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曰:肉之美者,髦像之约。(高诱注曰:髦、像,肉之美者。)
《吴录·地理经》曰:九真郡庞县多像,像生山中。郡内及日南饶之。
《江表传》曰:孙权遣使诣阙,献像二头。魏太祖欲知其斤重,咸莫能出其理。时邓王冲尚幼,乃曰:"置像大舡,刻其所至,称物以载之,可知也。"太祖大悦,即施行焉。
又曰:魏文帝遣使于吴求像牙。群臣以非礼,欲不与。孙权敕付使者。
《论衡》曰:像耕鸟耘,虚言也。五帝三王,皆有贡月,何独为舜、禹也?苍梧多像之地,会稽众鸟所居,像自蹈土,鸟自食草,土蹶草尽,若耕耘也。
又曰:夫十围之牛,为牧竖所驱,长仞之像,为越童所钩,无便故也。
蒋子《万机论》曰:庄周妇死而歌。夫通性命者,以卑及尊,死生不悼,不可论也。夫像见子皮,无远近必泣,周何忍哉!
《博物志》曰:南海四像,各有雌雄。其一雌死,百有馀日,其雄泥土着身,独不饮酒食肉。长吏问其所以,辄流涕,若有哀状。
《晋诸公赞》曰:晋时,南越致驯像,于皋泽中养之。为作车,黄门鼓吹数十人,令越人骑之。每正朝大会,皆入充庭。帝行,则以像车导引,以试桥梁。后像以鼻击害人,有司启之而杀像,像泣血流地,不敢动。自后朝议以像尾嫳于事,悉送还越。
万震《南州日南传》曰:扶南王善射猎,每乘像三百头,从者四五千人。
《异物志》曰:俗传像牙岁脱,犹爱惜之,掘地而藏之。人欲取,当主假牙,潜往易之。觉则不藏。
沉怀远《南越志》曰:像牙长一丈馀,脱其牙则深藏之。削木代之可得,不尔,穷其土得乃已也。
《异苑》曰:会稽张茂,字伟康,常梦大像。以问万推,推曰:"当为太守,而不能善终。夫像者大兽,取诸其音,兽者守也。像以齿焚其身,后必为人所杀。"茂永昌中为吴兴太守,值王敦问鼎,执政不移。敦遣黍充灭之,而取其郡。
万震《南州异物志》曰:像之为兽,形谭曦诡。身倍数牛,目不逾犭希。鼻为口役,望头若尾。驯良承教,听言则跪。素牙映侧,载籍所美。服重致远,行如丘徙。
王韶之《始兴记》曰:伊水口有长洲,洲广十里,平林蔚然,有群像野牛。
《法显记》曰:蓝莫国王得佛一分舍利,起塔。塔旁有池,池中有龙,常守护。有群像,以鼻取水,杂香花,而来供养。
《后魏书》曰:乾陀国好征战,有斗像七百头。十人乘一像,皆执兵仗,像鼻持刀。
《岭表录异》曰:广之属郡潮、循州多野像。潮、循人或捕得像,争食蒲扒,云肥脆尤堪作炙。或云像肉有十二种,像胆不附肝,随月转在诸肉。楚越之间,铣苍青黑,惟西方佛林大食多白像。又云南豪族,家多畜像,负重致远,若中国之牛马。汉使至其国,辄舞像,饰以金羁,皆合节奏。乾符中,占城献驯像,亦能蹈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