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果部·卷十二

更新时间:2021-03-03 16:47:40

  《说文》曰:齐人谓芋为莒。

  《孝经援神契》曰:仲冬,昴星中,收莒芋。(宋均注曰:莒亦芋。)

  《广雅》曰:藉如,水芋也,亦曰乌芋。

  《汉书》曰:汝南郡有鸿隙大陂,翟方进为丞相,秦破之。郡中追怨,童谣曰:"坏陂谁?翟子威。饭我豆食羹芋魁。"

  《汉书》曰:秦破赵,迁卓氏,曰:"吾闻岷山之沃野下有蹲鸱,至死不饥。乃求远迁,致之临邛,至僮百人。

  崔鸿《十六国春秋·蜀录》曰:李雄克成都,众甚饥馁,乃将民就穀于郪,掘野芋而食之。

  《南史·孝义传》曰:鲜于文宗,渔阳人,年七岁丧父。父以种芋时亡,至明年芋时,对芋呜咽,如此终身。

  《氾胜之书》曰:区种芋法:区收三石。

  《汝南先贤传》曰:袁安,字召公,除阴平长。时年饥荒,贸苍菜食租入不毕,安听使输芋,曰:"百姓饥困,长何得食穀?"先自引芋,吏皆从之。

  《汝南先贤传》曰:薛包归先人蒙侧种稻芋,稻以祭祠,芋以充饥。耽道说礼,玄虚无为。

  《列仙传》曰:酒客为梁丞,使民益种芋,三年当大饿,卒如其言,梁民不死。

  《风土记》曰:博土芋,蔓生,根如鸡鸭卵。

  《华阳国志》曰:何随,字季业,蜀郫人。母亡归送,吏饥,辄取道侧民芋,随以帛系其处,使足所取直。民相语曰:"闻何安汉清,民取粮,令为之偿。"

  《博物志》曰:野芋,食之煞人。家芋,种之三年不收,后旅生,亦不可食。

  《广志》曰:凡十四芋:有君芋,大如魁;有车毂芋,有旁巨芋,有边芋。此四芋,魁大如瓶,少子,叶如伞盖,缃色,紫茎,长丈馀,易熟,长味,芋之最善者也,茎可作羹臛。有蔓芋,缘支生,大者二三升。有鸡子芋,色黄。有百果芋,亩收百斛。有卑芋,七月熟。有九面芋,大不美。有蒙控芋,有青芋,有曹芋,子皆不可食,茎可为菹。又有百子芋,出叶榆县。有魁芋,无旁子,生永昌。

  《本草经》曰:芋,土芝,八月彩。

  左思《蜀都赋》曰:瓜畴芋区。

  ○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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