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

志·卷十四

更新时间:2021-03-03 06:18:39

  爻算:十五;馀,一百六十七;秒,三十九七十四。

  辰法:七百六十。

  秒法:一百。

  微分法:九十六。

  推五星平合 置中积分,以天正冬至小馀减之,各以其星终率去之,不尽者, 返以减终率,满大衍通法为日,不满为馀,即所求年天正冬至夜半后星平合日算及 馀秒也。

  求平合入爻象历 置积年,各以其星变以差乘之,满乾实去之,不满者,以大 衍通法约之,为日。不尽为馀秒。以减其星冬至夜半后平合日算及馀秒,即平合入 历算数及馀秒也。各四约其馀,同其辰法也。

  求平合入四象 置历算数及秒,以一象之算及馀秒除之,所得,依入爻象次命 起少阳算外,即平合所入象算数及馀秒也。

  求平合入六爻 置所入象算数及馀秒,以一爻之算及馀秒除之,所得,命起其 象初爻算外,即平合所入爻算数及馀秒也。

  求四象六爻每算损益及进退定数 以所入爻与后爻损益率相减为前差,又以后 爻与次后爻损益率相减为后差,前后差相减为中差。置所入爻并后爻损益率,半中 差以加之,九之,二百七十四而一,为爻末率,因为后爻初率。皆因前爻末率,以 为后爻初率。初末之率相减,为爻差。倍爻差,九之,二百七十四而一为算差。半 之,加减初末,各为定率。以算差累加减爻初定率,少象以差减,老象以差加。为 每损益率。循累其率,随所入爻,损益其下进退,即各得其算定。其四象初爻无初 率,上爻无末率,皆置本爻损益,四而九之,二百七十四而一,各以初末率减之, 皆互得其率。馀依术算,各得所求。

  求平合入进退定数 各置其星平合所入爻之算差,半之,以减其所入算损益率。 损者,以所入馀乘限差,辰法除,并差而半之;益者,半入馀乘差,亦辰法除。加 所减之率,乃以入馀乘之,辰法而一,所得以损益其算下进退,各为平合所入进退 定数。此法微密,用算稍繁。若从省求之,亦可置其所入算馀,以乘其下损益率, 如辰法而一,所得以损益其算下进退,各为定数。

  求常合 置平合所入进退定数,金星则倍置之。各以合下乘数乘之,除数除之, 所得满辰法为日,不满为馀,以进加退减平合日算及馀秒,先以四约平合馀,然以 进加退减也。即为冬至夜半后常合日算及馀也。

  求定合 置常合日先后定数,四而一,所得满辰法为日,不满为馀。乃以先减 后加常合算及馀,即为冬至夜半后定合日算及馀也。

  求定合度 置其日盈缩分,四而一以定合馀乘之,满辰法而一,所得以盈加缩 减其定馀,以加其日夜半日度馀,先四约夜半日度馀以加之。满辰法从度。依前命 之算外,即为定合加时度及馀也。

  求定合月日 置冬至夜半后定合日算及馀秒,以天正冬至大小馀加之,天正经 朔大小馀减之。其至、朔小馀,皆以四约之,然用加减。若至大馀少于经朔大馀者, 又以爻数加之,然以经朔大小馀减之。其馀满四象之策及馀,除之,为月数,不尽 者,为入朔日算及馀。命月数起天正日算起经朔算外,即定所在日月也。其定朔大 馀有进退,进减退加一日,为在其日月定及馀也。

  求定合入爻 置常合及定合应加减定数,同名相从,异名相消。乃以加减其平 合入爻算馀,满若不足,进退其算,即为定合入爻算数及馀也。

  求变行初日入爻 置定合入爻算数及馀,以合后伏下变行度常率加之,满爻率 去之,命爻次如前,即次变初日入爻算数及馀也。更求次变入爻变入,但以其下行 度常加之,去命如上节。

  求变行初日入进退定数 各置其变行初日入爻算数及馀,如平合求进退术入之, 即得变行初日所入进退定数也。置进退定数,各以其下乘数乘之,除数除之,所得 各为进退变率。

  求变行日度率 置其本进退变率与后变率,同名者,相消为差。在进前少,在 退前多,各以差为加;在进前多,在退前少,各以差为减。异名者,相从谓并。前 退后进,各以并为加;前进后退,各以并为减。逆行度率则反之。皆以差及并,加 减日度中率,各为日度变率。其水星疾行,直以差以并加减度之中率,为变率。其 日直因中率为变率,不烦加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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