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礼仪部·卷三十三

更新时间:2021-03-03 16:01:30

  《后汉书》曰:士孙瑞理王允等事曰:兴平二年秋,朝廷以九月九日引见公卿近臣饮宴,离席前,说故司徒王允、故司隶黄琬并有功於国,可听允恭等葬。

  《魏略》曰:田豫病亡,戒其妻子曰:"葬我必西门豹边。"妻子难之,曰:"西门豹,古之神人。那可葬其所?"豫曰:"豹所履行,正与我等耳。使死而有灵,必与我善。"妻子从之。

  《魏略》曰:郝昭字伯通。病亡,遗令戒其子凯曰:"吾为将,知将不可为也。吾数发冢取其木,以为攻战具。又知厚葬无益於死者也。没,必敛以时服,死复何在耶?今去本墓远,东西南北,在汝而已矣。"

  《魏略》曰:沐德信年六十馀,自虑无常,豫作终制,诫其子以俭葬。至嘉平中,病甚,临困,又敕豫掘塪,诫气绝,令二人举尸即塪,绝哭泣之声,止妇送。又诫后亡者不得入藏,不得封树。妻子皆遵之。

  《魏志》曰:征东将军王基母卒,诏秘凶问,迎其父豹丧,合葬洛阳,追赐豹北海太守。

  《魏志》曰:邴原字根矩,北海人。太祖辟司空掾。原女早亡,时太祖爱子仓舒亦没,太祖欲令合葬。原辞曰:"合葬,非礼也。原之所以自容明公,公之所以待原者,以能守训典而不易也。若听明公之命,则是凡庸也。明公焉以为哉?"太祖乃止。

  《魏志》曰:任城王章葬,赐鸾路、龙旗、虎贲百人,如汉东平王故事。

  《魏志》曰:徐邈为光禄女太夫,数岁,即拜司空。固辞不受,以大夫薨于家,用公礼葬,谥曰穆侯。

  《魏志》:裴潜薨,赠太常。子秀翩。遗令葬中惟置一坐,瓦器数枝,其馀一无所设也。

  王隐《晋书》曰:魏舒字阳元,为冀州刺史。入代山涛为侍中。舒三取妻,皆先亡。是岁,自表乞假还本郡葬妻。上曰:"舒当左右朝政,不宜远还乡里。舒素清贫,不营财产,顿举众丧,必无以自供。其赐葬地一顷,钱伍拾万。"

  王隐《晋书》曰:皇甫谧《笃终论》曰:"气绝之后,便时服、幅巾,以蘧蒢裹尸,覆卷三重,麻绳约二头,置尸灵床上。择不毛之地,穿坑十尺,长一丈二尺,广六尺。坑讫,去床,下尸。平生之物,皆无自随,惟赍《孝经》一卷,示不忘孝道。"

  王隐《晋书》曰:杜预薨,遗令曰:"吾往为公使过密县,邢山之上有冢。问耕者,云是郑大夫祭仲或子产之冢也,遂帅从者登而观焉。其造冢居山之顶,四望周达,连山体南北之正而邪东北,向新郑城,意不忘本也。藏无珍宝,不取於重深。君子尚其有情,小人无利可动,历千载无毁,俭之致也。吾去春入朝,因自表营洛阳城东首阳之南为将来兆域。而所得地中有小山,上无旧冢,其高显虽未足比邢山,然东奉二陵,西瞻宫阙,南观伊洛,北望夷叔,旷然远览,情之所安也。故遂表树开道,为一定之制,取法郑大夫,欲以俭自完耳。棺器小敛之事,皆当称此。"

  王隐《晋书》曰:马隆字孝兴,东平人也。少有智勇,门寒,无仕路。兖州刺史令狐愚坐事死,举州无敢送丧者。惟隆以武吏托称家客,殡送丧葬,种柏,三年礼毕,乃还。举州皆惭。

  王隐《晋书》曰:徐苗以永宁三年春亡,遗令濯巾浣衣,榆棺杂砖,露车载柩,苇席瓦器而葬矣。

  《晋阳秋》曰:荀粲亡时年二十九。性简实,不能与常人交接。所交者一时俊杰。至葬夕,赴者裁十馀人,皆同时知名士也,哭之感动路人。

  《汉晋阳秋》曰:司马师葬曹髦於洛阳西北三十里屈涧之滨,下车数乘,不设旒旐。百姓相聚而观之曰:"前所杀天子也。"或掩面而泣。

  《晋诸公赞》:贾后女宣华公主葬,用羽葆、鼓吹、熊渠、佽飞为卤薄。

  《晋书》曰:石苞以泰始八年薨。预为终制曰:"延陵薄葬,孔子以为达礼;华元厚葬,《春秋》以为不臣,古之明义也。自今死亡者,皆敛以时服,不得兼重。又不设床帐、明器。窆后复土满坎,不得起坟、种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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