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礼仪部·卷十一

更新时间:2021-03-03 15:59:07

  ○社稷

  《尚书·禹贡》曰:海岱及淮,惟徐州厥贡,惟土五色。(王者封五色土为社稷,建诸侯则各割其方色土与之,使立社。)

  又《召诰》曰:越翌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羊豕各一。

  《尚书逸篇》曰:太稷惟松,东社惟柏,南社惟梓,西社惟栗,北社惟槐。天子社广五丈,诸侯半之。

  《尚书》曰: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言夏社不可迁之义。)

  《周书》曰:诸侯受命于周,乃建太社于国中。其壝,东青土,南赤土,西白土,北骊土,中霤以黄土。将建诸侯,取方一面之土,苴以白茅,以土封之,故曰列土。

  《毛诗·闵予·载芟》曰:春耕籍田而祈社稷也。载芟载柞,其耕泽泽。

  又《闵予》曰:《良耜》秋冬报社稷也。畟畟良耜,俶载南亩。

  《周礼·地官》曰:大司徒之职,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其野。

  又《地官上》曰:小司徒掌凡建国,立其社稷。

  又《地官上·封人》曰:封人设王之社壝,为畿封而树之。

  又《春官上·大宗伯》曰:以血祭祭社稷。(郑玄注曰:阴祀曰血,贵气臭。)

  又《春官上·小宗伯》曰: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

  又《春官下·丧祝》曰:丧祝掌胜国邑社稷之祝号,以祭祀祷祠焉。(马融曰:所计国所封邑,犹立其社稷。)士师若祭胜国之社稷,则为之尸。

  又《冬官》曰:匠人营国,左祖右社,面朝后市。(五宫所居也。祖,宗庙。面犹向也。王宫当中。)

  《礼记·月令》:仲春择元日,命人社。(为祀社稷也。春事兴,故祭之,祈农祥。元日谓近春分前后戊日。元,吉也。)仲秋择元日,命人社。(赛秋成也。元日谓近秋分前后戊日。)

  又《曲礼》曰:问国君之年,长曰能从宗庙社稷之事,幼曰未能从宗庙社稷之事。

  又《檀弓》曰:卫献公出奔,反于卫。及郊,将班邑于从者而后入。柳庄曰:"如皆守社稷,则孰执羁靮而从;如皆从,则孰守社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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