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礼仪部·卷十

更新时间:2021-03-03 15:59:01

  ○神主

  《礼记·曲礼》曰:措之庙,立之主,曰帝。

  又《檀弓下》曰:爱之斯录之也,敬之斯尽其道焉耳。重,主道也。殷主缀重焉,(缀,连也。殷人作主而连其重,悬诸庙也。)周主撤重焉。

  又曰:曾子问曰:"丧有二孤,庙有二主,礼也?"孔子曰:"天无二日,国无二王。尝禘郊社,尊无二上。未知其为礼也。昔者,齐桓公亟举兵,作伪主以行。及反,藏诸祖庙。庙有二主,自桓公始。"

  《礼记外传》曰:人君既葬之后,日中虞祭,即作木主以存神。(未葬以前,悬重于庭以代主也。)庙主用木者,木落归本,有始终之义。(人之生也,无不死。木生于亥又落于亥,是归本也。)天子庙主长尺二寸,诸侯一尺。四向孔穴,午达相通。(漆书谥号曰神主。)葬后孝子心目无所睹,故用以主其神也。

  《公羊传·文公》曰:二年,丁丑,作僖公主。虞主用桑,练主用栗,作僖公主不时也。

  《左传·庄公》曰: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祏。(桓公,郑始受封君也。宗祏,宗庙中藏主石室。言已世为宗庙守臣。)

  又《文公》曰:葬僖公,缓也作主,非礼也。凡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于主。(户柩已远,孝子思慕,故造木主立几筵焉。)丞尝禘于庙。

  又《昭五》曰:使祝史徒主祏于周庙,告于先君。(祏,庙主石室。周庙,厉王庙也。)

  《论语·八佾》曰:哀公问社於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

  《五经异义》曰:谨按:大夫以石为主,礼无明文。大夫、士无昭穆,不得有主。今山阳民俗,祀有石主。

  又曰:《春秋左氏传》曰:徙主石于周庙。言宗庙有郊宗,石室所以藏栗主也。虞主所藏,无明文也。

  又曰:今《公羊》说,卿大夫士非有土、子民之君,不得禘袷,序昭穆,故无木主。大夫束帛依神,士结茅为丛。

  又曰:《论语》,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答:"夏后氏以松,夏人都河东,河东宜松也;殷人以柏,殷人都亳,宜柏也;周人以栗,周人都沣镐,沣镐宜栗也。"

  《五经要义》曰:木主之状,四方,穿中央以达四方。天子长尺二寸,诸侯长尺,皆刻陲褛背也。

  又曰:主者,神象也。凡虞主用桑,桑犹丧也,丧礼取其名。练主用栗,栗者,敬也,祭礼取其恭。

  《五经通义》曰:诸侯会天子,则以方明为主。觐礼云:明,木也。其形四方六面,上玄下黄,东青南赤,西白北黑。方明者,上下四方,神明之象也。

  谢承《后汉书》曰:赤眉盆子去长安,西入右扶风。邓禹至长安中昆明池,率诸将齐戒,择吉日入城,谒高帝庙,修礼祠祭,劳赐吏士。因收十二帝神主,以故高庙郎来辅守南庙,令行京兆尹承事桉行扫除诸园陵,为置卒吏奉守焉。遣铺奉主诣京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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