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初亏定真时,以初亏视距较为一率,初亏设时较为二率,初亏视距并径较为三率,求得四率,为初亏真时距分。以加减初亏后设时,后设时两心视相距大於并径为加,小为减。得初亏真时。乃以初亏真时依前法求其两心视相距,果与并径等,则初亏真时即初亏定真时。初亏真时对两心实相距角即初亏方位角。如或大或小,则以初亏前后设时两心视相距与并径尤近者,与考真时两心视相距相较,依法比例,得初亏定真时。
求复圆前设时诸条,法同初亏,但用复圆前设时度分立算。
求复圆后设时,视复圆前设时两心视相距小於并径,则向后取,大於并径,则向前取,察其较之多寡,量取前后若干分,为复圆后设时。逐条推算,皆与前设时同,但用后设时度分立算。
求复圆视距较,
求复圆设时较,
求复圆视距并径较,
求复圆定真时,以上四条,皆与初亏法同,但用复圆度分立算。
求食限总时,置初亏定真时,减复圆定真时,即得。
求初亏、复圆定交角,初亏白经在高弧之东,以初亏方位角与半周相减,在高弧之西,即用初亏方位角;复圆反是:皆为定交角。
求初亏、复圆方位,法与甲子元同,但以定交角初度初亏白经在高弧东为正上,在西为正下;复圆在东为正下,在西为正上。
求带食用日出入分,同甲子元法。
求带食距时,以日出入分与食甚用时相减,即得。
求带食距弧,法同食甚设时,但用带食距时立算。
求带食赤经高弧交角,以黄赤距纬之馀弦为一率,北极高度之正弦为二率,半径千万为三率,求得四率为馀弦,检表得带食赤经高弧交角。
求带食白经高弧交角,法与食甚用时同,但用带食度分立算。
求带食对距弧角,
求带食两心实相距,
求带食对两心视相距角,以上三条,法与食甚设时同,但用带食度分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