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封舅曼子侍中騎都尉光祿大夫王莽為新都侯。
六月丙寅,立皇后趙氏。大赦天下。
秋七月,詔曰:「朕執德不固,謀不盡下,過聽將作大匠萬年言昌陵三年可成。作治五年,中陵、司馬殿門內尚未加功。天下虛耗,百姓罷勞,客土疏惡,終不可成。朕惟其難,怛然傷心。夫『過而不改,是謂過矣』。其罷昌陵,及故陵勿徒吏民,令天下毋有動搖之心。」立城陽孝王子俚為王。
八月丁醜,太皇太后王氏崩。
二年春正月己醜,大司馬車騎將軍王音薨。
二月癸未夜,星隕如雨。乙酉晦,日有蝕之。詔曰:「乃者,龍見於東萊,日有蝕之。天著變異,以顯朕郵,朕甚懼焉。公卿申敕百寮,深思天誡,有可省減便安百姓者,條奏。所振貸貧民,勿收。」又曰:「關東比歲不登,吏民以義收食貧民、入穀物助縣官振贍者,已賜直,其百萬以上,加賜爵右更,欲為吏,補三百石,其吏也,遷二等。三十萬以上,賜爵五大夫,吏亦遷二等,民補郎。十萬以上,家無出租賦三歲。萬錢以上,一年。」
冬十一月,行幸雍,祠五畤。
十二月,詔曰:「前將作大匠萬年知昌陵卑下,不可為萬歲居,奏請營作,建置郭邑,妄為巧作,積土增高,多賦斂徭役,興卒暴之作。卒徒蒙辜,死者連屬,百姓罷極,天下匱謁。常侍閎前為大司農中丞,數奏昌陵不可成。侍中衛尉長數白宜早止,徙家反故處。朕以長言下閎章,公卿議者皆合長計。長首建至策,閎典主省大費,民以康寧。閎前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其賜長爵關內侯,食邑千戶,閎五百戶。萬年佞邪不忠,毒流眾庶,海內怨望,至今不息,雖蒙赦令,不宜居京師。其徙萬年敦煌郡。」
是歲,御史大夫王駿卒。
三年春正月乙卯晦,日有蝕之。詔曰:「天災仍重,朕甚懼焉。惟民之失職,臨遣太中大夫嘉等循行天下,存問耆老,民所疾苦。其與剖刺史舉□朴遜讓有行義者各一人。」
冬十月庚辰,皇太后詔有司複甘泉泰畤、汾陰後土、雍五畤、陳倉陳寶祠。語在《郊祀志》。
十一月,尉氏男子樊並等十三人謀反,殺陳留太守,劫略吏民,自稱將軍。徒李譚等五人共格殺並等,皆封為列侯。
十二月,山陽鐵官徒蘇令等二百二十八人攻殺長吏,盜庫兵,自稱將軍,經歷郡國十九,殺東郡太守、汝南都尉。遣丞相長史、禦史中丞持節督趣逐捕。汝南太守嚴訢捕斬令等。近訢為大司農,賜黃金百斤。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神光降集紫殿。大赦天下。賜雲陽吏民爵,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士,賜吏民如雲陽,行所過無出田租。
夏四月癸未,長樂臨華殿、未央宮東司馬門皆災。
六月甲午,霸陵園門闕災。出杜陵諸未嘗禦者歸家。詔曰:「乃者,地震京師,火災婁降,朕甚懼之。有司其悉心明對厥咎,朕將親覽焉。」
又曰:「聖王明禮制以序尊卑,異車服以章有德,雖有其財,而無其尊,不得逾制,故民興行,上義而下利。方今世俗奢僭罔極,靡有厭足。公卿列侯親屬近臣,四方所則,未聞修身遵禮,同心憂國者也。或乃奢侈逸豫,務廣第宅,治園池,多畜奴婢,被服綺□,設鐘鼓,備女樂,車服、嫁娶、葬埋過制。吏民慕效,浸以成俗,而欲望百姓儉節,家給人足,豈不難哉!《詩》不雲乎?『赫赫師尹,民具爾瞻。』其申敕有司,以漸禁之。青、綠民所常服,且勿止。列侯近臣,各自省改。司隸校尉察不變者。」