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志·卷二十四

更新时间:2021-03-03 12:05:19

  时宪五

  △康熙甲子元法下

  月食用数

  朔策二十九日五三0五九三。

  望策十四日七六五二九六五。

  太阳平行,朔策一十万四千七百八十四秒,小馀三0四三二四。

  太阳引数,朔策一十万四千七百七十九秒,小馀三五八八六五。

  太阴引数,朔策九万二千九百四十秒,小馀二四八五九。

  太阴交周,朔策十一万0四百十四秒,小馀0一六五七四。

  太阳平行,望策十四度三十三分十二秒0九微。

  太阳引数,望策十四度三十三分0九秒四十一微。

  太阴引数,望策六宫十二度五十四分三十秒0七微。

  太阴交周,望策六宫十五度二十分0七秒。

  太阳一小时平行一百四十七秒,小馀八四七一0四九。

  太阳一小时引数一百四十七秒,小馀八四0一二七。

  太阴一小时引数一千九百五十九秒,小馀七四七六五四二。

  太阴一小时交周一千九百八十四秒,小馀四0二五四九。

  月距日一小时平行一千八百二十八秒,小馀六一二一一0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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