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羽族部·卷五

更新时间:2021-03-03 16:41:34

  《九州春秋》曰:魏王入汉中讨刘备,不得进,欲守复难,意欲弃之,乃发令云"鸡肋"。官属不知,主簿杨修曰:"夫鸡肋,弃之则可惜,啖之无所得。以比之汉中王欲去也。"白戒严,王遂还。

  《吴录》曰:魏文帝遣使於吴求长鸣、短鸣鸡。群臣以非礼,欲不与。孙权敕付使。

  《江表传》曰:南郡献长鸣承露鸡。(《南越志》曰:鸡冠四间如莲花,鸣声清彻也。)

  《魏志》曰:马韩国出细尾鸡,其尾皆五尺馀。

  郭颂《魏晋世语》曰:刘放、孙资共典枢要,夏侯献、曹肇心内不平。殿中有鸡栖树,二人相谓:"杆亦久矣,其能复几?"指谓中书监刘放、中书令孙资。

  王隐《晋书》曰:郗诜母础苦车。及亡,不欲车葬,而贫尾馛登揄。乃养鸡种蒜,竭其方术。丧过三年,登揄八匹,举棺至家。

  《晋书》曰:祖逖与刘琨俱为司州主簿,情好绸缪,共被同寝。中夜闻鸡鸣,蹴琨觉曰:"杆非恶声。"因起舞。

  又曰:桓玄既被杀,安帝反正,其馀拥众假号皆平,桓氏遂灭。玄兴中,衡阳有雌鸡化为雄,八十日而冠萎。及玄建国於楚,衡阳属焉。自篡至败,凡八旬也。

  《晋中兴书》曰:殷浩北伐,江逌为长史。及丁零反叛,浩令逌伐之。乃取数百鸡以长绳连之,脚皆系火。一时驱放,群鸡骇散。飞过堑,集羌营,皆燃。因其惊乱,纵兵击之。

  《晋书》曰:庾征西翼书,少时与逸少齐名。右军后进,庾犹不分,在荆州与都下人书云:"小儿辈贱家鸡,爱野雉,皆学右军书,须吾下当比之!"

  又《载记》曰:符朗善知味。会稽王道子杀鸡以食之,既进,朗曰:"杆鸡栖恒半露。"检之,验焉。

  《晋书》曰:武帝常幸琅琊城。宫人常从早发,至湖北埭,鸡始鸣,今呼为鸡鸣埭。

  《南史》曰:齐郁林王好斗鸡,密买鸡至数千价。

  又曰:傅琰,字季圭,为山阴令。二野父争鸡,琰问鸡何食,一云"粟",一云"豆"。琰使破鸡,得粟,罪言豆者。

  魏收《后魏书》曰:崔光,字长仁,东清河鄃人也。正始玄年夏,有典事史玄显献四足四翼鸡,诏伋骑侍郎赵邕以问光,光表曰:"翅足众多,亦群下相扇动之像;雏而未大,脚弱差小,亦其势尚微,易制御也。"武帝览之,悦。后数日而茹、皓等并以罪失伏法,於是礼光逾重。

  又曰:傅乾爱嗜鸡肉、葵菜食,傅灵越乃为作之,下以毒药。乾爱饭,还而卒。

  《北史》曰:宋世良为清河太守,发奸摘伏,有若神明。常有一吏休满还郡,食人鸡豚;又有一幹受人一帽,及食二鸡。世良叱而语之,吏、幹叩头伏罪。於是上下震悚,莫敢犯禁。

  又曰:齐彭城王浟为沧州刺史。有隰沃县主簿张达常诣州,夜投人舍,食鸡羹。浟察知之。守令毕集,浟对众曰:"食鸡羹,何不偿价直也?"达即伏罪。合境号为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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