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运斗枢》曰:摇光之星,散而为像。
《尔雅》曰:南方之美者,有梁山之犀、像焉。
《说文》曰:像,长鼻、牙,南越之大兽,三岁一乳。
《左传·襄公四年》曰:像有齿,以焚其身,贿也。
又《定上》曰:吴伐楚,鍼尹固与王同舟。王使执燧像以奔吴师。(烧火燧系像尾,使赴吴师。)
《汉书·大宛传》曰:身毒国,其人乘像以战。
《汉书》曰:武帝玄始二年,南越献驯像。(注曰:能拜,随人意。)
《吴时外国传》曰:扶南王盘况,少而雄杰。闻山林有大像,辄生捕取之,教习乘骑。诸国闻而伏之。
又曰:贺齐为新都太守,孙权出,祖道,作乐舞像。(《吴书》曰:权谓齐曰:"今定天下,都中国,使殊俗贡珍,狡兽率舞,非君而谁也!")
《三国典略》曰:周军逼江陵,梁人率步骑开枇晁门出战。初,岭南献二像于梁,至是,梁王被之以甲,负之以楼,束刃于鼻,令昆仑奴驭之以战。杨忠射之,二像反走。
《隋书》曰:刘方授驩州道行军总管,经略林邑。大业玄年正月,军至海口。林邑王梵志遣兵守险,方击走之。师次阇梨江,贼据南岸立栅。方盛陈旗帜,击金鼓,惧而溃之。既渡江,行三十里,贼乘巨像四面而至。以弩射像,像中创,却蹂其阵。王师力战,贼奔於栅,因攻破之,俘贼馘万计。
《唐书》曰:自永徽以来,文单国累献驯像,凡三十有二。皆豢于禁中,颇有善舞者,以备玄会,充庭之饰。及德宗即位,曰:"王者不尚异物,不贵难得之货。今官用费而物性不得,非宜也。"悉放于荆山之阳。
又曰:高宗时,周澄国遣使上表云:"诃伽国有白像,首垂四牙,身运五足。像之所地,其土必丰。既有威灵,又弭灾患。力兼十像,强制百人。以水洗牙,饮之愈疾。请发兵迎取以献之。"上谓侍臣曰:"夫作法於俭,蒲爸犹奢,谁能制止?故圣人越席以昭俭,茅茨以戒奢。《书》云珍禽奇兽,不育于国。方知无益之源,不可不遏。朕安用奇像,令其远献?"乃劳其使而遣之。
《山海经》曰:巴蛇食像,三岁而出其骨。
《帝王世纪》曰:舜葬苍梧,下有群像常为之耕。
又云:禹葬会稽,祠下有群像耕田。
《万岁历》曰:成帝咸康六年,临邑王献像一,知跪拜。
《文子》云:见像之牙,知大于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