墠,为亲疏多少之杀。立七庙、一坛、一墠。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 曰显考庙,皆月祭。远庙为祧,享尝乃止。去祧为坛,去坛为墠,有祷祭之,无祷 乃止。谯周曰:“天子始祖、高祖、曾祖、祖、考之庙,皆朔加荐,以象生时朔食, 号月祭,二祧庙不月祭。”则古无日祭者。今诸陵朔、望进食,近古之殷事;诸节 进食,近古之荐新。郑玄曰:“殷事,月之朔、半,荐新奠也。”于《仪礼》,朔、 半日,犹常日朝夕也,既大祥,即四时焉,此其祭皆在庙云。近世始以朔、望诸节 祭陵寝,唯四时及腊,五享于庙。寻经质礼,无日祭于陵之文。汉时,京师自高祖 下至宣帝,与太上皇、悼皇考陵旁立庙。园各有寝、便殿,故日祭诸寝,月祭诸便 殿。贡禹以礼节烦数,白元帝愿罢郡、国庙。丞相韦玄成等后因议七庙外寝园皆无 复修。议者亦以祭不欲数,宜复古四时祭于庙。刘歆引《春秋外传》曰:“祖、祢 日祭,曾、高月祀,二祧时享,坛、墠岁贡。”魏、晋以降,不祭墓。唐家择古作 法,臣谓宜罢诸陵日祭,如礼便。
帝不从,因下诏:“有司言诸陵不当日进食。夫礼以人情为之沿革,何专古而 泥所闻?乾陵宜朝晡进奠,昭、献陵日一进,或所司乏于费,可减朕常膳为之。”
帝崩,葬定陵,有司议以和思皇后祔葬,后为武后所杀,不得其丧所,将以招 魂合诸梓宫,景直曰:“招魂古无传,不可。请如桥山藏衣冠故事,纳后祎衣,复 寝宫,举衣魂辂,告以太牢,内之方中,奉帝梓棺右,覆以夷衾。”众当其言,制 曰:“可。”景直后历礼部郎中卒。
卢粲,幽州范阳人,后魏侍中阳乌五世孙。祖彦卿,亦善著书。粲始冠,擢进 士第。神龙中,累迁给事中。时节愍太子立,韦后疾之,讽中宗以卫府封物给东宫, 粲驳奏:“太子匕鬯主,岁时服用,宜取于百司。《周礼》:诸用财器,‘岁终则 会,唯王及太子不会’。今乃与诸王等夷,非所谓宪章古昔者。”诏可。
武崇训死,诏墓视陵制,粲曰:“凡王、公主墓,无称陵者,唯永泰公主事出 特制,非后人所援比。崇训茔兆,请视诸王。”诏曰:“安乐公主与永泰不异,崇 训于主当同穴,为陵不疑。”粲固执,以“陵之称,本施尊极,虽崇训之亲,不及 雍王,雍墓不称陵,崇训缘主而得假是名哉?”诏可。主大怒,出粲陈州刺史。粲 曰:“苟所论得行,虽远何惮!”开元初,为秘书少监。
其从父行嘉,仕为雍王记室,亦以学闻。
粲累封固安县侯,终邠王傅,谥曰景。
尹知章,绛州翼城人。少虽学,未甚通解,忽梦人持巨凿破其心,内若剂焉, 惊悟,志思开彻,遂遍明《六经》。诸生尝讲授者,更北面受大义。
长安中,擢定王府文学。迁太常博士。中宗时,或建言以凉武昭王为七庙始祖, 知章议:“武昭远世,非王业所因。”乃止。出为陆浑令,坐事,辄弃官去。时散 骑常侍解琬亦罢归,与知章覃思经术,举欣欣然。张说表诸朝,擢礼部员外郎,转 国子博士。马怀素绪定秘书,奏知章是正文字。
每休沐,讲授未始辍。于《易》、《老》、《庄》书尤县解。弟子贫者,赒给 之。性和厚,人不见有喜愠。未尝问产业,其子欲广市樵米为岁中计,知章曰: “如而计,则贫人何以取资?且吾乌应夺民利邪?”卒官。所注传颇多,行于时。 门人孙季良等颂其德,刻著东都国子监门外。
季良,偃师人,一名翌,仕历左拾遗、集贤院直学士。
张齐贤,陕州陕人。圣历初,为太常奉礼郎。
武后诏百官议告朔于明堂,讲时令,布政事,京官九品以上、四方朝集使皆列 于廷。太常博士辟闾仁谞曰:“经无天子月告朔。唯《玉藻》:‘天子听朔南门之 外。’《周太宰》:‘正月之吉,布政于邦国都鄙。’干宝曰:‘建子月告朔日也。’ 此《玉藻》听朔同谊。今元日读时令,合古听朔事。独郑玄以秦制《月令》有五帝 五官,因言‘听朔必以特牲告时帝及神,以文王、武王配。’其言非是。《月令》 曰‘其帝太昊,其神句芒’,谓宣令告人,使奉时务业,月皆有令,故云,非天子 月朔以配帝祭也。告朔者,诸侯礼也,《春秋》:‘既视朔,遂登台。’玄又说人 君月告朔于庙,其祭为朝享。鲁自文公始不视朔,明非天子所行。玄谓告帝即人帝, 神即重、黎、五官,不言天子拜祭。臣请罢告朔、月祭,以应古礼。”齐贤不韪其 说,质曰:“谷梁氏称‘闰月,天子不告朔’,它月故告朔矣。左氏言鲁‘不告闰 朔,为弃时政’,则诸侯虽闰告朔矣。《周太史》‘颁朔于邦国’,《玉藻》‘闰 月,王居门’,是天子虽闰亦告朔。二家去圣不远,载天子、诸侯告朔事,显显弗 缪。今议者乃以《太宰》正月之吉,布治邦国,而言天子元日一告朔,殊失其旨。 一岁之元,六官自布所职之典。干宝谓吉为朔,故世人谬吉为告,据缪失经,不得 为法。议者又引左氏说,专在诸侯,不知《玉藻》与左说正同,而独于天子言岁首 一告,何去取之恣也!又谓时帝,五人帝也。玄于时帝包天人,故以文、武作配, 是并告两五帝为不疑。诸侯受朔天子,藏于庙。天子受朔于天,宜在明堂,故告时 帝,配祖考。议者曰:‘天子月告祭颁朔,则诸侯安得藏之?故太宰岁首布一岁事, 太史颁之也。’是不然。《周太史》‘颁朔邦国’,是总颁十二朔于诸侯;天子犹 月告者,颁官府都鄙也。内外异言之也。礼不可罢。”凤阁侍郎王方庆又推言: “明堂,布政之宫,所以明天气,统万物也。汉儒以明堂、太庙为一,宗祀其祖, 而配上帝。取宗祀曰清庙,正室为太室,向阳为明堂,建学为太学,圜水为辟雍, 异名同事,古之制也。天子以正月上辛总受十二月政于南郊,还藏于祖庙,月取一 政,班之明堂。诸侯则受于天子,藏之祖庙,月取一政,行之于国。王者以其礼告 庙,谓之告朔;视月之政,谓之视朔。《玉藻》:‘玄冕而朝日东门之外,听朔南 门之外。’郑玄说:‘明堂在国阳,就其时之堂而听朔焉。卒事,宿路寝。’今元 日通天宫受朝,有司遂读时令、布政,古之礼也。旧说天子岁入明堂者十八:大享, 一;月告朔,十二;四时迎气,四;巡狩之岁,一。今议者唯许岁首一入,不亦隘 乎?陛下幸建明堂,遵用告朔事,若月一听,则近于烦,每孟月视朔,惟制定其礼, 臣下不敢专。”成均博士吴杨吾等共言:“秦灭学,告朔废。今用四孟月、季夏, 至明堂告五时帝堂上,请兼如齐贤、方庆议。”不数岁,礼亦废。
久之,齐贤迁博士。时东都置太社,礼部尚书祝钦明问礼官博士:“周家田主 用所宜木,今社主石,奈何?”齐贤与太常少卿韦叔夏、国子司业郭山恽、尹知章 等议:“《春秋》:‘君以军行,祓社衅鼓,祝奉以从。’故曰:‘不用命,戮于 社。’社稷主用石,以可奉而行也。崔灵恩曰:‘社主用石,以地产最实欤!’ 《吕氏春秋》言‘殷人社用石’。后魏天平中,迁太社石主,其来尚矣。周之田主 用所宜木,其民间之社欤!非太社也。”于是旧主长尺有六寸,方尺七寸,问博士 云何,齐贤等议:“社主之制,礼无传。天子亲征,载以行,则非过重。《礼》: ‘社祭土,主阴气。’《韩诗外传》:‘天子太社方五丈,诸侯半之。’五,土数。 社主宜长五尺,以准数五;方二尺,以准阴偶;剡其上,以象物生;方其下,以象 地体;埋半土中,本末均也。请度以古尺”云。又问:“社稷坛随四方用色,而中 不数尺,冒黄土,谓何?”齐贤等曰:“天子太社,度广五丈,分四方,上冒黄土, 象王者覆被四方,然则当以黄土覆坛上。旧坛上不数尺,覆被之狭,乖于古。”于 是以方色饰坛四面及陛,而黄土全覆上焉。祭牲皆太牢。其后改先农曰“帝社”, 又立“帝稷”,皆齐贤等参定。
中宗即位,因武后东都庙改为唐庙,议满七室,以凉武昭王为始祖。齐贤上议: “《礼》,天子七庙,尊始封君曰太祖,百代不迁,始祖无闻焉。殷自玄王至汤, 周后稷至武王,皆出太祖后,合食有序。景皇帝始封唐,实为太祖,以世数近,故 尚在昭穆。今乃上引武昭王为始祖,异乎殷、周之本卨、稷也。卨、稷兴胙,景皇 帝是也。昭王国不世传,后嗣失守。景帝实始封唐,子孙是承。若近舍唐,远引凉, 不见其可。且魏不祖曹参,晋不祖司马卬,宋不祖楚元王,齐、梁不祖萧何,陈、 隋不祖胡公、杨震,今谓昭王为祖,可乎?汉以周郊后稷,议欲郊尧,杜林以为周 兴自后稷,汉业特起,功不缘尧,卒不果郊。武德初定,去昭王尤近,不托祖者, 不可故也。今而立之,非祖宗意。景皇失位,神弗临享,殆非诒厥孙谋者。”博士 刘承庆、尹知章又言:“受命之君,王迹有浅深,代系有远迩。祖以功,昭穆以亲。 有功者不迁,亲尽者毁。今不宜以庙数未备,引当迁之主于昭穆上,苟充七室也。 景皇帝既号太祖,以世浅犹在六室位,则室未当有七,非天子庙不当七也。大帝神 主既祔,宣皇帝当迁。宣非始祖,又无宗号,亲尽而迁,不可复立。请仍为六室。” 诏宰相详裁。于是祝钦明等上言:“博士等三百人为两说:齐贤等不祖武昭王,刘 承庆等请迁宣皇帝。臣等欲皆可其奏。”诏可。俄以孝敬皇帝为义宗,列于庙为七 室。西京太庙亦如之。
齐贤迁累谏议大夫,卒。
柳冲,蒲州虞乡人,隋饶州刺史庄曾孙。父楚贤,大业中为河北县长。高祖兵 兴,尧君素据郡固守,楚贤说曰:“隋之亡,天下共知。唐公名在图箓,动以诚信, 豪英景赴,天所赞也。君子见几而作,俟终日邪?”君素不从,楚贤潜行自归,授 侍御史。贞观中,持节册拜突厥,辞其遗不受。历交、桂二州都督、杭州刺史,皆 有名。
冲好学,多所研总。天授初,为司府寺主簿,诏遣安抚淮南,使有指,封河东 县男。中宗景龙中,迁左散骑常侍,修国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