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志·卷九

更新时间:2021-03-03 22:36:14

  辰法,二千六百一十五。

  半辰法,一千三百七半。

  刻法,三百一十三,秒八十。

  辰刻,八,分一百四,秒六十。

  半辰刻,四,分五十二,秒三十。

  秒母,一百。

  求七十二候

  置节气大小余,命之为初候;以候策累加之,即得次候及末候也。

  求六十四卦

  置中气大小余,命之为公卦;以卦策累加之,得辟卦;又加,得候内卦;以贞策加之,得节气之初,为候外卦;又以贞策加之,得大夫卦;又以卦策加之,为卿卦也。

  求土王用事

  以贞策减四季中气大小余,即得土王用事日也。

  求发敛

  置小余,以六因之,如辰法而一,为辰数;不尽,以刻法除为刻,命子正算外,即得加时所在辰刻分也。(如加半辰法,即命子初。)

  求二十四气卦候

  (以下表格略)

  步日躔术

  周天分,一百九十一万二百九十二,秒九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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