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志·卷三十一

更新时间:2021-03-04 00:18:32

  义熙三年中,小兒相逢于道,辄举其两手曰“卢健健”,次曰“斗叹斗叹”, 末复曰“翁年老,翁年老”。当时莫知所谓。其后卢龙内逼,舟舰盖川,“健健” 之谓也。既至查浦,屡克期欲与官斗,“斗叹”之应也。“翁年老”,群公有期颐 之庆,知妖逆之徒,自然消殄也。其时复有谣言曰:“卢橙橙,逐水流,东风忽如 起,那得入石头。”卢龙果败,不得入石头。昔温峤令郭景纯卜己与庾亮吉凶。景 纯云“元吉”。峤语亮:“景纯每筮,当是不敢尽言。吾等与国家同安危而曰元吉, 事有成也。”于是协同讨灭王敦。

  苻坚中,童谣曰:“阿坚连牵三十年,后若欲败时,当在江湖边。”后坚败于 淝水,在伪位凡三十年。苻坚中,谣语云:“河水清复清,苻诏死新城。”坚为姚 苌所杀,死于新城。苻坚中,歌云:“鱼羊田斗当灭秦。”“鱼羊”,鲜也;“田 斗”,卑也。坚自号秦,言灭之者鲜卑也。其群臣谏坚,令尽诛鲜卑,坚不从。及 淮南败还,为慕容冲所攻,亡奔姚苌,身死国灭。

  毛虫之孽:

  晋武帝太康六年,南阳送两足虎,此毛虫之孽也。识者为其文曰:“武形有亏, 金虎失仪,圣主应天,斯异何为。”言非乱也。京房《易传》曰:“足少者,下不 胜任也。”干宝曰:“虎者阴精,而居于阳,金兽也。南阳,火名也。金精入火, 而失其形,王室乱之妖也。六,水数,言水数既极,火慝得作,而金受其败也。至 元康九年,始杀太子,距此十四年。二七十四,火始终相乘之数也。自帝受命,至 愍怀之废,凡三十五年。”太康九年,荆州献两足玃。太康七年十一月丙辰,四角 兽见于河间,河间王颙获以献。角,兵象也。董仲舒以四角为四方之象。后河间王 数连四方之兵,作为乱阶,殆其应也。

  晋怀帝永嘉五年,偃鼠出延陵,此毛虫之孽也。郭景纯筮之曰:“此郡东之县, 当有妖人欲称制者,亦寻自死矣。”其后吴兴徐馥作乱,杀太守袁琇,馥亦时灭, 是其应也。

  晋成帝咸和六年正月丁巳,会州郡秀孝于乐贤堂,有躭见于前,获之。孙盛曰: “夫秀孝,天下之彦士,乐贤堂,所以乐养贤也。晋自丧乱以后,风教凌夷,秀无 策试之才,孝乏四行之宝。躭兴于前,或斯故乎。”

  晋哀帝隆和元年十月甲申,有麈入东海第。百姓沄言曰:“主入东海第。”识 者怪之。及海西废为东海王,先送此第。

  晋孝武太元十三年四月癸巳,礿祠毕,有兔行庙堂上。兔,野物也,而集宗庙 之堂,不祥莫甚焉。

  宋文帝元嘉二十四年二月,雍州送六足麞,刺史武陵王表为祥瑞。此毛虫之孽。

  宋顺帝升明元年,象三头度蔡洲,暴稻谷及园野。

  犬祸:

  公孙渊家有犬冠帻绛衣上屋,此犬祸也。屋上亢阳高危之地。天戒若曰,渊亢 阳无上,偷自尊高,狗而冠者也。及自立为燕王,果为魏所灭。京房《易传》曰: “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出朝门。”

  魏侍中应璩在直庐,炎见一白狗,问众人无见者。逾年卒。近犬祸也。

  诸葛恪征淮南归,将朝会,犬衔引其衣。恪曰:“犬不欲我行乎?”还坐,有 顷复起,犬又衔衣。乃令逐犬。遂升车入而被害。

  晋武帝太康九年,幽州有犬,鼻行地三百余步。

  晋惠帝元康中,吴郡娄县民家闻地中有犬声,掘视得雌雄各一。还置窟中,覆 以磨石,宿昔失所在。元帝太兴中,吴郡府舍又得二物头如此。其后太守张茂为吴 兴兵所杀。案《夏鼎志》曰:“掘地得狗名曰贾。”《尸子》曰:“地中有犬,名 曰地狼。”同实而异名也。晋惠帝永兴元年,丹阳内史硃逵家犬生三子,皆无头。 后逵为扬州刺史曹武所杀。

  晋孝怀帝永嘉五年,吴郡嘉兴张林家狗人言云:“天下人饿死。”

  晋安帝隆安初,吴郡治下狗恆夜吠,聚高桥上。人家狗有限,而吠声甚众。或 有夜出觇之者,云一狗假有两三头,皆前向乱吠。无几,孙恩乱于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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