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是今历冬至日。
于时新历初颁,宾有宠于高祖,刘晖附会之,被升为太史令。二人协议,共短 孝孙,言其非毁天历,率意迂怪,焯又妄相扶证,惑乱时人。孝孙、焯等,竟以他 事斥罢。后宾死,孝孙为掖县丞,委官入京,又上,前后为刘晖所诘,事寝不行。 仍留孝孙直太史,累年不调,寓宿观台。乃抱其书,弟子舆榇,来诣阙下,伏而恸 哭。执法拘以奏之,高祖异焉,以问国子祭酒何妥。妥言其善,即日擢授大都督, 遣与宾历比校短长。先是信都人张胄玄,以算术直太史,久未知名。至是与孝孙共 短宾历,异论锋起,久之不定。至十四年七月,上令参问日食事。杨素等奏:“太 史凡奏日食二十有五,唯一晦三朔,依克而食,尚不得其时,又不知所起,他皆无 验。胄玄所克,前后妙衷,时起分数,合如符契。孝孙所克,验亦过半。”于是高 祖引孝孙、胄玄等,亲自劳徠。孝孙因请先斩刘晖,乃可定历。高祖不怿,又罢之。 俄而孝孙卒,杨素、牛弘等伤惜之,又荐胄玄。上召见之,胄玄因言日长影短之事, 高祖大悦,赏赐甚厚,令与参定新术。刘焯闻胄玄进用,又增损孝孙历法,更名 《七曜新术》,以奏之。与胄玄之法,颇相乖爽,袁充与胄玄害之。焯又罢。至十 七年,胄玄历成,奏之。上付杨素等校其短长。刘晖与国子助教王頍等执旧历术, 迭相驳难,与司历刘宜援据古史影等,驳胄玄云:
《命历序》僖公五年天正壬子朔旦日至,《左氏传》僖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日南 至。张宾历,天正壬子朔冬至,合《命历序》,差《传》一日。张胄玄历,天正壬 子朔,合《命历序》,差《传》一日;三日甲寅冬至,差《命历序》二日,差《传》 三日。成公十二年,《命历序》天正辛卯朔旦日至。张宾历,天正辛卯朔冬至,合 《命历序》。张胄玄历,天正辛卯朔,合《命历序》;二日壬辰冬至,差《命历序》 一日。昭公二十年,《春秋左氏传》二月己丑朔日南至,准《命历序》庚寅朔旦日 至。张宾历,天正庚寅朔冬至,并合《命历序》,差《传》一日。张胄玄历,天正 庚寅朔,合《命历序》,差《传》一日;二日辛卯冬至,差《命历序》一日,差 《传》二日。宜案《命历序》及《春秋左氏传》,并闰余尽之岁,皆须朔旦冬至。 若依《命历序》勘《春秋》三十七食,合处至多;若依《左传》,合者至少,是以 知《传》为错。今张胄玄信情置闰,《命历序》及《传》气朔并差。又宋元嘉冬至 影有七,张宾历合者五,差者二,亦在前一日。张胄玄历合者三,差者四,在后一 日。元嘉十二年十一月甲寅朔,十五日戊辰冬至,日影长。张宾历合戊辰冬至,张 胄玄历己巳冬至,差后一日。十三年十一月己酉朔,二十六日甲戌冬至,日影长。 张宾历癸酉冬至,差前一日,张胄玄历合甲戌冬至。十五年十一月丁卯朔,十八日 甲申冬至,日影长。二历并合甲申冬至。十六年十一月辛酉朔,二十九日己丑冬至, 日影长。张宾历合己丑冬至,张胄玄历庚寅冬至,差后一日。十七年十一月乙酉朔, 十日甲午冬至,日影长。张宾历合甲午冬至,张胄玄历乙未冬至,差后一日。十八 年十一月己卯朔,二十一日己亥冬至,日影长。张宾历合己亥冬至,张胄玄历庚子 冬至,差后一日。十九年十一月癸卯朔,三日乙巳冬至,影长。张宾历甲辰冬至, 差前一日,张胄玄历合乙巳冬至。
又周从天和元年丙戌至开皇十五年乙卯,合得冬夏至日影一十四。张宾历合得 者十,差者四,三差前一日,一差后一日。张胄玄历合者五,差者九,八差后一日, 一差前一日。天和二年十一月戊戌朔,三日庚子冬至,日影长。张宾历合庚子冬至, 张胄玄历辛丑冬至,差后一日。三年十一月壬辰朔,十四日乙巳冬至,日影长。张 宾历合乙巳冬至,张胄玄历丙午冬至,差后一日。建德元年十一月己亥朔,二十九 日丁卯冬至,日影长。张宾历丙寅冬至,差前一日,张胄玄历合丁卯冬至。二年五 月丙寅朔,三日戊辰夏至,日影短。张宾历己巳夏至,差后一日,张胄玄历庚午夏 至,差后二日。三年十一月戊午朔,二十日丁丑冬至,日影长。张宾历合丁丑冬至, 张胄玄历戊寅冬至,差后一日。六年十一月庚午朔,二十三日壬辰冬至,日影长。 张宾历合壬辰冬至,张胄玄历癸巳冬至,差后一日。宣政元年十一月甲午朔,五日 戊戌冬至,日影长。两历并合戊戌冬至。开皇四年十一月己未朔,十一日己巳冬至, 日影长。张宾历合己巳冬至,张胄玄历庚午冬至,差后一日。五年十一月甲寅朔, 二十二日乙亥冬至,日影长。张宾历甲戌冬至,差前一日,张胄玄历合庚辰冬至。 七年五月乙亥朔,九日癸未夏至,日影短。张宾历壬午夏至,差前一日,张胄玄历 合癸未夏至。十一月壬申朔,十四日乙酉冬至,日影长。张宾历合乙酉冬至,张胄 玄历丙戌冬至,差后一日。十一年十一月己卯朔,二十八日丙午冬至,日影长。张 宾历合丙午冬至,张胄玄历丁未冬至,差后一日。十四年十一月辛酉朔旦冬至。张 宾历合十一月辛酉朔旦冬至,张胄玄历十一月辛酉朔,二日壬戌冬至,差后一日。 建德四年四月大、乙酉朔,三十日甲寅,月晨见东方。张宾历四月大、乙酉朔,三 十日甲寅,月晨见东方,张胄玄历四月小、乙酉朔,五月大,甲寅朔,月晨见东方。 宜案影极长为冬至,影极短为夏至,二至自古史分可勘者二十四,其二十一有影, 三有至日无影。见行历合一十八,差者六。旅骑尉张胄玄历合者八,差者一十六, 二差后二日,一十四差后一日。又开皇四年,在洛州测冬至影,与京师二处,进退 丝毫不差。周天和已来案验并在后。更检得建德四年,晦朔东见;张胄玄历,五月 朔日,月晨见东方。今十七年,张宾历闰七月,张胄玄历闰五月。又审至以定闰, 胄玄历至既不当,故知置闰必乖。见行历四月、五月频大,张胄玄历九月、十月频 大,为胄玄朔弱,频大在后晨,故朔日残月晨见东方。
宜又案开皇四年十二月十五日癸卯,依历月行在鬼三度,时加酉,月在卯上, 食十五分之九,亏起西北。今伺候,一更一筹起食东北角,十五分之十,至四筹还 生,至二更一筹复满。五年六月三十日,依历太阳亏,日在七星六度,加时在午少 强上,食十五分之一半强,亏起西南角。今伺候,日乃在午后六刻上始食,亏起西 北角,十五分之六,至未后一刻还生,至五刻复满。六年六月十五日,依历太阴亏, 加时酉,在卯上,食十五分之九半弱,亏起西南,当其时阴云不见月。至辰巳,云 里见月,已食三分之二,亏从东北,既还云合。至巳午间稍生,至午后,云里暂见, 已复满。十月三十日丁丑,依历太阳亏,日在斗九度,时加在辰少弱上,食十五分 之九强,亏起东北角。今候所见,日出山一丈,辰二刻始食,亏起正西,食三分之 二,辰后二刻始生,入巳时三刻上复满。十年三月十六日癸卯,依历月行在氐七度, 时加戌,月在辰太半上,食十五分之七半强,亏起东北。今候,月初出卯南,带半 食,出至辰初三分,可食二分许,渐生,辰未已复满。见行历九月十六日庚子,月 行在胃四度,时加丑,月在未半强上,食十分之三半强,亏起正东。今伺候,月以 午后二刻,食起正东,须臾如南,至未正上,食南畔五分之四,渐生,入申一刻半 复满。十二年七月十五日己未,依历月行在室七度,时加戌,月在辰太强上,食十 五分之十二半弱,亏起西北。今伺候,一更三筹起西北上,食准三分之二强,与历 注同。十三年七月十六日,依历月在申半强上,食十五分之半弱,亏起西南。十五 日夜,从四更候月,五更一筹起东北上,食半强,入云不见。十四年七月一日,依 历时加巳弱上,食十五分之十二半强。至未后三刻,日乃食,亏起西北,食半许, 入云不见,食顷暂见,犹未复生,因即云鄣。十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庚午,依历月行 在井十七度,时加亥,月在巳半上,食十五分之九半强,亏西北。其夜一更四筹后, 月在辰上起食,亏东南,至二更三筹,月在巳上,食三分之二许,渐生,至三更一 筹,月在丙上,复满。十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乙丑,依历月行在井十七度,时加丑, 月在未太弱上,食十五分之十二半弱,亏起东南。十五日夜伺候,至三更一筹,月 在丙上,云里见,已食十五分之三许,亏起正东,至丁上,食既,后从东南生,至 四更三筹,月在未末,复满。而胄玄不能尽中。
迭相驳难,高祖惑焉,逾时不决。会通事舍人颜慜楚上书云:“汉落下闳改 《颛顼历》作《太初历》,云后八百岁,此历差一日。”语在胄玄传。高祖欲神其 事,遂下诏曰:“朕应运受图,君临万宇,思欲兴复圣教,恢弘令典,上顺天道, 下授人时,搜扬海内,广延术士。旅骑尉张胄玄,理思沉敏,术艺宏深,怀道白首, 来上历法。令与太史旧历,并加勘审。仰观玄象,参验璇玑,胄玄历数与七曜符合, 太史所行,乃多疏舛,群官博议,咸以胄玄为密。太史令刘晖,司历郭翟、刘宜, 骁骑尉任悦,往经修造,致此乖谬。通直散骑常侍、领太史令庾季才,太史丞邢俊, 司历郭远,历博士苏粲,历助教傅俊、成珍等,既是职司,须审疏密。遂虚行此历, 无所发明。论晖等情状,已合科罪,方共饰非护短,不从正法。季才等附下罔上, 义实难容。”于是晖等四人,元造诈者,并除名;季才等六人,容隐奸慝,俱解见 任。胄玄所造历法,付有司施行。擢拜胄玄为员外散骑侍郎,领太史令。胄玄进袁 充,互相引重,各擅一能,更为延誉。胄玄言充历妙极前贤,充言胄玄历术冠于今 古。胄玄学祖冲之,兼传其师法。自兹厥后,克食颇中。其开皇十七年所行历术, 命冬至起虚五度。后稍觉其疏,至大业四年刘焯卒后,乃敢改法,命起虚七度,诸 法率更有增损,朔终义宁。今录戊辰年所定历术著之于此云。
自甲子元至大业四年戊辰,百四十二万七千六百四十四年,算外。
章岁,四百一十。
章闰,百五十一。
章月,五千七十一。
日法,千一百四十四。
月法,三万三千七百八十三。
辰法,二百八十六。
岁分,一千五百五十七万二千九百六十三。
度法,四万二千六百四十。
没分,五百一十九万一千三百一十一
没法,七万四千五百二十一。
周天分,一千五百五十七万四千四百六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