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变行日度定率 以定合日与后变初日先后定数,同名相消为差,异名者相从 为并。四而一,所得满辰法为度。乃以盈加缩减其合后伏度之变率及合前伏日之变 率。金水夕合日度,加减反之。其二留日之变率,若差于中率者,即以所差之数为 度,各加减本迟度之变率。谓以多于中率之数加之,少于中率之数减之。以下加减 准此。退行度变率,若差于中率者,即倍所差之数,各加减本疾度之变率。其木土 二星,既无迟疾,即加减前后顺行度之变率。其水星疾行度之变率,若差于中率者, 即以所差之数为日,各加减留日变率。其留日变率若少不足减者,即侵减迟日变率 也。各加减变率讫,皆为日度定率。其日定率有分者,前后辈之。辈,配也。以少 分配多分,满全为日,有馀转配。其诸变率不加减者,皆依变率为定率。
求定合后夜半星所在度 置其星定合馀,以减辰法,馀以其星初日行分乘之, 辰法而一,以加定合加时度馀,满辰法为度。依前命之算外,即定合后夜半星所在 宿及馀。自此以后,各依其星,计日行度所至,皆从夜半为始也。转求次日夜半星 行至:各以其星一日所行度分,顺加退减之。其行有小分者,各满其法从行分一。 行分满辰法,从度一。合之前后,伏不注度,留者因前,退则依减。顺行出虚,去 六虚之差;退行入虚,先加此差。先置六虚之差,四而一,然用加减。讫,皆以转 法约行分为度分,各得每日所至。其三星之行日度定率,或加或减,益疾益迟,每 日渐差,难为预定,今且略据日度中率商量置之。其定率既有盈缩,即差数合随而 增损,当先检括诸变定率与中率相近者,因用其差,求其初末之日行分为主。自馀 变因此消息,加减其差,各求初末行分。循环比校,使际会参合,衰杀相循。其金 水皆以平行为主,前后诸变,亦准此求之。其合前伏虽有日度定率,如至合而与后 算计却不叶者,皆从后算为定。其五星初见伏之度,去日不等,各以日度与星度相 校。木去日十四度,金十一度,火土水各十七度,皆见;各减一度皆伏。其木火土 三星前顺之初,后顺之末,又金水疾行、留、退初末,皆是见伏之初日,注历消息 定之。其金水及日月等度,并弃其分也。
求每日差 置所差分为实,以所差日为法。实如法而一,所得为行分,不尽者 为小分。即是也每日差所行分及小分也。其差若全,不用此术。
求平行度及分 置度定率,以辰法乘之,有分者从之,如日定率而一,为平行 分。不尽,为小分。其行分满辰法为度,即是一日所行度及分。
求差行初末日行度及分 置日定率减一,以差分乘之。二而一,为差率,以加 减平行分。益疾者,以差率减平为初日,加平为末日。益迟者,以差率加平为初日, 减平为末日也。加减讫,即是初末日所行度及分。其差不全而与日相合者,先置日 定率减一,以所差分乘之,为实。倍所差日为法。实如法而一,为行分。不尽者, 因为小分,然为差率。
求差行次日行度及分 置初日行分,益迟者,以每日差减之;益疾者,以每日 差加之,即为次日行度及分也。其每日差、初日行皆有小分,母既不同,当令同之。 然用加减,转求次日,准此各得所求也。
径求差行馀日行度及分 置所求日减一,以每日差乘之,以加减初日行分,益 迟减之,益疾加之。满辰法为度,不满为行分,即是所求日行度及分也。
求差行,先定日数,径求积度及分 置所求日减一,次每日差乘之,二而一, 所得,以加减初日行分。益迟减之,益疾加之。以所求日乘之,如辰法而一,为积 度。不尽者,为行分。即是从初日至所求日积度及分也。
求差行,先定度数,径求日数 置所求行度,以辰法乘之,有分者从之。八之, 如每日差而一,为积。倍初日行分,以每日差加减之。益迟者加之,益疾者减之。 如每日差而一,为率。今自乘,以积加减之,益迟者以积减之,益疾者以积加之。 开方除之。所得,以率加减之。益迟者以率加之,益疾者以率减之。乃半之,即所 求日数也。其开方除者,置所开之数为实,借一算于实之下,名曰下法。步之,超 一位,置商于上方,副商于下法之上,名曰方法。命上商以除实,毕,倍方法一折, 下法再折,乃置后商于下法之上,名曰隅法。副隅并方,命后商以除实,毕,隅从 方法折下就除,如前开之。讫除,依上术求之即得也。
求星行黄道南北 各视其星变行入阴阳爻而定之。其前变入阳爻为黄道北,入 阴爻为黄道南;后变入阳爻为黄道南,入阴爻为黄道北。其金水二星,以爻变为前 变,各计其变行,起初日入爻之算,尽老象上爻末算之数,不满变行度常率者,因 置其数,以变行日定率乘之,如变行度常率而一,为日。其入变日数,与此日数以 下者,星在黄道南北,依本所入阴阳爻为定。过此日数之外者,黄道南北则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