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资产部·卷十六

更新时间:2021-03-03 16:32:16

  ○钱下

  崔鸿《十六国春秋·后赵录》曰:赵王三年,得一鼎,容四升,中有大钱三十,文曰:"当千"、"当万"。鼎铭十三字,篆不可晓,藏之於永丰仓。因此令私行钱,而民不乐,乃重立禁制,官赋至,皆取钱廛肆,故不行也。

  《北史》曰:后魏元诞累迁齐州刺史,在州贪暴,大为人患。有沙门为诞采药还,见诞,问外消息,对曰:"惟闻王贪,愿王早代。"诞曰:"齐州七万家,吾至来,一家未得三斗钱,何得言贪也?"

  《后魏书》曰:王昕为汝南王悦骑兵参军。悦数散钱於地,令诸佐争拾之,昕独不拾。悦又散银钱,以目昕,乃取其一。

  又曰:高恭之,字道穆。时用钱稍薄,道穆表曰:"百姓之业,钱货为本。救币改铸,王政所先。自顷以来,私铸薄滥,官司纠绳,挂网非一。在市铜价,八十一文得铜一斤。私铸薄钱,斤馀二百。既示之以深利,又随之以重刑,得罪者虽多,奸铸者弥众。今钱徒有五铢之文,而无二铢之实,薄甚榆叶,上贯便破,置之水上殆欲不沉。此乃因循有渐,科防不切,朝廷失之,彼复何罪?昔汉文帝以五分钱小,改铸四铢,至武帝复改三铢为半两,此皆以大易小,以重代轻也。论今据古,宜改铸大钱,文载年号,以记其始。则一斤所成止七十六文。铜价至贱,五十有馀,其中人工、食料、锡、炭、铅、沙,纵复私营,不能自润,直置无利,自应息心,无复严刑广设也。以臣测之,必当钱货永通,公私获允。"后遂用杨侃计,铸永安五铢钱。

  《北齐书》曰:王则,元象初除洛州刺史。则性贪婪,在州取受非法,旧京诸像毁以铸钱。于时世号"河阳钱",皆出其家。

  《后周书》曰:大象元年,初铸永通万国钱,以一当十,与五行大布并行。

  《北史》曰:隋郑译自隆州征还,帝令内史李德林立作诏书,复爵国公,位上柱国。高颎戏谓曰:"笔乾。"答曰:"出为方岳,杖策言归,不得一钱,何以润笔?"上大笑。

  《唐书》曰:武德中,置钱监於洛、并、益等诸州。今上齐王元吉赐三炉铸钱,右仆射裴寂一炉。敢有盗铸者,身死,家口配没。

  又曰:高宗时,诏复开元通宝钱,其乾封所铸钱,令所司贮纳。初,开元钱之文,给事中欧阳询制词及书,时称其工。其字合八分及篆、隶三体,其词先上后下、次左后右读之,及上反左回环,其义皆通。议者以乾封不通商贾,米帛翔踊;以开元钱轻重大小近古,最为折衷,百姓便之。

  又曰:乾元中,李辅国奏:"内飞龙厩铸铜钟,投乾元新钱二文於炉中,而祈曰:"如圣躬万福,国祚无疆,凶孽殄除,四方宁谧,则愿不销不铄,一阴一阳,并见於外。"锺成,一如所祈。"

  又曰:崔衍居宣州十年,颇以勤俭,府库盈溢。及穆赞代衍,宣州岁馑。赞遂以钱四十二万代百姓之税,故宣州人不流散。

  又曰:元和中,王锷奏请於当管蔚州界加置炉,铸铜钱,渐废锡钱。诏河东道:"自用锡钱以来,百姓不堪其弊。其蔚州鼓铸,渐致铜钱,则公私之间,皆得充用。宜委所司子细计料量借钱本,积渐加至五炉。

  又曰:李希烈既平,淮西节度使陈仙奇进钱一文,大小如开通之状,文曰:"天下太平"。云於希烈庭中得之。命宰臣召百寮遍视之。

  《后唐书》曰:朱守殷奏:"於积善坊役所,得古文钱四百五十六,文曰'得一元宝';四百四十,文'顺天元宝'。"守殷进纳。敕曰:"凡窥奇异,尽系休明。所获钱文,式昭玄贶。得一者,伫归於一统;顺天者,式契於天心。道焕一时,事光千载。殊休继出,信史必书,宜付史馆。"

  又曰:刘仁恭在幽州,以墐土为钱,令部人行使。聚铜钱於山上凿穴藏之,为无穷之计。

  《晋书》曰:右骁卫大将军张篯,始在雍州,因春景舒和,出游近郊,憩於大冢之上。忽有黄雀,衔一铜钱,置之而去。未几,复於衙院昼卧,见二燕相斗,皆各衔一钱落於篯首后。所获三钱,尝秘於巾箱,识者以为大富之征。

  又曰:天福三年敕:"先许铸钱,仍令每一钱重二铢四黍,十钱重一两者,切虑逐处阙铜,难依先定铢两。宜令天下,无问公私,应有铜欲铸钱者,一任取便,酌量轻重铸造。因兹不得入锡并铁,及令缺漏,不堪久远行用。仍委盐铁司明行晓示诫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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