赦,改元爲永光。乙巳,省诸 州台传。

  二月乙丑,减州郡县田禄之半。庚寅,铸二铢钱。

  夏五月,魏文成皇帝崩。

  秋八月庚午,以尚书仆射顔师伯爲左仆射,吏部尚书王景 文爲右仆射。癸酉,帝自率宿卫兵诛太宰江夏王义恭、尚书令 柳元景、左仆射顔师伯、廷尉刘德愿。改元爲景和。甲戌,以 司徒、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领尚书令。乙亥,帝释素服,御锦 衣。以始兴公沈庆之爲太尉。庚辰,以石头城爲长乐宫,东府 城爲未央宫。甲申,以北邸爲建章宫,南第爲长杨宫。己丑, 复立南北二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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