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人事部·卷六十

更新时间:2021-03-03 15:46:17

  ,召太子发曰:"吾语汝,童牛不服,童马不驰,是谓大仁。"

  《乐嘉耀稽》曰:仁者有恻隐之心,本生於木。(仁生於木,故恻隐出於自然也。)

  《礼记·表记》曰:中心憯怛,爱人之仁也。

  《左传·文下》曰:邾文公卜迁于绎。史曰:"利於民而不利於君。"公曰:"苟利於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孤必与焉。"左右曰:"命可长也,君何弗为?"邾子曰:"命宰渗民。死之短长,时也。民苟利矣,迁也,吉莫如之。"遂迁於绎。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也。"

  《家语》曰:孔子曰:"启蛰不杀,方长不折,此高柴之行。"

  《汉书》曰:汲黯,字长孺,濮阳人。河内失火,烧千馀家,上使黯往视之。还报曰:"家人失火,烧比屋,延烧,不足忧。臣过河内,贫人伤水旱万馀家,父子相食,臣谨以便宜,持节发河内仓栗以赈贫氏。请归节,伏矫制罪。"上贤而释之。

  《东观汉记》曰:曹褒在射声营,舍有停棺不葬百馀所,褒亲自履行,问其意故。吏对曰:"此等多是建武以来绝无后者。"褒怆然,为买空地,悉葬其无主者,设祭以祠之。迁将作大匠。时疾疫,褒巡行病徒,为致医药,经理饘粥,多蒙济祸拢

  又曰:锺离意辟大司徒侯霸府,诏部送徒诣河内,时冬寒,徒病不能行。路过弘农,意辄移属县使作徒衣,县不得已与之,而上书言状,意亦具以闻。上得奏,以见霸,曰:"君所使掾何乃仁於用心?诚良吏也。"

  又曰:赵喜为赤眉所迫,亡走,遇更始亲属,皆裸跣涂炭,饥困不能前。喜见之悲感,所装缣帛资粮,悉以与之。

  又曰:吴祐,字季英,陈留人。迁胶东侯相,政惟仁简,以身率物。民有相争诉者,辄闭阁自责,然后断其讼,以道譬之。或身对闾里,重相和解。自是之后,争隙省息矣。

  又曰:崔篆为建新大尹,班春。所至之县,狴狱填满,篆垂涕曰:"嗟乎!刑罪不中,乃陷民於阱。此皆何罪,而至於是?"遂平理,所出二千馀人。掾吏叩头谏曰:"诚仁者之心,然独为君子,将有悔乎!"篆曰:"杀一大尹赎二千人,盖所愿也。"遂称疾去矣。

  谢承《后汉书》曰:韩韶,字仲黄,颍川人。韶为嬴长。嬴邻境岁饥,多被寇,废耕桑,其民流入县界,求索衣粮者众。韶愍其饥困,开仓赈之,所廪赡万馀户。主者争谓不可。韶曰:"长活沟壑之民,而以此伏罪,可含笑入地也。"

  范晔《后汉书》曰:史弼,字公谦,陈留人。为平原相。时诏书下举钩党,郡所奏相连及者多至数百,惟弼独无所上。诏书责曰:"青州六郡,其五有党,平原,弼何理而得独无?"弼曰:"先王疆理天下,画界分境,水土异齐,风俗不同,他郡自有,平原自无,胡可相比?若望上司诬陷良善,淫刑监罚,以逞非理,则平原之民户可为党,相有死而已所不能也。"从事大怒,即收郡僚械送狱,遂奏弼。会党禁中解,弼以奉赎罪免,济活者千馀人。

  《英雄记》曰:刘翊,字子相,颍川人。迁陈留太守。出关数百里,见士大夫病亡道次。翊以马易棺,脱衣殓之。又逢知故困饥於路,不忍委去,因杀所驾牛以救之。众人止之,翊曰:"视没不救,非志士!"遂俱饿死。

  《晋中兴书》曰:刘麟之,南阳人,少有信义。去家百馀里,有一独媪病,将死,叹息,谓人曰:"谁当埋我,惟有刘长史耳!何由令知?"麟之先闻其有患,故往候之。值其命终,乃身为治棺,殡送之。其仁爱恻隐若此。

  《会稽典录》曰:盛吉,字君达,山阴人。拜廷尉。吉性多仁恩,务在哀矜。每至冬月,罪当断,夜省刑状,其妻执烛,吉手持丹笔,夫妻相向垂泣。所当平决。若无继嗣,吉令其妻妾得入经营,使有遗类,视事十二年,天下称其有恩。

  《列女传》曰:俊不疑母,仁而善教。不疑为尹,行县录囚徒还,其母辄问所平活几何人。即不疑多所平反,(平其事,反死为生也。)母喜笑,为饮食,言语异於他时;或无出,母怒,为之不食。由是故不疑为吏,严而不残。君子谓不疑母能以仁教子。

  《孟子》曰:君子之於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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