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曰:楚人献鼋於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入见。(公子,宋子公也。子家,归生也。)子公之食指动(第二指也。)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视而笑。公问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不与。子公怒,染指於鼎,尝之而出。
又曰:晋、楚战于邲,楚孙叔敖乘晋军。桓子不知所为,鼓於军中曰:"先济者有赏。"中军、下军争舟,舟中之指可掬。
又曰:吴伐越,越子勾践御之,陈于槜(音醉。)丽拢灵姑浮以戈击阖闾,(灵姑浮,越大夫。阖闾,吴王也。)伤将指,取其一履。(将指,中大指,亦曰大拇指。)还,卒于陉,去槜李七里。
《史记》曰:高祖过赵,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礼甚恭。高祖箕踞骂之。是时赵午等数十人皆怒,谓赵王曰:"今遇王如是,臣等请为死。"王啮指出血曰:"君何言之误!且先人失国,赖陛下德流子孙,公等奈何言若是!"
《汉书》曰:高祖与匈奴连战,会于楼烦,十月寒冰,堕指十二三。
《后汉书》曰:蔡顺少孤,养母,尝出求薪。有客卒至。母望顺不还,乃噬其指。顺即心动,弃薪驰归,跪问其故,母曰:"有急客来,吾噬指以悟汝耳。"
谢承《后汉书》曰:梁国车章为本县功曹令。黄奉为人所诬,章证其无罪,下笔立辞,乃以斧斫左手五指,闭口死于狱中。
《晋书》曰:武帝与胡贵嫔争樗蒲,伤其指,帝怒曰:"此固将种也!"缟曰:"北伐公孙,西拒诸葛,非将种而何?"
《唐书》曰:太宗尝闲宴,顾谓李勣曰:"朕将属以幼孙,思之无越卿者。公往不遗於李密,今岂负於朕哉!"勣雪涕致词,因噬指流血。俄而沉醉,乃解御服覆之。
《庄子》曰:骈拇枝指出乎性哉?而侈於德。枝於手者,树无用之指也。
又曰: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
又曰:指穷为薪而火傅也。(穷尽以为薪,犹前薪以指,指尽前薪之理,故火傅而不灭。)
《墨子》曰:桀有勇力之人大戏,纣有勇力之人费仲、恶来、崇侯虎,并指画杀人。
《孟子》曰:养其一指而失肩背而不知也,则为狼疾人矣。(医养人疾,治其一指,而不知其害之此为也。狼藉乱,不知治疾之人也,肩背之有疾以至于不知。)
《抱朴子》指测海,指极,则谓水尽;犹目察百步而云见极也。
《吴越春秋》曰:夫差闻孔子至吴,微服观之。或人伤其指,王怒,欲索国而诛之,子胥谏乃止。
《吕氏春秋》曰:倕,巧人也。人不爱倕之指,而爱己之指。
《搜神记》曰:曾子从仲尼在楚而心动,辞归问母。母曰:"思之,啮指。"孔子闻之曰:"曾之至诚也,精感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