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资产部·卷十五

更新时间:2021-03-03 16:32:11

  ○钱上

  《周礼·天官下》曰:外府掌邦布之入出,以共百物,而待邦之用,凡有法者。(布,泉也。布,读为宣布之布。其藏曰泉,其行曰布。取名於水泉,其流行无不偏。泉始盖一品。周景王铸大象而有二品。后数变易,不复识本制。至汉,惟有五铢久行。王莽改货,而易作泉布,多至十品。今存於民间多者有货布、大泉、货泉。货布长二寸五分,广寸,首长八分有奇,广八分,其圜好径二分半,足枝长八分,其右文曰货,左文曰布,重二十五铢,直货泉二十五。大泉径一寸二分,重十二铢,文曰大泉,直十五货泉。货泉径一寸,重五铢,右文曰货,左文曰泉,直一也。)

  《国语》曰:周景王二十一年,将铸大钱。(景王,周灵王之子。钱者,金币之名,所以质夹物通财用也。古曰泉,后转曰钱。大钱,大於旧,其价重也。)单穆公曰:"不可。(穆公,王卿士,单靖公曾孙。)古者天灾降戾,於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振救民。(量,度。资财也。权,称。振,拯也。)民患轻,则为之作重币以行之,(民患币轻而物贵,则作重币,以行其轻也。)於是乎有母权子而行,民皆得焉。(重曰母,轻曰子。以子货物,物轻则子独行,物重则以母权而行之也。子母相通,民皆得其欲也。)若不堪重,则多作轻而行之,亦不废重,於是乎有子权母而行,小大利之。(堪,任也。不任者,币重物轻,则妨其用也。故杂而用之。子权母者,母不足,则以子平而行之。故民皆以为利。)今王废轻而作重,民失其资,能无匮乎?(废轻而作重,则大竭而未寡,故民失其资。)若匮,王用将有所乏。(民财匮,无以供上,故王用将乏。)乏则将厚取於民,民不给,将有远志,是离民也。(给,供也。远志,遁逃也。)若民离而财匮,灾至而备亡,王其若之何?(病亡无救灾之备也。)王其图之!"王弗听,卒铸大钱。

  《归藏》曰:有人将来,遗我钱财,日夜望之。

  《周书》曰:武王克商,发鹿台之钱,散巨桥之粟。

  《韩诗》曰:"既诈我德,贾用不售。"一钱之物,举卖百,何时当售乎?

  《史记》曰:初,苏秦之燕,贷百钱为资。及得资,以百金偿之。

  又曰:高祖以吏繇,咸阳吏,皆送奉钱三,(李奇注:或三百,或五百。)萧何独以五,后益封二千户。

  又曰:单父人吕公善沛令,避仇从之。沛中豪杰吏闻令有客,皆往贺。萧何为主吏,主进,令诸大夫曰:"不满千钱,坐堂下。"高祖为亭长,素易诸吏,乃绐为谒曰:"贺钱万。"实不持一钱。

  又曰:上使善相者相邓通,曰:"当贫饿死。"文帝曰:"能富通者在我,何谓贫?"於是赐通蜀严道铜山,自铸钱。邓氏钱布天下。

  又曰:安息在大月氏西,以银为钱,钱如其王面。王死,转更钱,效王面焉。

  又曰:今上即位,(武帝。)数岁,汉兴七十馀年之间,国家无事。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自孝文造四铢钱,至是岁三十馀年。从建元以来,用少,县官往往多即铜山铸钱。民益盗铸,不可胜数。钱益少而贵。

  《汉书》曰:秦兼天下,币为二等。黄金以镒为名,(孟康曰:二十两为镒。臣瓒按:秦以一镒为一金,汉以一斤为一金。)上币;铜钱。汉兴以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荚钱。(如淳曰:如榆荚。)

  又曰:凡货,金钱布泉之用,夏、殷以前,其详靡记。太公为周立九府员法:(李奇曰:员即钱。)黄金方寸,而重一斤;钱圆函方,轻重以铢;布泉广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故货宝於金,利於刀,流於泉,布於门,(行如流泉,布於民间。)束於帛束。

  又曰:孝惠帝时,天下初定,吴有豫章铜山,即招致天下亡命者盗铸钱。

  又曰:高后二年秋七月,行八铢钱。

  又曰:文帝五年,除盗铸钱令,(应劭曰:听放铸。)更造四铢。(应劭日文帝以五分钱泰轻小,更作四铢钱,文亦曰半两钱。今民间半两钱最轻小。)

  又曰:建元元年春,行三铢钱。五年春,罢三铢钱,行半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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