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二
○麟德甲子元历
上元甲子,距今大唐麟德元年甲子,岁积二十六万九千八百八十算。推法:一 千三百四十。期实:四十八万九千四百二十八。旬周:六十。
○推气序术
置入甲子元积,算距今所求年,以期乘之,为期总。满法得一为积日,不满为 小馀。旬去积日,不尽为大馀。命大馀起甲子算外,即所求年天正中气冬至恆日及 大小馀。天正建子,律气所由,故阴阳发敛,皆从其时为自。
○求恆次气术
因冬至大小馀,加大馀十五、小馀二百九十二、小分六之五。小分满,从小馀。 小馀满总法之,从大馀一。大馀满旬周之。以次转加,而命各得其所求。他皆放此。 凡气馀朔大馀为日,小馀为辰也。
○求土王
置清明、小暑、寒露、小寒、大寒小馀,各加大馀十二、小馀二百四十四、小 分八。互乘气小分通之,加八。若满三十,去,从小馀一。凡分馀相并不同者,互 乘而并之。母相乘为法。其并满法一为全,此即齐同之术。小馀满总法,从命如前, 即各其气从土王日。
没日法:一千七百五十七。
没分:十二万二千三百五十七。
求没日术
以九十乘有没气小馀,十五乘小分,从之,以减没分,馀,法得一,为日。不 尽,馀,以日数加其气大馀。去命如前,即其气内没日也。小气馀一千四十已上, 其气有没者,勿推也。没馀皆尽者为减。求次没:因前没加日六十九,馀一千一百 四,馀满从没日一,因而命之,以气别日。
盈朔实:三万九千九百三十三。
朒朔实:三万九千二百二十。
恆朔实:三万九千五百七十一。
推朔端
列期总,以恆朔实除之为积月,不满为闰馀。满总法为闰日,不满为闰辰。以 闰日减冬至大馀,辰减小馀,即所求年天正月恆朔大小馀。命大馀以甲子算外,即 其日也。天正者,日南至之月也。恆朔者,不朒不盈之常数也。凡减者,小馀不足 减,退大馀一,如总法而减之。大馀不足减者,加旬周,乃减之。其须减分奇者, 退分馀一,如其法而减,以其在宿度游实不足减者,加在宿过周连馀及奇,乃减之。 以天正恆朔小馀加闰馀,以减期总,馀为总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